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宠成瘾:病娇少帅的娇妻是大佬(357)
程立要在燕城逗留至少半年。
好在程家生意都上了正轨,香港那边还需要一点时间,等徐家的衰落慢慢发酵,所以程立北上这一年半载,也是一种新的开拓。
在南边反而很空闲。
“可惜我的房子租给了姜家的幕僚,要不然可以给你住。”云乔说,“我还有两处的房子,都不怎么样。”
程立:“我其实很想住饭店,房间有人打扫,下楼直接能吃饭。若如此,又怕朋友、长辈们不放心,非要邀请我住家里。”
他出门,身边只跟了四名随从,其中两人也充当他秘书工作,不能照顾饮食起居;另有两人,一名司机一名保镖。
自己租房,就得雇佣人、厨子,程立觉得太麻烦了。万一是敌人派的,不仅仅麻烦,还危险。
还不如住饭店,佣人、厨子都省了。
像南华饭店这种高级住处,贵虽然贵,每个房间都镶嵌了壁式保险柜,安全又舒服;五楼是全燕城最高的楼,可以俯瞰整个城市,视野极好;五楼的房间是套房,他的保镖随从可以住在次卧,随时保护他。
对程立而言,钱多到毫无意义,他的世界里没有“省钱”这个必要。
他才说了说自己想法,钱婶立马道:“哪有一直住饭店的?不如你住到我们家后花园,那边有单独的门可以进出。”
程立要住半年以上。
他最懂分寸,哪怕人家真心挽留,他也不会借住。
因为,这会欠下一个大人情。他不怕花钱,就怕人情债还不清。
他推辞了钱家,真住到饭店去了,会有其他祝家等各个人家邀请他搬过去住,一个个推辞太麻烦了。
还不如租个小公馆。
云乔则道:“不如买一个。”
程立笑了笑:“孩子话。”
“为什么不买呢?你又不缺钱。”云乔追问。
第489章 一把好刀
为何不买房?
程立有个自己的怪癖,他住的房子必定要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建的,他才会安心,否则他总会想起十岁那年在伦敦发生的事。
“……买块地皮,建个小公馆,倒也不错。”程立说,“现成的就算了。”
云乔听了这话,很是赞同:“买的自然比不上自己建的。”
她又跟程立说,现在的地价太偏高了。
“北方打了好几次仗,不少人往南逃,加上过河大桥的新建成,燕城河东、河西已经没有便宜地皮了。”云乔感叹说。
相对于北方的马帮横行、战乱不断,南边相对安稳些。
租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灾祸,而南边维持局面的是青帮。青帮从发家时候开始,就有底蕴,做的是淘金捞银的买卖,不靠打家劫舍过日子。
青帮不干这些,自然也不许其他人这么干,南边这一代匪患偏少。
北方的富豪们,带着他们的金银细软,到此地安家。
政客与商人鼻子最灵敏,很快嗅到了土地的价值,导致这两年地皮一天一个价,让云乔非常后悔自己只买了一个小公馆那么点地方。
比起来,钱叔就厉害多了,钱叔在河东岸的地可不少,现如今光靠这一样都非常赚钱了。
“应该多买点。”云乔说。
程立:“别为自己没得到的东西而懊悔。”
云乔听了,深以为然。
她和钱婶陪同程立出去租房子,跑了一整天下来,云乔腿都要累瘦了,程立还没找到满意的。
“我真没想到啊二哥,原来你这么挑剔。”云乔道。
有一处房子,云乔觉得很好,简直可以算完美了。唯一不好的,就是租金比较贵,然而这对程立而言又不是难事。
但程立不松口。
走出来,程立才说:“这家主人信教,五彩玻璃上有天使的图。”
“这不挺好吗,辟邪。”钱婶说。
钱婶是很标准的华人式信仰:能保佑我平安,我便供奉你;不能保佑的,趁早滚蛋,谁管你什么精神寄托。
程立则笑道:“可我不信教。”
回到了钱家,钱婶挽留云乔吃晚饭,云乔溜了,她实在不想陪程立再去租房子了。
“二哥,你租好了打电话给我,我先回去了。”云乔道,“对了,我还给你准备了生日礼。你生日的时候请我吃饭,我送礼给你。”
程立:“是发绣吗?”
“是。”
他便微笑,笑容里噙了三分暖意,比春日的夕阳还要璀璨温暖:“好。”
云乔又补充:“你赶紧找房,在你过生日的时候,把此事定下来,可以吗?”
程立:“我尽量。”
他似乎有了个目标与期限,不再犹豫着“搬到南华饭店住半年”,所以倒也很快定下了一处小公馆。
小公馆也在河东岸,距离大桥也不远,和云乔那间正对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