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故事的筝(129)
她眼圈红红的,刚才那一幕全看见了。
“二爷错怪小姐了,我本来不该说的.......阿芳小姐前天来过,问小姐以后究竟什么打算,还说二爷要和曾家联姻......”
冯少杉什么表情也没有,把钱放在桌上,拂了拂衣袖走出去,汽车已等在院子里。
湘琴哽咽,追上去问:“姑爷!你再也不管小姐了吗?”
少杉仿佛没听见,脚步不停,很快就到汽车旁,保镖给他开了门,他一头钻进去。
湘琴在台阶上望着,捂住嘴哭了。
洛筝先与廖太太清了帐,到旅店盘桓了几日,每天不干别的,就是去找房子。
还真让她找到了,弄堂里的亭子间,只一间几平米的房,卫生间和厨房都要与人合用。房租比之前便宜一半。
房子一定,洛筝就回去找张婶,把地址留给她,以备有人来找,除了宋希文,还能有谁呢?张婶也明白,一口答应了。
洛筝暂时失去了经济来源,处处都要俭省,用人也不请了,凡事都可将就,唯独三顿饭。
一到傍晚,家家户户都忙着开炉做饭,整条弄堂里炊烟袅袅。洛筝一狠心,买了煤炉打算自己做,别人可以,她为什么不行?
忙了半个傍晚,别人家的饭都做好了,她炉火都没生出来一星半点,脸比猫还花。又羞又气,第一次觉得自己笨。
邻居一户姓江人家的女人看不下去了,帮她生好炉子,勉强做成了一餐饭。
江家男人在外面拉车,女人叫彩珍,在家忙活几个孩子,她见洛筝穿着考究,又这么拙手笨脚,猜到是哪里落难来的小姐,便邀她在自己家开伙,象征性地收一点钱,洛筝很高兴,饭菜虽然粗糙,但三餐好歹解决了。
江家一共四个孩子,最大的男孩跟着亲戚学木工,吃住都在那边,偶尔才回来看看。第二个是女孩,10 岁,彩珍留在身边使唤,家务多,总听见她“杏娣”“杏娣”地喊。第三个也是女孩,才四岁,叫小月,最小那个男孩还没断奶。
小月很是活泼好动,喜欢爬高就低,时不时掰倒了碗,打翻了酱油,把彩珍恨得一天到晚骂。小月对洛筝好奇,会忽然跑到她房间门口,不说话,也不进去,两只眼睛吧哒吧哒闪,盯着洛筝打量。洛筝招手叫她进来,她也不认生,东看西看,什么都觉得好玩。与洛筝熟了之后更是每天都去,彩珍也能稍稍喘口气。
“这个字念 yang(二声)。”小月指着报纸告诉洛筝,“是太阳升起的意思。”
洛筝凑过去一看,还真是个“旸”字。
“你怎么知道的?”
“姨姨说的。”她管洛筝叫姨姨。
洛筝想了想,的确有这么回事,楼上阿婆有天让她给写个信封,儿子名叫顾旸,她赞过这个名字好,想不到小月都记得了。
以后洛筝常教她认字背诗,小月学得飞快。彩珍知道后笑说:“洛小姐你即便教了她也没用,小月进不了学堂,不多久全还给你了。”
洛筝道:“认字总比不认强。”
“是啊!”彩珍先点头,紧接着又说,“等她大了,没使唤两年就得嫁出去,女孩子终归是别人家的呀!”
洛筝恻然,有些人的命运大概一出生便注定了。不过小月再来时她还是教,做一点徒劳的抵抗。
第五十三章 :复仇
祁静的尸体是她叔叔家去收的,草草葬在郊区的一个公墓里。洛筝寻了几次才找到,坟前竖了块简陋的石碑,也没有照片,叔叔家怕惹麻烦。
洛筝带了束花去,将那枚发夹埋在碑下面的土里,祁静爱美。
起初遗憾没能在她走前见上一面,后来想想也未必是坏事——如果真见到,洛筝也许会受不了。听她婶婶说,人领出来时已经面目全非了。
她现在能记得的是祁静在巷子里拼命奔跑的样子,明明匆忙慌乱,记忆里每个镜头却都放得很慢,足以让洛筝品味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她蓬松凌乱的长发,赤着一只脚,衣摆飘然。永恒的定格,还是美。
洛筝在杂草丛生的野地里坐了两个多小时,回忆起她们初次见面时的投缘,以及她如何给洛筝鼓起离开冯家的勇气——祁静从她一篇忧郁色彩浓厚的小说里嗅出了气味,婉转地安慰她,洛筝终于找到可以倾诉的人。她的倾诉是有节制的,但祁静还是懂了。
她想着这些往事,把两人相处的过程在脑海里慢慢过了一遍,终于有所释怀。
祁静的一生短暂如烟花,在夜空中璀璨绽放,随后阒寂无声。她也许不够完美,却耀眼过,辉煌过。
她说,即便要死,也要为一件有意义的事而死。她没有辜负自己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