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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场(102)
作者:照川明 阅读记录
人一走,陆厌就趁沈知月不注意一把掀开被子,视线精准地落在沈知月脚踝处的纹身,想了很久才确定这个图案与之前的不一样。
“我记得你脚上的纹身应该是一朵海棠花。”他问,“怎么变成两个星球了?”
沈知月笑着回答:“你记错了,我纹的一直是这个。”
“是吗?”陆厌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十分信任的,他抬眸,把沈知月心虚的小表情尽收眼底,尔后装模作样的掏手机,“我可是偷偷拍下来了,你确定真的是这个?”
沈知月一怔,想起身抢过手机,却被陆厌粗暴的按在床上,“别乱动。”
“你——”她难以启齿地说,“你干嘛偷拍我的脚啊,也太变态了。”
陆厌气的鼓起腮帮子,脸色由白转阴,灰蒙蒙的,黑沉沉的。
他抬起沈知月的下巴,带着警告的意味,说,“沈知月,你可以啊,骗了我还敢骂我。”
沈知月咬着嘴唇不说话,窗外喜庆颜色透了进来,烟花噼里啪啦的燃烧着,带着屋内的暧昧一起。
“陆厌,我喜欢你。”
沈知月突如其来的告白让陆厌一时不明所以,他歪着头问:“什么?”
“十年前,在离开你的那天,我就在脚上纹了你的名字,LY,还特意纹在地球中心。”十年的分离化作这一刻的委屈,更多的是喜极而泣,她哽咽着说,“想着以你为中心,我多走走总会走到你身边。”
“陆厌,我做到了。”
陆厌似含春水的双眸一直盯着突兀在白嫩的小脚上,在望向沈知月时,他的眼眸如帕格里斯的星空,星光若泪迷离其中,他突然笑了,声音低沉而温柔,“傻瓜,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自会去见你。”
*
梁深被抓之后,一切都水落石出,陆厌工作上的许多事也都得以解决,梦想学校得到光大网友的支持之后扩大受众,让那些没有钱就读的山里孩子也能到学校里念书,并不负众望地及时收学生开学。
沈知月凭借优越的学历和丰富的教书经验,成功当上了高中部的年纪主任,与此同时也教好几个班的物理。
回南荣之前,她遇到了梁何君,在梁深开的花店里。
时隔一个月,她又坐在了弥漫着各种花香的里屋,梁何君为她斟了一杯茶 ,放在桌子上,“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
沈知月一直盯着那杯茶看,梁何君接着补充道:“里面没有粉笔灰,也没有酸掉牙的柠檬水。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喝给你看。”
一听,沈知月看着她,说,“如果你也是来怪罪我毁掉你们兄妹俩人生的话,这个茶我还是不喝的好。”
梁何君一顿,放下手中的玫瑰,“我喊你进来只是想请你喝杯茶而已,再者就是为我哥做的事向你道个歉,至于我的人生吗,这辈子就这样卖卖花,洗洗车也挺好。”
“沈知月,之前我对你做的总总,在这里,我真诚的跟你道个歉,对不起。”
曾经,让高高在上的梁家大小姐道歉,堪比登天,沈知月也曾发誓,就算梁何君当面道歉,她也不会选择原谅,可如今,她却觉得自己做的太过了。
如果当年她没有利用陆侑之的人脉必须让梁家兄妹坐牢,只是让她替冉竹澄清并当面道歉就够了,那么十年后的今天明中的优秀毕业生名单里一定会有梁深和梁何君的名字。
低默了许久,沈知月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我也得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
“打住。”梁何君打断她,“我跟你道歉不是为了求得你的原谅,你也不要跟我说对不起。”
沈知月哼声一笑,“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目中无人。”
“你倒是有点不一样了。”梁何君眯起眼上下打量沈知月,“你会原谅做错事的人了。”
“以前的沈知月只会对朋友心软。”
言毕,沈知月的思绪渐渐回溯,可不论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是从什么开始学会原谅别人的,大概是在陆厌不计前嫌地靠近她原谅她的那天学会的,又或许是那场大火让她明白生命大于幸福,而幸福大于仇恨。
幸福的人会原谅一切。
……
从花店出来,春天的风徐徐的吹,阳光无私的普照大地,沈知月被千万束旬阳照射着,温暖着。
她望着南荣在的方向,恍惚间见到了沈止益那慈祥的脸。
爸爸为什么会原谅妈妈呢?
因为幸福吗?
爸爸是不幸的,所以他的宽容应该是希望妈妈幸福。
“沈知月,回家了。”
沈知月放远视线。
男人身材欣长优雅,得体的米色风衣和一根黑金闪闪的拐杖显示着非凡的气质,站在阳光下,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
陆厌一出现,沈知月身上的光就都暗淡下来,可只要两人并肩而行,她身上的光永远比他身上的要亮。
爱是互相成就,爱是让对方成为更好的自己。
对于沈知月和陆厌……
所有人都觉得陆厌是不染尘埃的巍巍高山上的雪莲花,可他却只想做沈知月的骑士。
做个保护玫瑰的骑士。
第七十五章
一夜春雨, 如丝般轻柔,悄然无声地滋润着大地。
沈知月和陆厌的婚礼举行在万物复苏的四月份,婚礼前夕, 沈知月从宋家出嫁,宋母为她准备了丰厚的嫁妆,宋朝南也为她准备了一辆宝马。
可最让她好奇的是宋泊简从阿根廷寄来的礼物,宋朝南特意要求她在婚后打开。
接亲的队伍在第二天凌晨三点风风火火, 热热闹闹地来到宋家大门。
陆厌朝车队喊了一声,“走吧, 哥几个。”
“抢新娘去, 伴娘也不放过!”身穿贴身西装, 佩戴墨镜的伴郎们异口同声吆喝道。
楼上的伴娘们朝窗外一望,立马打起精神来, 纷纷跑去门后堵门。
最好的朋友里,唯一单身的石琳琳理所当然的成了首席伴娘,她理了理礼裙, 起身走到门后,做好了要为难新郎的准备。
冉竹和夏怡则是在一旁看热闹。
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之后, 陆厌敲了敲门,“沈知月, 我来娶你了。”
顷刻之间,惹起一阵欢声笑语。
石琳琳贴门吼道:“娶老婆哪只能靠嘴啊,你得拿出诚意来。”
其他伴娘笑着喊道:“千里寻他千百度, 给个红包不耽误, 心有灵犀一点通, 没有红包行不通。”
“哟~”
“这位妹妹,你就通融一下, 我们新郎已经等不及把心爱的姑娘娶回家了。”宫鸣珂冲到人群前头,蹲下来将红包一个一个从门缝塞进去。
石琳琳用力一拽,把抢来的红包都分给其他姐妹,尔后清了清嗓子门,“想接走新娘没问题,先回答我们几个问题。”
话音一落,所有男生都看向陆厌,只见他仰着下巴,自信地说道:“放马过来。”
石琳琳:“第一个问题,请在三十秒内说出新娘的十个昵称。”
“沈知月同学,小朋友,乖乖,丑宝,老婆,媳妇儿,宝,宝宝,宝宝宝……”陆厌掐着手数。
伴郎们已经猜出他最后一个要说的是什么,声音覆盖住了陆厌的声音,“宝、宝、宝、宝!”
沈知月听得笑不拢嘴。
石琳琳翻了个白眼,也算他们答对了这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说出新娘的三个爱好。”
陆厌当即答道:“做物理题,打跆拳道,为我做蛋糕。”
话音一落,石琳琳转身看向沈知月,“对吗?”
冉竹和夏怡在一旁笑着推搡她,沈知月脸色渐渐变红,“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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