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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火[港岛恋人1988](231)

作者:敦敦敦尼 阅读记录


从事消防员这个职业,他考虑过生死,没思考过感情。遇见贝静纯之后,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秒都弥足珍贵。

“伊莎贝拉,我爱你。”

又来......被欲说还羞的情愫牵扯,贝静纯脸热,说过多少次了。

“那你爱我吗?”纪鸣舟腻她,长臂一伸,锢住她不许躲,“再说一次。”

他力气大,这一刻不管不顾没收着,贝静纯一颗心髒在他怀里满涨到发痛。

“老婆,说给我听。”这一次因为摸到她的戒指,所以又叫了老婆宝贝。

贝静纯拧他不过,踮脚捧住他的脸,“纪鸣舟,没我的允许,你不準死。不然我一定不喝孟婆汤,下下下辈子再也不见你。”

“总之,纪鸣舟,你要好好的......”贝静纯抿了抿嘴唇,太直白的表白,总觉得有些肉麻。

酥麻的感觉从耳朵传到了心窝,纪鸣舟将她脸扳过来,深深凝着,“小傻瓜。”

“你才傻。”贝静纯这回反应倒是无比迅速。

四目相对,纪鸣舟发出闷笑声,贝静纯顿时红了耳朵,她清晰地看到他深邃眼瞳里自己的面容,笑意稀释了瞳仁的墨色,然后她变得很小很小,连声音也是小小的,“纪鸣舟,不準笑了啦。”

“Yes Madam。”

“纪鸣舟,我开心你。很t开心很开心你。”

纪鸣舟凑到她耳畔小声说,“嗯,我也爱你。”

贝静纯没有说话,将脸贴在纪鸣舟的胸膛上,倾听他沉稳有力的心跳。无论她去到哪里都会有等着她回来的人,她愿意做那只雨燕,无论多久都会衔着阳光,重新飞回到他的屋檐下。

伦敦(一)

伦敦, 一座现代而又古老的城市,英吉利海峡岸边的璀璨明珠、狄更斯小说中的浓郁雾都、福尔摩斯里的矜持绅士,富丽堂皇, 庄严静谧, 有着百年历史甚至千年历史的古建筑随处可见, 给人所有的想象。

伦敦地铁线路发达,刚到时贝静纯发现自己像一只地鼠,在地面停留的时间反而更少, 后来她喜欢骑自行车沿着泰晤士河溜达。

时空对照观望, 公元1世纪,罗马人在泰晤士河畔聚居, 以“伦底纽姆”为名开始修城。1666年,连续燃烧了四天的伦敦大火烧毁了数以万计的建筑物,重建后的伦敦以石头房子代替了原有木屋。

在这个城市里,最大的感觉是宁静。建筑散发着轻盈又厚重的力量。

霏霏细雨里, 红色双层巴士缓缓减速。等红绿灯时, 从商店的茶色玻璃门里, 贝静纯看到了现在的自己:燕麦灰的运动卫衣配工装牛仔裤, 休閑随性。巨大的双肩背包惹人注目,学生气十足的模样倒跟伦敦不太搭。

伦敦的时尚更有趣大胆,反主流。朋克、暗黑风、戏剧、摇滚......年轻的同学们会在周五晚上聚集在Old Bell酒吧, 或去苏荷区娱乐中枢皮卡迪利广场的俱乐部玩通宵。

“想做什麽就去做吧,你本该是这样。”

耳边又响起出发前纪鸣舟说的话,贝静纯觉得自己简直是疯了。来到伦敦,她总能随时随地想起纪鸣舟。从未想过她的人生还会与谁发生这麽深刻的羁绊。无论她走在哪里, 纪鸣舟沉沉稳稳地掌着贝静纯的风筝线。

登机前的那几天,贝静纯跟纪鸣舟做了许多情侣一起做的事:接她上下学, 等他收工,去好吃的餐厅吃饭,看海,散步,在电影院里牵手睇戏,在温暖的房间里做/爱......贝静纯有点被自己的谷欠望吓到,俩人好像有聊不完的话,讲不完的故事,做不完的爱。

“小蝴蝶,喜欢吗?你舒服吗?我让你舒服吗?”自从被他知道这个独家昵称,纪鸣舟总爱在亲密得不能再亲密的时候叫这个名字。她擡起酸软的臂,温柔地捧住他的脸贴近,像诗人依赖月亮,像海豚依赖海洋。

明确彼此心意后,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了。

贝静纯自诩不是什麽浪漫的人,形容不出恋爱中黏黏腻腻的风格,一开始确实没感觉到什麽,但打开行李箱,看见纪鸣舟亲自替她準备的夏装与秋装,离别和时间一剎那具象起来。

孑然漂泊是一回事,有人牵挂、被人牵挂又是另一种感觉。人生第一次,贝静纯意识到由奢入俭难,在异国他乡要过一段孤独的日子了。

她没告诉纪鸣舟,只是更专心地投入在研究里。除了吃饭睡觉,其他的时间都用来学习和写信。

憋得慌了,贝静纯开始写信,与自己的思念短兵相接,连同亲手绘制的明信片寄给纪鸣舟。亦或是她自己相当享受写信本身这个过程。小时候常常写完信才发现无处可寄,那些信纸最终夹在日记本里落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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