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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摆摇摇(福尔摩沙系列之二)(22)



这么多年来,凌珑始终没有机会询问,关於那个期末考的早晨,向刚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诱拐,用了一个荒谬的理由就骗得她的初吻。

那个吻,对她来说是惊吓大於羞怯。

她起先是吓呆了,後来则是怒火中烧,要到很久很久之後,当震惊与愤怒都褪去,在一些偶尔来拜访的羞人梦境里,她才会回忆起他热烫的唇、他霸道的拥抱以及他尝起来奇妙的滋味——

「怎么了?」向刚走到她面前,背著光的身影看来更高大。

「没什么,只是老毛病了。火星塞塞住了,三不五时就会闹脾气。」她抱住怀里胡乱扭动的狗儿,故做镇定,不理会热烫的脸颊,仿佛那儿的嫣红并不存在。

「需要我替你牵去修理吗?」他十分周到的问,显然不准备丢下她不管。

无奈凌珑不肯领情,立刻婉拒他的提议,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用了,我只要打个电话,机车行的人就过来了。」

小绵羊三不五时罢工,她早成了机车行的常客,虽然老板提议,最好就此汰旧换新,再买一台新机车,但是她如今可是无业游民,哪有闲钱买新车?基於经济考量,就算小绵羊再破旧,好歹仍是个代步工具,在它正式成为废铁前,她都会耐著性子骑的。

「那么,上车吧!」向刚简单的说道。

「呃——为、为什么要上车?」她戒慎恐惧的问,看著那辆轿车的眼神,像是在看著某种吃人的怪物,全身不由自王的缩了起来。怀里的狗狗被勒得太紧,抗议的汪汪大叫,她连忙松手。

「你不是急著要回去照料嫂子吗?」他慢条靳理的问,露出友善的笑容。「我可以送你回去。」

「不用了。」凌珑匆忙摇头。他的笑容,让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自动起立。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向刚并非如外表般那么和善无害,而很不巧的,她就是那其中之一。

「不需客气,我还认得你家的路。」他见招拆招。

「呃,我搬家了。」她低著头,瞪著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著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向刚静静反驳,用慵懒的目光注视她。

「你怎么知道的?」一阵莫名的寒意袭来,她居然在烈日下觉得全身发冷。

「你忘了吗?我是凌云的合夥人。」他笑意更深,俯下身来,逼近那张苍白的小脸。「这几年来,我上你家的次数,可能比你回家的次数还要频繁。」

噢,她是被吓昏头,还是被晒昏头,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当他的面撒了个蹩脚到极点的谎。

向刚毕业之後,并非全然断了音讯,小镇上消息流通迅速,关於他的点点滴滴,还是不时会渗进她的生活。

她知道他考上北部大学、知道他久居北部、知道他去外岛当兵——她当然也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後就跟凌云合作,开设了一间公司,据说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她从不怀疑,向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跟其他人相此,他的举手投足多了一份优雅,而他的言谈微笑,又多了一分狡诈,这些特质,全都是商场上必备的条件。

回返镇上前,她也曾经忐忑过,就怕会撞见他。但是,凌云曾轻描淡写的提过,说台北的总公司需要向刚坐镇,她就放心的以为,他还远在天边,绝对不会在镇上现身。

看来,她猜错了!

粉嫩的小脸上闪过各种复杂的表情,黝黑的大手却已经探来,松开她环抱狗狗的双手。

「饭团,上车。」向刚下令。

狗儿听话得很,一个口令一个动作,一接到指示就跳出她的怀抱,跑进车子里坐好,比起在电信局门口难以管教的欠扁模样,简直是判若两「狗」。

「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她不爽的质问。

「我跟你嫂子也很熟。」他回答得很简单,话锋一转,又绕回她头上来。「天气这么热,我可不想继续晒下去。你是决定要自己上车,还是让我抱著你上车?」

这么明显的威胁,让她就算再不情愿,也得举白旗投降,为他的无赖俯首称

巨。

她太过了解向刚,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要是她继续赖在摩托车上,他真的会罔顾她的挣扎反抗,动手把她扛进车子里。

为了避免成为乡里间茶余饭後的话题,凌珑慢吞吞的滑下椅垫,拔下车钥匙,再打开车座拿出皮包,跟一整袋的小说、漫画。

「那是什么?」

「漫画。」

「童心未泯?」他扯出一个浅笑。

「要你管。」她皮笑肉不笑,拖著沈重的脚步,无奈的上了车,心情沈重得像是要被送上刑场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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