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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之王[英美娱](20)

作者:十三木 阅读记录


当迈克尔举着照相机,转向威廉的这个方向时,威廉冷不丁从树叶间冒出来:“喂!你在干什么?”

迈克尔应该是被吓了一跳,证据就是他手里举着的相机一抖,正好对着威廉按下快门。

“!”威廉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被闪光灯晃到了眼睛。

“……抱歉!我忘了关闪光灯,”迈克尔放下相机,烦躁地用手抓了抓头发,“我以为这边只有我会来。”

“所以你在干什么?”威廉眼泪汪汪地问。

迈克尔没有回答,他盯着威廉的眼睛看。

“怎么了?”威廉疑惑。

迈克尔这才如梦初醒:“……我到这边来,是因为之前有渡鸦在这里筑巢。”

他向威廉展示手中的相机:“不过它们今天似乎不在。”

“所以你刚才是在模仿渡鸦的叫声?”威廉问。

“是的。”

观鸟,这是很多英国人的爱好,本来没什么稀奇。但是放在迈克尔身上,却有点神奇。

这种反差就像迈克尔在球场上的球风,看似五大三粗,其实非常细腻。

威廉眨了眨眼睛,他被闪光灯闪到的眼睛终于恢复了正常。

他向迈克尔伸出手:“拉我一把。”

迈克尔沉默不语地抓住他的手,威廉一借力,跳下了树:“迈克尔,我可以叫你迈克尔吧?你……”

“你……”看着迈克尔的脸,威廉突然卡壳了。

迈克尔之前打架的伤势经过了处理,他的鼻梁上贴着一个创口贴。某种异常熟悉的感觉,迫使威廉问道:“你……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我的意思是,在绿墙之前。”

迈克尔的眉毛高高挑起:“我还以为你早就认出来了。小孩。”

这熟悉的称呼让威廉一下子就找回了记忆。

果然是他啊!伦敦,大雾,差点撞上威廉的巴士,那个一口一个“小孩”,凶巴巴的金发少年。

“居然是你!”这也太巧了。

威廉有些结巴:“你,你不是在伦敦吗?”

这问题真愚蠢,迈克尔的表情就像在说:你那时不也在伦敦吗?

威廉自己都把自己逗笑了:“居然是你……那件事我应该正式向你道谢。谢谢你。”

“那种小事我早就忘了。”迈克尔说。

“自我介绍一下,”威廉难得庄重地伸出手,“我是威廉·奈廷格尔。”

“迈克尔,叫我迈克尔就好。”迈克尔拍了一下威廉的手,“奈廷格尔(Nightingale)?和夜莺是同一个单词?”

“是的,但是我讨厌夜莺。”威廉说,“我恨我的姓氏。”

可能因为对方是迈克尔,那位被所有人孤立却又敬畏的迈克尔。也可能因为迈克尔初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就是以拯救者的姿态。总之,威廉信任他,向他坦白了从未向其他人坦白的心声:

“我不想为不懂欣赏的国王歌唱,被镶金戴银的人造小鸟替代。更不想用心头血供养玫瑰花,却被人轻易挥霍。我宁可做莫里斯·梅特林克笔下的青鸟,生得自由,死得其所。”

“《夜莺与玫瑰》?”迈克尔知道威廉在说什么,可是他有不同的角度,“王尔德对鸟类的习性一无所知。夜莺中雄鸟才有优美的歌喉,而非作家臆想中的雌鸟。至于青鸟——在美洲有一种羽毛深蓝的知更鸟,我怀疑那就是青鸟的原型。”

威廉呆呆地看着他。

迈克尔补充道:“还有,我也讨厌我的姓氏。”

威廉与迈克尔久久对视,在对方的眼中,他们看到了与自己十分相似的东西。

威廉突然大笑起来:“我喜欢你!”

面对十数人的围殴都岿然不动的迈克尔突然僵硬了,变成了一尊一动不动的雕塑,只有他发红的耳廓暴露了他。

他生硬地转移着话题:“对了,你知道你的眼睛是紫色的吗?”

第14章 乐队筹建

“爱德华,你发现了吗?我的眼睛有时似乎有点紫。”

爱德华穿着睡袍,借着床头的灯光读书:“你不知道吗?在某些角度,它简直紫得像紫罗兰一样。”

“从来没人告诉过我这件事。”威廉在镜子前睁大眼睛观察。

他对自己的外表确实有些迟钝,在这全员男性的公学里,他精致的外貌,漂亮的黑发,还有总是毫无自觉的笑容,总会滋生恶人阴暗的欲望。

爱德华翻了一页书,像是随口一提:“你知道吗?盖德先生辞职了。我记得他教你们数学吧?”

“啊?”威廉脸色一僵,“为什么?”

“成年人的工作有变动很正常。”爱德华说。

“哦,啊。是这样啊。”威廉干笑着。

他偷偷去看爱德华,他究竟知不知道数学课上发生的事?

“早点睡吧,”爱德华温和地说,“要熄灯了。”

他把书放到床头,然后下床跪在床边,双手十指交握,用胳膊肘支在床铺边缘,闭上双眼。

爱德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睡前都会祈祷。

威廉躺在被窝里,眼巴巴地等着爱德华祈祷完。只等着对他说一句:“晚安,埃迪。”

爱德华走到床边,俯下身,给了他一个晚安吻:“晚安,小威利(Wee Willie)。”

.

“乔尼,我感到好无聊……”

耳边是缝纫机“咔咔”的走线声,威廉躺在306寝室的窗台上,百无聊赖。

他来到公学已经半年,一开始的新鲜劲丧失殆尽,只剩下每天的按部就班。他几乎已经探索了绿墙的一砖一瓦,并且开始为这个学校的狭小感到焦躁不安。

全寄宿制的学校严格限制学生的出入。除了面积大一些,人多一些,这里就像是又一个格雷芬庄园。威廉开始患上相思病,他想念苏格兰乡下一望无际的原野,还有伦敦繁华的车水马龙。

“咯嗒。”乔尼从缝纫机上拿下缝好的布料,在眼前展开,观察着针脚。

“这是什么?内衣?”威廉问。

“这叫T恤。”乔尼说,“你看过《欲望号街车》吗?”

威廉摇摇头。

“总之,”乔尼说,“我相信这就是下一个流行。马龙·白兰度在电影里穿的这种衣服非常舒适性感,终将取代那些无趣的领带结和燕尾服。”

“马龙·白兰度又是谁?”

乔尼不可思议地问:“你从来没看过电影,是不是?”

威廉点点头。

“……可怜的小威尔,下次我带你去看。”

“可是,”威廉说,“我们出不了学校啊?”

“你傻不傻。”乔尼拍了一下威廉的头,“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学生晚祷后从排水管溜出去。那水管已经擦得比女王陛下的王冠还亮了!”

“可是那样我哥会发现。”

乔尼一拍脑门:“我忘了,你和级长大人住一个房间。”

乔尼继续出主意:“还有一招,请父母带你出去。周末如果有亲属探望的话可以出校。不用是真的父母,伪造一个也行!”

威廉沉默地看着乔尼。

乔尼开始自我检讨:“我傻,我傻行不行。爱德华就是你哥,他不会被骗的。”

这件事威廉不能请爱德华帮忙,毕竟校规就是校规。身为最年轻的级长,许多人的眼睛都盯着爱德华,威廉不想给他留下污点。

“好吧,我来想想办法。”

乔尼将手里的T恤叠好,放在桌面上。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手册:“让我研究一下校规。”

他翻着书页,还真让他发现了一条可以利用的规则:“为了社团活动的目的,如有必要,可申请出校。需经指导教师签字批准……”

“就是这个!”乔尼说,“只要成立一个社团,我们就可以想出校就出校了!”

他的眼珠转了转:“小威尔,我有一个好主意!”

“什么?”

“我们成立一个乐队(Band)吧!”

“乐队?”

“是啊,你看,我们都会乐器。所谓社团就是共同的特长组成的兴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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