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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有条羊街(118)

作者:张铁锅 阅读记录


拿起火鸡旁的塑料手套时,她愣了愣神。一般人家切火鸡,都用一种大叉子固定住,她这里没有,所以刚刚先武就是左手带着这只手套,按住烤得昂首挺胸的火鸡,用只有四只手指灵活的右手握着厨刀,“咔咔咔”,潇洒地片下几块肉,放在他俩的盘子里的。这时候她忽然想到,外国人家里过“感恩节”,都是男主人来片火鸡的,不知道刚刚他的脑子里是不是也掠过这样的想法。

那只手套此刻还保留着从他手指上褪下来的形状,她戴上去,也学着他刚刚的样子,一手按住,一手拿刀肢解火鸡。谁知力气使得不对,一刀下去,那火鸡肉像木屑子一样,絮絮拉拉地洒了一片。她换了几个角度,都不成功,叹了口气,索性扔了刀,直接上手撕。

食物就把冰箱里属于她的那一层塞得满满当当,她又把额外的两盒毫不客气地放到陈飒那层,谁让她兴出这么个点子?把她害苦了,把他也害苦了。她本来还想把火鸡骨头留着炖汤的,但实在是没有空间了,不得不把骨头都扔掉。然后洗的洗,涮的涮,等把一切差不多收拾停当,已经很晚了。

在清洗那只油乎乎的烤盘时,她听见有钥匙在门锁里转动,肯定是陈飒回来了。她立刻扭过脸瞪着门口,打算“兴师问罪”。

谁知进来的是小蝶,她倒有些惊讶:“咦,你今天没有在你姑姑家过夜吗?”这段日子,她已经对小蝶时不时“在姑妈家小住”习以为常,没想到这么个阖家团圆的日子,她居然还回来了。

小蝶一愣怔,然后很快反应过来,笑道:“没有,明天得上班,东西都丢在家里了。”她边换拖鞋,边把手里提溜的塑料袋随手放在厨房台子上,“我姑给我装了好多火鸡肉和那个 cranberry sauce(蔓越莓酱,吃火鸡时一种常用的酱料);还有三个南瓜派,一会儿我放冰箱,你们想吃自己拿。”

兰珍一听到火鸡就头大,笑道:“谢谢你姑姑!可是怎么办?飒布里娜今天没回来,所以——我也剩了很多火鸡,还有别的食物,不知道要吃到哪一天。”

小蝶拉开冰箱,眼睛都瞪圆了:“哇!这都是你和你朋友今天做的?那要吃到哪一天?”

“就是!明天去办公室,我同事肯定都要带火鸡,而且起码要带上一两周,才能消灭掉。——你在你姑姑家还开心吗?你姑父的姐姐和 nephew (外甥)今天也去了吗?”

小蝶脸上的笑容马上敛去:“去了。”

兰珍就明白了,她知道小蝶和那对母子互不待见。虽然只有过一面之缘,但丽雅那张嘴她也是领教过的,看来小丫头这顿饭吃得也够堵心。

她是对的。

小蝶的“感恩节”大餐确实吃得堵心,但这回倒不是因为丽雅,而是冯爱。

她真后悔不该邀请冯爱。

她一大早就去帮二姑准备大餐,姑父为她英语口语的进益惊讶,不住口地夸赞。下午的时候,丽雅母子也带着点心和酒来了。和弟弟一样,丽雅也为小蝶的英语的进步大为震惊。二姑要把火鸡放进烤箱时,小蝶故意当着蜂拥在超大的开放式厨房里的大伙的面,问了二姑一句:“Do you need mittens(‘你需要防烫的无指手套吗?’)?”

这下别说丽雅,就连她那一直和小蝶没什么火花和交集的胖小子阿蛋,都惊讶地扭过脸来,要确认这句话确实是从小蝶嘴里吐出去的。

因为 mittens 这个词乍一看,该读“蜜臀撕”。可是这个词的“臀”部是吞音,读起来像“蜜恩斯”。小蝶一直没跨过心理的槛,去发吞音。前段时间和冯爱逛商店,她在冯爱的鼓励下,大着胆子问店员:“你们有‘蜜恩斯’吗?”店员立刻就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从那天开始,她发现她就可以发吞音了。

这时候,她扬眉吐气地把挂在橱柜把儿上的防烫手套地递给二姑——在丽雅母子的注目礼中。

冯爱是晚餐前,跟着手机上的谷歌地图自己坐车过来的。

一进门,小蝶就留心到她的两只粗眉毛没拾掇好,一高一低的。她当下就决定,下回逛街,一定把冯爱领到“贝玲妃”的修眉吧,好好让专业技师给她调整调整。

像小蝶预料的那样,冯爱一如既往地不卑不亢,而且十分友好健谈,她为有这么个得体的朋友而自豪。她还有点女孩子的小心思,觉得冯爱长得不是特别好看,起码没她好看,所以就算英语好点,社交能力强点,也不会叫她黯然失色,顶多平分春色。

席间,她俩和众人聊到二人的友谊起始——普通话英语交流会,还聊到大家组团去基奇纳的“十月节”喝啤酒狂欢。众人纷纷称羡,因为作为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而且就在安省境内,他们竟然都没参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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