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李(30)

作者:鱼的第六秒是眼泪 阅读记录

在这样的派出法庭开庭当然给被告提供了莫大的方便,但原告要去这里立案却不免要费一番周章。由于本案案情简单,在写好起诉状准备好有关材料之后,李律师就驾车沿着地图开往杨嘉住所地的派出法庭。这座派出法庭设在峰峦叠嶂中一座居民较多的高山的半山腰。李律师从Y城市区开了一个小时高速三个小时盘山公路才到达地点。在交了起诉材料后法庭开具诉讼费缴费单,要求去县里的农行缴费,然后再把缴费单据拿过来。幸好法庭工作人员为了避免起诉的人员舟车劳顿,所以告诉李律师缴费之后这边系统会收到提醒,然后开庭的时候再把缴费单据拿过来就行。

所以建议要去派出法庭立案或者开庭的时候最好提前查好路线以及法庭上班时间,选择好交通工具再前往,以求事半功倍。

☆、第 37 章

起诉状和法院的传票以及一些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件以法院专递的方式像□□一样直接送到杨嘉县里的家里,是杨嘉妈妈收的快递,打开看了之后立马把杨嘉叫了回来。

中国老百姓自古以来便有厌讼情绪,大多从未打过官司的老百姓都觉得去法院打官司是件很丢人的事。其实打过几次官司后就知道这只不过是现代社会一种纠纷的解决方式。

杨嘉一回家妈妈就把他大骂了一顿:“你说你偷偷拿户口本去结婚,结了是个什么结果?人家现在来告我们了要跟你离婚!你看看,多丢人啊!咱们已经从山里搬到县城来很多年了,山里那些亲戚很多都没联系了,现在又要回去打官司,大家看着你被起诉离婚,都在那看笑话!这个女的有什么好啊?结了婚半年了都没有来过我们家,也没有拜访过我们家的亲戚,她哪有半点当媳妇的样子?听你说在家也不做饭家务大多还都是你在做,还经常惹你生气,这种媳妇你要了干啥啊?之前我就跟你说过,这种漂亮的跟从年画里走出来的姑娘不适合当媳妇,留不住!你不听啊,你非说你们感情好,现在怎么样,人家现在把你给告啦!”

杨嘉的母亲是个好强的女人,让她低头的事情就算好处再大她也不愿意去做,像上次和夏瑶父母的见面还要硬着头皮说好话,若不是为了儿子,自己是是绝对不可能去的。本以为儿子婚后感情和睦那就算了,但听儿子说也常有争吵,再加上家务事大部分是自己儿子在做,这个所谓的“媳妇”一次都没来看过自己这个“婆婆”,完全没有当媳妇的样子。自己之前也劝过杨嘉,问他跟她们家这样腆着脸低声下气的何必呢,自己条件又不差何苦这样,杨嘉总是不听。直到这次夏瑶一纸诉状把自己儿子告上法庭,杨嘉妈妈心里久积的怨气终于被彻底点爆。

杨嘉心乱如麻,在母亲的斥责声中哆嗦着拿起那份《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夏瑶,(身份信息略)

被告:杨嘉,(身份关系略)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及债务;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育有子女;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年相识,于XX年登记结婚结婚。

原被告刚结婚时感情尚可,虽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但两人一起努力,一心想要让这个家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也过了一段很幸福的生活。但随着时间变化,被告逐渐沉迷于游戏,缺少上进心,原被告经沟通后在此事上终于达成一致,可被告后来多次因小事生气,无端怀疑原告正常的社交,并且过于纠结原告言语上的表达,但凡不合自己心意,便会大发脾气,小则在家中一言不发,大则离家在外长时间不回。原告在不幸福的婚姻中逐渐丧失了对两人未来的期望,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

原告认为,双方结婚系草率结婚,婚前未对对方有充分了解,婚后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已没有和好可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依据《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夏瑶

XX年X月X日

看完后杨嘉和妈妈一样也是怒从心起,心想自己本以为还有和好的希望,甚至这段时间夏瑶没联系自己,自己还幻想着夏瑶过两天说不定就想通了回来找他,甚至为了夏瑶回来的时候还可以重新住在原来的家里,还专门去跟房东续了半年租,结果自己的满心期待却等来了这个。

杨嘉刚踏入社会,缺少社会经验;杨嘉的妈妈虽然深知人间冷暖,但毕竟从没有参与过诉讼,更何况这次是自己儿子结婚被媳妇告,觉得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再加上起诉状以及法院寄来的传票等法律文件里这些规范性的文本字里行间都没有人情味,更让杨嘉母子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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