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曜日的激情(恋爱偏差值之二)(10)

石硕臣可以想象他的惊讶。中岛美嘉是小科的女神,他一定无法想象,自己的朋友跟有一张女神脸的人住在一起。

久久,小科总算活过来,「女神现在没有男朋友?」

「跟我姊姊一样,初恋受创后,就再也不接受追求。」

「那你该不会……她这么漂亮……你又说她聪明有脑袋……」

看到小科明显是冲击后的词不达意,石硕臣微觉好笑,「我再三个星期就回西雅图了,接着还要拿博士,然后想在那里工作,你觉得,我有可能会去追这个成熟版的中岛美嘉吗?天天见面都可能会变心,何况是距离这么遥远,既然喜欢的话,我就是要在一起才算。」

「你这样讲,那就是喜欢了嘛。」

「我是喜欢啊,成熟中带着小女生的天真,是男人都没有办法招架,尤其是有时候她想装作坚强,可是眼睛中却流露出无助的时候,那比性感美女对你抛媚眼还吸引人。」

「你这个假同性恋,我恨你。」

石硕臣哈哈大笑,「你是爱我不成才恨我吧。」

「我要跟她拆穿你的假面具……」

「我不会让你有机会的,啊,不跟你说了,我要出门了。」

墙上的时钟快要走向五点,今天方玺媛上的是早班,他想去接她,可能去街上走走,或者,再去看场电影。

喜欢是喜欢,可是他没有想对方玺媛做什么,尴尬的友谊与长距离的恋爱都不是他想要的。

喜欢,就珍惜相处时间,对她好一点,多关心她一点。

目前为止,他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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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下班人潮,店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六点的时候,根据过往经验,客人人数会到达最高点。不过这与方玺媛无关,因为今天她上早班。

现在时间是五点半,再三十分钟,她就下班了。

明欢拉肚子,所以今天整个白天都只有她跟小杰顾店,两人做三个人的事情,饶是已经从事服务业许久,但毕竟还是累。

她现在只期待宜倩赶快来接班,然后她要回家泡澡,再看「背叛爱情」。

小杰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阿格丽希的巴哈,华丽的曲子,跟走着蓝白风格的「冰蓝海豚」实在有点不配,想要他换掉,可是一整天累下来,连开口都懒。

叮啷,门把上的风铃响起。

她正在等机器将咖啡吐出来,小杰拿了菜单走了出去。

「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温牛奶。」乔霓的声音。

方玺媛微微一笑。乔霓以前又是酒又是咖啡的,在怀了宝宝之后,只喝牛奶、果汁,上次她们去猫空,她就在那块「禁带外食」的牌子旁边,跟服务生多要了个碗,然后大剌剌的把装在保温壶中孕妇食补汤倒出来喝。

服务生傻眼是傻眼,但在看到保温壶上印有「王妈妈坐月子食补中心」的字样后,却也不敢说什么。

恋爱的力量很伟大。

虽然乔霓老说沈亮宇丑,可是他却有办法把这只纸老虎收得服帖,让她心甘情愿放下事业上的一切,在家专心待产,对她们这几个大学起就认识的朋友来说,真的是从来未见。

方玺媛其实是很羡慕的。

能够喜欢上一个人,然后也被一个人喜欢,最重要的是,自己愿意为那个人放弃一些东西。

不是被逼迫,是放弃得很喜悦。

乔霓的事业心一直很重,进入银行后也拚了命的要往上爬,可是,因为沈亮宇疼她,她什么都不要了。

没有当成她一直以来想争取的客服部经理,可是现在的她却比以前看起来更幸福、更快乐……咖啡机停止了运作。

方玺媛将黄色的杯子放入杯盘,送到了七号桌的客人面前。

转过咖啡厅的门型弯,正准备去跟乔霓说一下话,意外的,跟她坐在一起的人不是品曦,也不是湛蘅,而是……而是……乔霓跟她招了招手,然后,那人也转过头来,还是一样好看的眉眼。

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叫他的旧名「浅井奏」,还是叫他那个大红大紫的艺名「莫斯」比较好。

不想面对,但是,二十七岁了,难道要像小孩子那样躲开吗?他是沈亮宇的好朋友,而她与乔霓的友谊也会持续,躲,又能躲到什么时候?

犹疑之间,乔霓已经先走了过来。

「我有打电话给妳,不过妳一次在忙,一次在点货,所以……」她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妳如果不想跟莫斯讲话,我就带他走。」

「没关系。」

「哎呦,玺媛……」

「真的没关系。」方玺媛定定的说,「其实,自从他上次来店里之后,陆陆续续都有打电话来这里,那时他就一直讲,等他从香港回来,希望能跟我吃顿饭,所以……不要紧。」

「真的?」

「等宜倩来我就下班,她应该快来了。」方玺媛看了一下时钟,又安抚的摸了摸乔霓的手臂,「我没有生气,该来的就是会来,早点说开也好,省得大家都有种好像什么事情没做完的感觉。」

「那就好。」乔霓艳丽的五官明显的松了口气,「他今天中午一直从香港拨电话,因为他明天又要去美国了,只有今天晚上有时间……妳不生我的气就好了。」

随着玺媛的一笑,她心中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她很担心她们的友谊会因为那个花花公子受损。

莫斯是沈亮宇在台湾唯一的朋友,她是沈亮宇未来的老婆,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初莫斯之所以会来「冰蓝海豚」,并不是偶然,而是受到沈亮宇的托付,来找当时被银行开除,暂时在这里打工的自己--基于这段说也说不清的奇怪原因,她好像没有办法置身事外。

「那我走了,你们好好谈。」

「小心下楼。」

「会啦。」乔霓走了几步,又回头叮咛说:「如果妳晚上心情不好要人陪,我醒着,多晚都醒着。」

面对她这样的心意,方玺媛笑了,伸出手抱了抱她,「妳啊,早早上床睡吧,储备体力,好准备生宝宝。」

「可是……」

「妳好啰唆。」方玺媛笑着婉拒,「我有品曦,还有湛蘅,至于妳,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然我怕妳太累,生出来的孩子会变丑。」

「那……那我走了喔。」

「快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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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霓走后五分钟,宜倩就来了。

方玺媛脱下绣着海豚跃水画面的粉色围群,朝角落那张桌子走去。

短短的距离,但是,感觉好艰难。

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在刚刚乔霓坐过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面对面,她可以很容易看到他的脸,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她很熟悉的模样。

很久以前,他叫浅井奏,跟她一样是东京华桥学校的学生,谈了三年她以为会天长地久的恋爱。

后来他不见了。

留了信说想回台湾闯一闯,然后说会永远爱她。

问了华侨学校的朋友她才知道,他早就有打算回台湾,所有的人都听他说过,就是她没有,在他准备把将来延展到台湾的时候,她像个傻瓜一样,在东京想着他们的未来。

未来并没有实现,她因为父亲结束生意的关系,举家又迁回台湾,然后在中文补习班认识了当时在那里打工的湛蘅。

接着考大学,过着自己的生活,准备毕业的那个夏天,她突然在报纸的娱乐版上看到他的照片。

如果用很乡土的话来讲,就是当了明星。

那个跟她谈了三年恋爱,后来不声不响离开的人,因为中日混血的特点,让他在一波的偶像潮中受到了注目,报纸上的他不叫浅井奏,赶上明星有英文名字的潮流,他现在叫莫斯。

走红得很快,她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原本以为,他们之间是不会再见了,没想到,这世界上真的有巧合这回事……好久不见,两人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后来,还是他打破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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