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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102)

作者:甜久 阅读记录


脖间痒意逗得沈姜咯咯笑,推拒他:“走开啦,你这不叫狼,我看你叫吸血鬼才是。”

他嗓音含糊道:“那也只吸你的血。”

“拿我当你血库是嘛?”

“算是能量库。”

沈姜哈哈笑:“你今天废话真多。”

“不过……我喜欢。”

……

暑假一过,迎来了激情的高三生涯。

又是开学季,最热闹的一天。

源源不断的新生推着行李从校外进来,混乱中夹杂着兴奋,一张张青春逼人的脸上写满了对未来的向往。

“看,内小姑娘皮肤真白。”

“欸欸,那边,学妹长得真漂亮。”

楼下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楼上高二高三生趴在阳台研究哪个班的新生长得好看。

朝气蓬勃的早晨,人群所到之处,到处都热辣辣的。

“现在高兴,过两天就笑不出来了,高中啊,最苦的时候啊。”不知谁这样感叹了一句,高三生们霎时变得死气沉沉。

“走了,回去复习咯。”

“唉,这日子,再熬一年就到头了。”

“解放吧,快点解放——老天爷啊——”

上课铃声准时响起,楼下继续有条不紊地搬行李,高二志愿者热情地帮助学弟学妹们,高三生们已投入紧张的学习氛围。

钱荪踩着铃声的尾巴从楼下跑上来,在付祝安桌上放了瓶可乐:“喏,请你喝。”

在他身后坐下,他们俩现在是前后桌的关系。

“喝呀,愣着干什么,你可别告诉我你只喝沈姜给你买的饮料。”

付祝安:“……”

刺啦——

可乐放完气,语文老师扛着一摞试卷走了进来:“课代表,来发一下试卷,这一叠半个月内要做完,作文先别写,我到时候挑几个题材另外写。”

“啊——”半个月一本试卷集,不愧是荣市一中的复习量!

哀嚎声回荡在教室 ,钱荪饶有兴致看着大伙儿,踢了踢付祝安的座椅:“你肯定保送吧?真好,过不了多久能解放了。”

试卷发到两人面前,钱荪接过道了声谢。

付祝安咕噜咕噜把半瓶可乐灌完,说了句:“嗯,我想去首都。”

“哦?之前听你说想去蓝金理工,怎么变了?”

付祝安望向窗外,勉强挤出个笑:“哪有人一成不变。”

试卷发完老师开始讲课,两人闭嘴不再谈论。

看起来与往常无二的高中生涯,有人却悄无声息做出了改变。

窗外投来的金色光线勾勒着少年俊朗的线条,温柔的眉眼敛下,垂落。

没有沈姜的日子高三一班好像也没受到什么影响,但同学们忽然发现,付大学霸变得更沉默寡言了。

第77章 提七十七个灯

“沈姜, 又给你男朋友画肖像呢?”

“啊?”沈姜做贼心虚捂住画板,四处张望:“老师没来吧?”

手往鼻翼的地方挠了一下,炭笔灰立马在鼻尖留下浓墨重彩的一记。

“瞧你那怂样, 擦擦,脸脏死了。”金蓓拆开一包湿纸巾递过去:“老师没来, 赶紧画吧, 别又把作业拖到半夜。”

“谢谢。”

沈姜初中到高中没交到一个女性朋友,她一度以为自己没有女人缘, 没想到来到画室以后,身边好些女生主动与她搭讪。

金蓓就是就是其中一个,也是跟她关系最好的一个,两人还是室友呢。

不禁暗想, 是不是这画室风水比较好或者磁场跟她合?

金蓓弯腰拨开沈姜的手,近距离欣赏了一番周鸣耀的绝世容颜, 素描在本人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添加,比真人更帅。

金蓓不禁好奇少年的真实相貌。

“你可真行, 我听说你来之前没学过画画,但你的画技比我可牛多了, 我到现在都还不会默画人头呢。”

少女一头利落的绿色齐肩短发, 牛仔衣配嘻哈风大肥裤,画着精致浓郁的黑色眼线, 整个一街头重金属女孩。

画室很开放, 接纳学生们所有奇奇怪怪又大胆的装束, 像金蓓这样的前卫打扮在画室里十分常见, 反而衬得沈姜像乖乖女。

沈姜低低笑出来, 五官表情染着甜蜜:“其实我也不太会, 素描只学了这一个月, 我第一次画他的时候是照着手机画的,后来画多了就能默画。”

“啧,爱情。”真可怕。

午间十二点四十,还有十分钟上课,沈姜必须在十分钟内把画收起来,因为她作业还没画完,如果被老师发现,轻则口头责备,重则罚五十张速写。

“想好明天放假去哪里玩了没有?”隔壁座男生忽然扭头过来,问沈姜和金蓓,眼神无意瞥见藏在画板背后的素描纸,他下意识想抽出来。

沈姜大力摁住,瞪他:“干嘛呢,那是我的纸。”

“我看看,看看你画得怎么样了。”沈姜是校长班的天赋党学生,大家平时最爱拿她的跟自己的画比较。

沈姜无语:“那不是作业,我瞎画的。”

“你这么闲呢?”作业加班都画不完,这厮居然画无关作业的乱七八糟?

宋顺康表示无法理解。

金蓓笑着翘起二郎腿:“诶,我明天想去市中心,拼车不?”

“拼啊,我也想去,一起去呗。”说罢看向沈姜:“你呢,去吗?”

趁着老师走到对面,沈姜把素描纸折了起来,压在了屁股底下:“不去,明天我男朋友来看我。”

画室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每周只放半天假,但是月底的最后一号可以放一整天,只不过不能出市,她好不容易说服周鸣耀来看他。

一个月了,整整一个月,这一天她实在等太久了。

“啊,你啥时候有男朋友了?”宋顺康受到了打击,颓然仰头。

好几个男生也顺势向她递来目光。

一个月的相处,大家都以为沈姜是个人美声甜的乖乖女,私底下一堆饿狼觊觎她,没想到名花有主!

“早就有了,你看我像单身的人吗?”只是平时低调不说而已。

“啊——”宋顺康捂脑哀嚎。

唯一知晓真相的金蓓幸灾乐祸笑起来,就爱看这些男的大受打击的样子。

……

风景尚好,又是一个大晴天。

九月初入了学,周鸣耀正式成为国艺学子,大学课程不比高中紧凑,有时候一天只上半天的课,属于自己的时间十分充裕。

因为眼睛的特殊情况,江荟珠给周鸣耀申请了走读,不用住宿舍,可以回他的小公寓。

周鸣耀是国艺的大红人,不止因为他俊朗的外表,也不是因为他的眼睛,而是因为他是江荟珠的关门弟子,想跟他攀关系的人从校门口排到音乐学院。

周鸣耀不骄不躁,始终保持自我,接受别人的好同时不会过于“深交”。

因为他知道,他有一层江荟珠镀上的金身,与谁走得过近都不好。

当然了,这并不代表他不能交朋友,只是需要比常人更加谨慎。

同班就有一位性格开朗的富二代许连城想与他交好,人家不图他的关系也不图他的本事,单纯欣赏他想跟他交朋友。

周鸣耀本来没什么交友的想法,在他看来,交朋友的乐趣远没有拉小提琴高,人是最麻烦的生物,非必要他其实不想跟麻烦扯上关系。

也许跟他这些年的经历有关吧,被人欺负久了,久而久之也就没几个人能走近他的心里,他下意识抗拒与人深交。

但后来江荟珠见到了许连城,她对周鸣耀说:“连城是个好孩子,我看你在学校也没个朋友,可以跟他交往。”

周鸣耀不懂江荟珠为什么这样说,但大概是这句话的影响,许连城没几个来回就跟周鸣耀成了朋友,正好又是同班同学,话题更多,一来二去就成了好友。

这不,好朋友一听周鸣耀想去锦城见朋友,立马拍着胸脯说:“地址给我,我带你去!”

两天后,锦城浈江画室,许连城死也没想到,周鸣耀要来见的不仅是“朋友”,还特么是“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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