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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骨拼图(107)
作者:邺乾峰 阅读记录
百老彙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格林尼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
休斯敦路与拉斐特路路口
“剩下的地点分别在上西区、西村、切尔西区和下东区。”
“但他也有可能到任何地方的夏普瑞超市买这些东西。”
“哦,他当然可以,萨克斯。他可能在到白原市偷车时,顺便买回这些东西,或者在去克里夫兰探望他老妈的时候。不过你要知道一点,当嫌疑犯觉得他们的计划天衣无缝的时候,就会懒得再去处处掩盖痕迹。最笨的——或者说最懒的——甚至会把还在冒烟的手枪往他们家屋后的垃圾车里一扔,就出去寻欢作乐了;稍微聪明一点的,会把枪装在水泥料桶里,丢进地狱门水道;更精明的,会悄悄溜进炼钢厂,把枪丢进五千度高温的熔炉里。不错,我们这位嫌疑犯是很精明,但他就像有史以来世界上所有的罪犯一样,也一定有他的局限。我敢打赌,他认为我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去寻找他或他的藏身地,因为我们会全身心地投入到他刻意设计的线索上。显然他错了,这正是我们最终会找到他的原因。现在,让我们抓紧时间看看,能不能离他的巢穴再接近一点。梅尔。你在上一个受害人的衣服上,有没有什麽发现?”
然而,潮水几乎把威廉·埃弗瑞特衣服上的所有东西都沖刷干净了。
“你说他们发生过打斗,萨克斯?嫌疑犯和那位埃弗瑞特先生?”
“也算不上什麽打斗,埃弗瑞特只是抓住他的衬衫而已。”
莱姆咂了一下舌头。“我一定是太累了。刚才应该想到叫你刮刮他的指缝,虽然他泡在水里,但总还能……”
“在这里。”她说着,举起两个小塑料袋。
“你刮过了?”
她点点头。
“但为什麽会有两个袋子?”
她先举高其中一个,然后又举起另一个。“左手,右手。”
梅尔·库柏大笑起来。“林肯,我看即使是你也想不到要把左右手分开装吧?真是一个好点子!”
莱姆咕哝说:“区分左右手,也许会有一点儿刑事鑒定价值吧。”
“哈哈,”库柏仍笑个不停,“莱姆这麽说,表示他也觉得这个想法很漂亮,只是惭愧自己没有早点想到。”
库柏接过袋子检查。“里面有一些砖头碎屑。”
“排水管附近没有任何砖块。”萨克斯说。
“碎屑很小,上面还沾有什麽东西,不过我看不出来。”
班克斯问:“有没有可能是来自牲畜场的坑道?那里不是有很多砖块吗?”
“全靠我们这位安妮·奥克丽(安妮·奥克丽(Anne Oakley,1860-1926),十九世纪末的美国女神枪手,随马戏团巡回演出,生平事迹曾被拍成电影《飞燕金枪》。)。”莱姆脱口而出,又带点歉意地对萨克斯点点头,“不过,别忘了,在她拔出左轮手枪一通狂射之前,嫌疑犯早就离开了。”然后他皱起眉头,发现自己的身体绷得太紧了。“梅尔,我想用显微镜看看这些砖屑,你有办法吗?”
库柏过来检查了一下莱姆的电脑。“我想应该可以联上。”他先用一根缆线插入複合式显微镜的影像输出端口,另一端接上自己的电脑。然后,他打开那个大手提箱,翻找了半天,取出一根又粗又长的灰色缆线。“这是传输线。”他连接起两台电脑,把一些软件传到莱姆的康柏电脑上。五分钟后,莱姆就能在自己的屏幕上看到库柏在目镜中看到的东西了。
莱姆仔细审视着这些在屏幕上被放大到巨大的砖末,大声笑了出来:“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看到附着在砖末上的那些白色的斑点了吗?”
“那是什麽东西?”塞林托问。
“看上去像胶水。”库柏猜测。
“没错,来自清洁滚筒。真正小心的罪犯,会用这种东西把他们身上可能残留的痕迹清除干净。但是它也有反效果,就是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粘剂从滚筒上脱落,粘在衣服上。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这些砖屑是来自于他藏身的巢穴。他身上一直沾有砖末,直到埃弗瑞特揪住他时,把它们嵌到自己的指甲缝里。”
“这些砖末能告诉我们什麽线索呢?”萨克斯问。
“这些砖块很老,而且价格昂贵——便宜的砖块因为添加了填充物,很容易渗水。我猜他藏身的地方如果不是公共机构,就是哪个富人盖的房子,年头至少在一百年以上,说不定还要更老。”
“啊,又有新发现了。”库柏说,“又找到一块看起来很像手套碎片的东西。如果这副倒霉的手套继续崩碎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直接采集到他的指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