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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马仕姐姐(26)

作者:荒大谬 阅读记录

外面依然是风大雨大的,顾西穗则晃着手里的杯子,看着一对情侣走进来。

两个人穿着都很入时,女生手里拎着的却是一个淘宝原创店的软皮包,市价300块。但看她那件大衣和皮靴就知道,她绝非买不起更贵的,她只是不在乎而已。

放下对品牌的追求是需要时间和经验来养的,这个过程里必然会花大量的冤枉钱、走过许多弯路,才终于能想明白,包只是个包。

很多人对富人的想象还停留在买最贵的东西、吃最贵的食物上面,但顾西穗家里经济状况最好的时候,爸爸也只爱喝农家酿的青梅酒,开好久的车到山里,穿过延绵起伏的森林与农田,之后从亲戚那里搬好几桶放后备厢。

那种十斤装的塑料桶,廉价而粗糙,顾西穗纳闷地问:“干嘛每年都要大老远地来拿酒啊?”

“你妈爱喝。”顾西穗的爸爸笑着说:“她酒量不好,还学着别人喝酒,这个酒度数低,又甜,正合适。”

其实顾西穗的家境也算不上特别好,在广东省这样一个到处是土豪的地方,根本谈不上什么有钱。

但她父母还是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了。

她跟她母亲,都没有缺过物质享受,家里刚富起来的时候,她爸爸也学着别人给妈妈买包,买首饰,买护肤品。可是她妈妈不是用来装菜,就是用来装顾西穗的作业。

有一天顾西穗跟妈妈两个人在外面逛街,顾西穗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东西,一直想吐,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妈妈就打开了那几年还一息尚存Calvin Klein,拿出了钱包和钥匙等重要物品后,就说:“你先吐这里面。”

晚上她在水池边刷着那个白色牛皮包,爸爸在一旁大笑:“六千块一个包!你倒好,当垃圾袋用了!”

“那能怎么办嘛?岁岁就是想吐!”顾西穗的妈妈还在心疼着钱,一跺脚,说:“哎呀!刷不干净!”

爸爸就道:“再买一个不就行了!不就是个包嘛!”

“我就喜欢这个包!”

……

要回忆的时候,顾西穗才发现,她是从那个时候喜欢上包的。因为可以避免当众呕吐,包便给了她体面和安全。

从此之后,她走到哪里都要背个包,七八岁的一个小小人,学着大人的样子,光有个书包还不够,手里还要再拎一个,虽然也不知道用来干嘛,但只要有了,她就不怕想吐的时候找不到地方了。

二十年过去后,她才发现给她安全感的不是包,而是她父母。她母亲给她示范了一个名牌包的正确用法,他父亲则说出了包的本质:不就是个包嘛!

红泥小火炉。

如果说那支葡萄酒让她想起了什么的话,那么大抵就是那些温馨的日子,有酒有火,有吵闹有玩笑,冬天的晚上他爸爸总是搓着手回来,让她妈妈烫一壶黄酒,放点姜丝、话梅,喝了暖和。

第14章 中国人其实只有一种宗教,既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拜物教,也不是什么消费主义,而是好日子教。

中国人其实只有一种宗教,既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拜物教,也不是什么消费主义,而是好日子教。

只不过是,大家穷太久了,不知道什么是好日子,资本主义恰好提供了一套成熟的生活方式,于是就都先拿来用了。

顾西穗想起她第一次逛商场,是广州的友谊百货,第一次看到那么漂亮的地方,那么多的服务人员,店里明亮而璀璨,空气种还有香香的味道……顾西穗紧张又惊讶,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紧紧拉着父母的手,唯恐自己会被人海淹没。

那也是她第一次乘坐扶手电梯,第一次通过旋转门,第一次看到柜台,第一次发现买东西原来可以不用讨价还价,为了几块钱大打出手……

高级这个词就这样以一种具象的画面在她面前展开,如同徐徐打开的画卷,又如同爱丽丝仙境一般,到处都是亮晶晶的、玲琅满目的、发着光的。

她是在广东沿海一座小城市长大的,那个地方叫阳江,既没有火车站也没有飞机场,到广州,要坐五六个小时的大巴。

对那时候顾西穗来说,去一趟省城跟朝圣似的,一年能去一次,她就可以从年初撑到年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力求做到最好,这样,父母才会带她去广州。

跟财大气粗的珠三角不一样,阳江其实是个挺穷的地方,连像样的产业都没有,人们就在日复一日的烈日之中望着大海默默绝望,根本想不到出路。

而顾西穗的父亲却抓住了时代赐给他机会,成为鼎鼎有名的顾老板,虽然,他只是个卖鲍鱼的。

曾几何时,鲍鱼在中国人心目中也是个奢侈品,都是旧港片造成的印象,吃鲍鱼,喝XO,戴劳力士……到处都是金灿灿的,充斥着粗糙的金钱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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