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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就会被团灭哦[无限](138)
作者:孟凡双 阅读记录
孟千屿一怔,点头。
大雪纷飞,温度骤降。
飘扬的雪花落在孟千屿和沈洵的肩头,她看向男人一点点衰老的容颜,突然捂住眼睛:“不看。”
沈洵:?
“影响我下次看你的肌肉时的激动感。”孟千屿说的很直白,“否则我会觉得你身上附带老人味,不是说不好,算了,就是让人难以忍受。”
沈洵微笑,此地不宜久留。
快走吧。
【恭喜玩家孟千屿通关“人生路漫漫”,获得积分75分】
【恭喜玩家沈洵通关“人生路漫漫”,获得积分87分】
【恭喜玩家程橙通关“人生路漫漫”,获得积分30分】
距离进入游戏已经过去了19个小时。
周锐江的车还停在原地。
他靠在吉普上,一根根抽烟,脚边已经一地烟头。
程橙看见周锐江后哭着扑到他的怀抱里:“我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你了!吓死我了……真的要吓死我了……”
周锐江声音喑哑:“你离开了很久。”
“我要变成一个丑陋的老太太死在女厕所了,为了怕NPC发现,我还一直穿着清洁工的衣服呜呜。”程橙的泪水打湿了周锐江的胸膛,他劫后余生般轻轻拍打着程橙的背部,出言安慰。
周锐江看向走来的孟千屿和沈洵:“多谢你们了,我想通了,我会给你们一百积分作为答谢。”
孟千屿完全没有孔融让梨的推脱性格,说道:“这么大方啊?”
“谢谢你们将程橙带出来。”
程橙一直抱着周锐江,像是只受尽折磨的树袋熊,喉咙不间断的发出委屈的呼噜声。程橙长得很好看,皮肤白皙,像洋娃娃一样可爱,连带着孟千屿觉得老去时的模样也不是难以接受,毕竟谁都在任务中不好看。
周锐江问:“这个游戏怎么样?”
孟千屿评价说:“脑筋急转弯而已。”
返回住所是已经是凌晨,孟千屿睡在沈洵的肩膀上,她的身体随着车摇晃着。
沈洵搂着她,似乎这是分手以来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不心虚的接触到她。
到达目的地,孟千屿才幽幽转醒。
站在酒店门口一直眺望的白星语看到这一幕,兴奋地晃着贺游的手:“我没看错吧,他俩进了一趟游戏居然感情升温了?”
贺游也嘀咕:“也是什么游戏啊?”
白乐乐好奇:“他们升温什么啊,我一直不懂你俩在说什么,沈哥和孟姐不是已经结婚了嘛?”
白星语:?
“你听谁说的?”
白乐乐说:“在捕鲸船遇见孟姐的时候她就说‘沈洵是我男人’,而且你也叫她嫂子啊,不会他们俩早就分手了,在这里续前缘呢吧?”
白星语眼睛都亮了:“她真这么说?哎呀,我就说嘛,千屿姐和我哥就是绝配,只有言情小说里才会有这种从校园到婚纱,然后俩人跌跌撞撞误会、分手、复合然后甜甜蜜蜜。这就是有情人总会在一起的,现在我追的小说都停更了,只有现实版电视剧看了,不过好在沉浸式体验男女主的分分合合……”
孟千屿晕晕乎乎下车,听见白星语大放厥词,说道:“胡说八道,要是小说的发展,人在末世,到最后结束完结时,主角团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伤害,轻则死伤80%,重则直接以BE的代价中止这一切。你觉得咱们谁能承受结局?”
白星语反驳:“姐,你就不能当无敌流的主角吗,扮猪吃老虎那种,看着就爽?”
孟千屿:……
“少看小说,多做复盘吧,要不要明天带你们体验一下‘人生路漫漫’?”孟千屿反问。
白星语缩了缩脖子:“别啊,我可害怕进游戏了,我还没有从‘死亡航班’中缓过来呢,不出意外的话,今年我不都会再坐航班了,如果有机会的话。”
返回酒店,众人休息,有情人相互依偎。
孟千屿冲了个澡,洗掉身上粘腻干涸的血液。
她在身上打了一层层绵密的泡沫,冲刷了整整三遍,才将缝隙中的污垢清洗干净。
她赤身裸.体的站在镜子前,灯光打在了她的身上,呈现出一道虚幻的、不真实的光芒。
孟千屿觉得自己出现在镜子里的模样有一种陌生感,似乎是她,但眼神和嘴角下压的弧度又不是她。
她的皮肤上隐约会出现小光斑,不过比起光斑更像是某种长在皮肤之下的金属蓝绿色的鳞片。但当她目光真正注释在皮肤上的时候,那些现象都随之消失了。
孟千屿捏着脖颈上的肉,手顺着脖子、锁骨、胸膛一路向下,皮肤被她的手指搓揉成红色,这都是普通人类的充血反应。
看起来也没有异常啊。
孟千屿问过贺游,甚至在前几天她将自己和贺游关在房间里,她只穿着内衣背对贺游,灯光全开,但贺游看了半天都没看出来差别,然后她又将白星语叫入屋内,两人大眼瞪小眼看了许久,仍然没有看见所谓的“光斑”。
孟千屿有些颓然,难道这些只有自己和沈洵才能看见?
她深吸一口气,站在镜子前许久,又给贺游发了个短信:【帮个忙】
不一会儿,贺游就来了。
贺游问:“怎么不睡觉,我发现你现在精力越来越充沛了,这可不好,晚上不睡觉你以后怎么分泌多巴胺,而且不睡觉是要抑郁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来厕所。”
“看美女洗澡啊?”
“看美女脱衣服。”孟千屿拉开浴袍,露出光滑的脊背,“看见什么了?”
贺游左看右看,甚至还上手挤压孟千屿背后的皮肤:“没有啊,难道是你长了个痘?”
孟千屿:……
她刚才还看见自己肩膀上如同被洒下了荧光粉,虽然只有一刹那。
贺游摇头:“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我真的看不见。要么我把白星语叫起来?”
“算了,睡觉吧还是。”
最后孟千屿万般无奈的给沈洵发了个微信:【来】
不出两分钟,沈洵敲门。
孟千屿穿着浴袍打开门:“之前我跟你说过,贺游和白星语看不出来,你进来看看我的皮肤。”
沈洵喉结动了动,将目光凝在她白皙的脊背上,不一会儿就看见了钻动的光点:“有,还有。”
孟千屿穿上衣服,反问:“你说这会不会和花花有关?”
她,打量着沈洵,又自然的用手掐了掐他手臂上的肌肉。
沈洵的肌肉变硬了,以及体力更好了,是那种看着就精力旺盛的那种。
孟千屿说:“你只看见了光点,但我可以看见一片片光斑以极快的速度在我的身上……”
突然,孟千屿愣了一下。
“怎么?”沈洵问。
“你身上也有。”孟千屿掐住沈洵的手臂,翻来覆去的看,“是深红色的,一闪而过。”
沈洵皱眉:“你知道的,有时候人眼的直视光芒的时候也会出现光斑。”
“不是。”
孟千屿脑中出现一副生动的画面——沈洵的胳膊碎成了无数深红色的斑点,或者可以说是粒子飘散在空气中,然后又以零点几秒的速度汇成手臂实体,看起来是一个离散聚合的过程。
孟千屿揉揉眼睛,她感觉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长大了。
“不舒服,我吹吹?”沈洵低头。
孟千屿睁着眼睛,转瞬间,她的瞳孔缩放了一下,又恢复了正常。
像一条红黑斑点的毒蛇。
沈洵没有告诉孟千屿,装作无事发生:“这个世界已经很离谱了,不要内耗。水来土掩,兵来将挡,车到山前必有路。荧光皮肤也不错,至少我们可以断定你不是吃了某种发霉的毒菌,所以只剩下一种情况,你的身体在变异。女孩子都喜欢闪闪发光,所以在有明确指向性信息之前,你都不需要太介意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