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责前妻(袋鼠老爸之二)(24)

「你非要将话说得这么难听吗?」她忍不住回吼,「从小时候到现在,你有没有真正尊重过我一次?好,就算羽寒是我的旧情人,那么顾媚莹呢?她又算你的什么人?大家都分开了,你可以在外面找女人,我为什么不可以找男人?」

她气得口不择言,「还是你天真的以为,我活该就得为你守身如玉,直到八年后再次相逢?」

雷昕汉脸色更难看了,「看来我的存在似乎妨碍到妳了,妳想离开,悉听尊便!」

说完,他转身离去,看样子应该是走到书房的方向。

凌熹晴被扔在原地,尴尬到极点,眼泪也委屈得流了下来。

她步履艰难的走向两人曾共度许多个夜晚的房间,机械式的打开衣柜、收拾行李……

就算已经做好要离开他的准备,可心情仍是沮丧得要命。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离开他……从来都不是她真正想要的结果。她只是想在他面前任性,想要他的尊重,让他懂得如何把她当成一个女人,而非宠物。

「老师,妳真的要离开吗?」

身后传来稚嫩的童音,凌熹晴不敢回头,努力的平复情绪,抹去颊上的泪痕。

她用尽全身力气摆出一个笑脸,转身,抱住雷浩阳,「老师家里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所以……所以老师就要搬回去住了,小浩,你要答应老师,以后乖乖听爸爸的话……」

「这么说来,爸爸和老师之间……真的不适合喽?」小家伙在她的怀中仰起小脸,「还是爸爸做了什么让老师不开心的事,所以老师才生气的想要离开?」

凌熹晴不想让小孩子知道大人之间的矛盾,她轻轻抚摸儿子的软发,「和你爸爸没关系,是老师自己的问题,从头到尾,我都不是一个……」

她好想亲口向儿子道歉,告诉他自己不是一个好母亲,可话到嘴边,又猛然停住,「老师……老师忽然觉得,欠了小浩很多,事实上,小浩被爸爸教育得很好……」

「真可惜,老师就要离开了,以后早上都不可以赖在老师怀里撒娇,也吃不到老师煮的晚餐,最喜欢穿老师帮我洗的衣服了,香喷喷的,还有淡淡的茉莉花香味……」

雷浩阳抱住她的脖子,声音软软闷闷的,「老师,妳记得我们以前说好的,私底下没人时,我要叫妳妈咪哟,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秘密,连老爸都不可以说。」

凌熹晴被他软声细语的一声声妈咪,叫得浑身一颤。

「所以妈咪……」小鬼叫得甜甜的,脸上的笑容也是极其天真,「妳在离开前,我要送一样礼物给老师哦。」

语毕,他退开她的的怀中,拉着她的手,带她走出卧室。

凌熹晴只能一头雾水的被拉着走。

当她被雷浩阳领到熟悉的卧室房门前时,心底骤然一跳。

这……是她刚搬进雷家时的卧室,来到雷宅后,她曾想进去看看,却发现门被上了锁。

跟雷昕汉要了几次钥匙,他都说钥匙丢掉了,里面只是一些陈旧家具,没什么好看的,三言两语打断了她的念头。她看着雷浩阳不知从哪拿出一把钥匙,顺利的开了门。原来钥匙不是掉了,是被小浩拿走了吗?她有些困惑的想。走进房内,四周墙壁雪白,纱幔轻舞,浅汾色大床居于室内正中央,房里一尘不染、窗明几净,四周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

那是……她最喜欢的味道。

更让她吃惊的是,里头摆满雷昕汉和她的结婚巨照。

二十岁的他和十八岁的她,身穿新郎新娘礼服,甜蜜相拥,她笑颜如花,他英俊潇洒,一帧帧的结婚照,布满整个房间。

她小心翼翼的跨进房内,目光飞速浏览,流连于两人昔日的光阴。

拉开衣柜,里面整整两大排全是她少女时期穿过的衣服裙子,每一件,都经由他亲自挑选,点头同意,最后才上得了她的身。

他总是霸道的参与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无孔不入的占有她生命的全部。

她被爱得快要窒息,完全失去了属于自己的空间,所以才想逃避,却没想到,脱离他的掌控,她并未能如愿拥有想象中快乐的生活。

原来少了他的羽翼,生命中带来的寂寞和空虚更多更多。桌面上放着一架小型DV,她记得,这是他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之一。

小晴,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用它拍下妳每一个美丽的瞬间,记载妳世界的点点滴滴……

那时,他是这么说的。

回忆的片段很美,她忍不住露出一个温柔笑脸。

她按下Play键,画面亮起,小小的屏幕上一只白猫正搂着一只黄毛鼠睡得极香甜。

「小晴,我就说猫和老鼠也可以和平相处的,怎么样,我的理论没有错吧?」

画面裹,他坏坏笑着,趁她正在逗弄小肥猫的空档,一把将她抱进怀中。

「不准妳再理那只臭猫,妳是我的小老鼠,从今以后,妳也只能给我一个人搂……」

她叹怒的瞪他,「谁要做你的小老鼠,而且我才不是老鼠。」

他继续坏笑,「妳从小怕我,不是老鼠是什么?」

说着,他吻着她挺翘的鼻头,趁其不备,一口轻轻咬住,痛得她哇哇大叫。

画面切换,她躺在床上正熟睡着,早起的他调皮的把镜头对准她素净的小脸。他从口袋拿出画笔,居然在她的小脸上作文章,搞得她面目全非。诸如此类的恶作剧,层出不穷,那段时间,她真的很像他的小老鼠,被他恶劣的对待,毫无反击之力。

陷入沉思,过往的一幕幕浮现脑海,眼眶不禁湿润。原来,他们之间,也曾如此幸福快乐过。

DV下压着一本蓝皮封面的册子,她心底一愕,这是……她的日记本。

她颤抖的翻开,绢秀的笔迹,出自她的手笔。

日记里有她第一次和他争吵的理由,第一次被他推倒在地,第一次被他捉弄,第一次与他单独在家,第一次被他吻住双唇,第一次……

她生命中有太多的第一次,全都有他,全因为他。

往后翻阅,绢秀的字迹没了,竟成了龙飞凤舞、苍劲有力字体―

她离开的第九天,我仍然不敢相信我们离婚了,那个怯懦的、胆小的、对我唯命是从的小女人,居然说走说走,抛下我和儿子,这狠心的女人,从此以后,我决定恨她!

她离开的三十三天,心情超级烦躁,工作极不顺心,原来,我也会为了一个女人借酒消愁,独自在酒吧里买醉,连自尊也失去了,我还是雷昕汉吗?

儿子终于取名了,本来想叫雷恨晴的,不过算了,就叫浩阳吧。还好,那笨女人留了个宝贝给我,否则,我拿什么去思念她,见鬼,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她。

已经整整三年了吗?可到现在,我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真正忘记过她,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在她的心裹,我真的就那么不可原谅?还是她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我?

最近有个叫顾媚莹的女人像八爪章鱼一样缠人,不过偶尔利用一下她的明星身份也未尝不可,就不信那笨女人在看到我和别人的绯闻时,还能泰然处之。

媒体传得绘声绘影的说我要跟别的女人订婚了,可是,见鬼了,她居然还是一点反应都没,难道她真的一点都不在乎?还是她完全把我忘记了?

今天我做了一件蠢事,清晨起来,我将她送我的那枚濂价戒指扔到垃圾筒,两个小时后,我像个白痴一样跑到垃圾场,花了七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把那见鬼的戒指找了回来,因为这个丑束西,是她留给我唯一的纪念……我用了八年的时间去思念一个女人,本以为她会在我的生命中彻底消失,没想到今天,她居然像个傻瓜一样出现在我的办公室,我……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真他妈的有点激动,我怎么会像个十八岁的青涩少年一样,连心,都跳得毫无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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