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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队今天破案了吗+番外(33)

作者:余咚咚/过客家 阅读记录

因为如果那小子给我出版了诗集,那我肯定爆火,什么记者啊、粉丝啊,估计都争着抢着到牢里来看我。

要是他没做到……我就只等他一年,要是他没做到,就告发他,让他陪我一起坐牢。

13号晚上,我看了眼表,晚上十一点五十五分。

我杀了林虹。

你要问我感受?我只能说,很爽!那一瞬间,灵感充满了我的灵魂。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把它写下来。

为了多给我写诗争取点时间,我刻意避开了摄像头——我在那地方都蹲了多久了,街上有点啥,除了扫大街的,就我最清楚。

当然,或许我还想着能逃过牢狱之灾呢。

现在想来,熊健安这小子阴得很。明明他可以再帮我设计一个完美不在场证明嘛!

哼,看来这小子从一开始就不想帮我出版。

估计是嫉妒我的才华吧。

肮脏。

我回到家,废寝忘食地打草稿,终于写了一段出来。

后面的……我灵感又枯竭了。

我在想,要不要再杀一个人?

可惜,警察上门了。

他们来得真快。

虽然我不意外……那么多监控总有一个能拍到我的。

而且,我那么出名,他们不找上我才怪哩。(笑)

不过也好,这样我的诗集就可以早点出版了。

因为熊健安说,只要案子一结,他拿到钱(保险),他就立马帮我搞出版那事。

警察问我的话,我都回答了。

只是隐瞒了两个人,熊健安和陈美。

不过我没想到,我全都招了,结果警察还在查。

这有啥好查的?

我,杀了,林虹。

铁板钉钉的,啥证据都有。

搞不懂,他们为啥还接着查?

现在我知道了。

就是老天爷看不过熊健安那小子瞒天过海!哈哈。

*

又是我,熊健安。

我找到了那把刀,邓天。

现在来想,我真他妈下了一步臭棋。哪怕是拿钱雇个杀手都比他强。都他妈要进监狱了,还反咬我一口?

呸!

话说回来。

真的,我觉得我这个计划,特完美。

既把陈美拉下水,又解决了林虹,还能拿到一笔钱。

你说我怎么对得起邓天?我怎么对不起他了?就他那种住在地下室里的臭虫,能进牢里呆着,那是他福气!

说起来,他还真蠢,我说几句话,他就愿意帮我杀人,就连我说他一定得坐牢,不然我拿不到钱,这种话,他也信。

啧,SB。

而且在计划的每个环节里,我们三个人的逻辑线都是正常且完美的。

陈美就普普通通地下个班,唯一不普通的可能就是那晚下班比较早。唯一一个知道这点反常的就是林虹,但林虹不是死了吗?而且冬天嘛,卖烧烤的也要休息啊。

合情合理。

而且,我不是嘱咐陈美做不在场证明吗?她这种撒谎成性的人应该完成得很好吧?

至于邓天。

那小子很早以前就那样了,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他有病。你说,哪个正常人会晚上十一二点了还守在书店前?

这种有病的人杀个人不是很正常吗?

激情杀人啊!

最后就是我。

我老婆……

不好意思,在公司装习惯了,还没改得了口。

林虹死的那个时候,我和简笑南在一起呢。

我,清清白白。

唯一可能有点破绽的是那份保险和电话。

哦,应该是唯二。

主要是我怕陈美没完成任务,打了个电话给林虹,问她回去了没有。

嗯,电话突然挂断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她死了。

还有保险,我半年前买的,和现在有关系吗?

警察他妈的怎么联想的?

说起来,16号那天,我刚约保险公司的人来,我想和他们谈谈。

结果他妈的一开门,是警察?

还特么搜老子房子?

他们怎么查到我的?

他们怎么把我和邓天联系在一起的?

邓天怎么突然那么聪明了?还知道藏证据?

草!

第16章 案件一终

谢奇致等人忙得脚不沾地,终于把林虹被杀案的来龙去脉给弄清楚了。

但光讯问了犯罪嫌疑人,侦查工作还不算完,还得根据嫌疑人口供,看是否需要补充证据,完善证据链等等,最后按规定移交检察机关,才算基本完事。

因为根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即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了,他们也得把口供内容体现在证据和调查上。

这就体现了一个词,铁证如山。

不过走完最难的这一部分,大案中队等人也算能歇口气了。

“……没想到熊健安那小子百密一疏啊。”宋朝阳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要不是我直觉他心里有鬼,不然,还真被他骗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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