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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唐朝之黄金迷案(17)
作者:酸辣极客 阅读记录
大臣们纷纷表示赞同,认为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决策。
第 13 章唐武宗灭佛
据史书记载,唐武宗灭佛是在唐武宗于会昌年间(842年—846年)进行的排佛事件。
唐朝立国以来,历代君主对佛教多以极高礼遇和大力提倡,至唐中叶,汉传佛教各个宗派扩张,且私度之钱通常归于寺庙与地方政府,导致寺庙招揽了许多僧尼。当时有很多男性为逃避赋役而出家为僧,僧人不事生産又可免税,逐渐侵蚀唐朝中央政府统治的税收,造成社会与国安问题。而唐武宗本人又是一个虔诚的道教徒。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唐武宗开始筹划灭佛。
会昌二年(842年),武宗令天下僧尼中犯罪和不能持戒者尽皆还俗,行咒术、妖术等者同禁,私人财産全部“充入两税徭役”,仅京城长安一地就有3459人还俗。
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还俗。
会昌五年三月,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産之数。四月,下敕灭佛,规定长安只能保留4座寺庙,每寺留僧10人,洛阳留2寺,其余节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庙全部摧毁,僧尼皆令还俗,所有废寺铜铸的佛像、钟磬全部销熔铸钱,铁铸的交本州销铸为农具。到当年八月,“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由于唐武宗年号“会昌”,故佛教徒又称此次事件为“会昌法难”。唐武宗灭佛与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后周世宗灭佛并称为“三武一宗”灭佛事件。
会昌六年(846年),唐武宗驾崩,笃信佛教的唐宣宗即位,他登基不久即提倡佛教,灭佛运动就此结束。经过这次灭佛,佛教寺院财産被剥夺,僧尼还俗,寺庙遭废,经籍散佚,佛教宗派因失去繁荣的客观条件,从此由极盛走向衰微。
......
在灭佛运动中,顾晨再次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协助朝廷制定政策,监督执行情况,确保运动的顺利进行。许多非法寺庙被拆除,大量僧侣被迫还俗,国家的土地和财富得以重新分配,社会风气逐渐好转。
在灭佛运动中,朝廷成功收回大量的土地、财産和人口,这场运动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且显着的。
在灭佛运动之前,保守估计,唐武宗的财政收入可能在 2000 万贯左右。而随着灭佛运动的推进,成果斐然。被没收的寺院土地多达 50 万顷,也就是令人震惊的 5000 万亩。若以每亩土地能带来 0.1 贯的税收计算,那麽仅仅土地这一项所带来的年收入就约为 500 万贯。这些土地重新回到了国家的掌控之中,得以合理分配和利用,为农业生産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与此同时,多达 26 万还俗的僧尼和 15 万还俗的奴婢成为了纳税户。他们融入社会,开始为国家的财政贡献力量。假设每人每年纳税 1 贯,那麽这部分新增纳税户带来的年收入约为 41 万贯。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使得这些曾经游离于社会生産之外的人口重新成为了社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
此外,将铜像及钟、磬铸钱,以及利用相关材料进行修缮节省等其他方面所带来的收益估算为 50 万贯。综合起来计算,唐武宗灭佛运动后大致带来的年财政收入增加可能在 591 万贯左右。这一巨大的数字变化,为唐朝的国家治理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唐武宗灭佛运动带来了相当可观的直接财富。据记载,会昌五年(845年)八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拆毁寺院4600余所,还俗僧尼26万余人,没收寺院上等田産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15万人。
灭佛运动后,社会风气得到了显着的改善。曾经,寺庙衆多,民衆纷纷投身佛教,追求虚无的精神寄托,社会生産和家庭责任被忽视。而如今,随着大量僧侣还俗,人们重新认识到劳动和创造的价值。家庭观念得以强化,社会秩序逐渐恢複正常。
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着生活的变化。一位老者坐在门前的石凳上,对过往的行人说道:“以前啊,寺庙香火旺盛,年轻人都想着出家,农田都荒废了。现在好了,大家都回来种地做工,日子有盼头咯!”
商铺里,生意也日渐兴隆。一位商人笑着对伙计说:“如今社会风气正了,大家都专心做事,咱们的买卖也越来越红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