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亲哥亲一下怎么了(22)
“穿这个。”
外面的路面已经被雨水冲湿,程予弛是爱干净,又体面的人,不会让方愫把这双高跟鞋踩进泥泞,又踩进宴会的。
方愫呼吸沉了沉,换上了平底凉鞋,程予弛便将她的高跟鞋拎着,放进了车的后备厢。
“小愫,不要多想,轻松点。”程予弛感受到了方愫的情绪。
她的情绪通常都在脸上,方愫勉强扯出来一个难看的笑脸。
她笑起来一点也不像程茵。
墓碑上,程茵的照片还停留在她的十四岁。
程茵笑起来两颊有深陷的酒窝,眼睛亮晶晶的,陶瓷照片被五年来的日晒和风化,现在有些泛灰,但仍能清晰见到她拍照时灿烂的笑。
方愫披着黑色西装外套,站在程予弛身侧。
程予弛给程茵买了她那时最喜欢的百合花,她喜欢香味浓郁的花,但方愫对花粉有轻微过敏。
一支支百合被一个透明罩子完全密封起来,局促地挤在里面,显得不安又难受,它们被程予弛摆在了程茵面前。
细雨绵绵密密,容城的夏季总是这样,墓园里静得就剩下雨针打在花束外塑料盒上的声音,它们虽局促,但又被完好地保护在盒子里,不受雨针的侵袭。
程予弛从口袋里又掏出来一些水果味的糖果,放在花的旁边,也是程茵以前爱吃的品牌。
方愫吃过,是在程予弛的抽屉里拿的。她吃了一颗菠萝味的糖,险些因过敏而窒息。
这是她第一次知道自己对菠萝过敏。
程予弛背着她去医院时,她已经意识模糊了,只知道自己那时难受地掐着程予弛肩膀,狠狠地把指甲嵌进去。
方愫困在黑色西装外套下的双手,感觉已经被潮湿的水汽憋得湿润,她捻了捻手心的水汽,轻轻地说:“茵茵,生日快乐。”
两人没有待多久,程予弛撑着伞,走在方愫身侧,方愫低着头,看着凉鞋里自在的脚丫,一步一步踢着迫不及待想要扎入土地的水毛毛,走出墓园她就脱下了这件外套。
程予弛定下脚步,视线回头望了眼墓园,又转回来,低眸看进方愫眼里,轻声呼吸,“小愫,给你穿外套,是因为今天天凉,不是因为来墓园。”
方愫为自己的狭隘感到局促,视线四下转了转,“我不冷。”
程予弛伸手,用手背触了一下方愫光着的手臂,接过外套又给她披上了,“我觉得你冷。”
方愫低头,又踢了踢调皮的雨。
“让你穿平底鞋,也不是怕脏了美丽的高跟鞋,而是现在没必要累着脚。”
“你不常穿,今晚如果无法避免,那么白天就尽量不要穿着徒增负累了。”
万千银针在头顶轻叩伞面,云层散开,雨幕之外突然出现了阳光。方愫现在恍然觉得,这些闪着光的绵绵雨,就像是头顶的精灵仙子,用魔法棒朝下撒着碾碎的水晶,她仰着头望着程予弛。
这是她住进程家的第四个年头,程予弛从未叫过她“茵茵”。
方愫一直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程家,就是程茵的替身,用着她的名字,享受着属于程茵的一切。
程予弛将手伸到了方愫面前,摊开,里面躺着一颗皱巴巴的奶糖。
“小愫,这个是你的。”
方愫伸手去拿,奶糖温热,被程予弛握了很久,在方愫手里开始发烫,顺着指尖,一路烫进了心里。
一颗普通的小白兔奶糖,方愫坐在车里,小心翼翼地拨开糖衣,薄脆的糯米纸已经黏在了奶糖上,湿润的指腹将奶糖推进口中,柔软醇厚的奶香味厚重地包裹上来。
她听见程予弛说:“甜味适合你,不要多想,我一直在。”
第10章 奶糖我抬手就是一拖鞋
方愫以前的家在距离容城两百多公里的一个村子里,陪伴她长大的是河沟里被卸了钳子的小螃蟹,和地里那些砍了根茎可以吸小甜水的玉米。
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带着她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
家庭不富裕,但吃穿不愁,不过农村里的孩子早当家,方愫上学以外的时间大多数都是帮着母亲做农活。
在方愫六岁那年,妈妈才生了弟弟,于是更多的任务交到了方愫手里,她那时候个子比同龄人都矮,爬上高高的灶台都需要借助一只爬满陈年污垢的瘸腿木凳。
夏季的早晨天亮得早,容城多阴天少见阳光,但温度还是高得吓人,方愫穿着洗得发黄的T恤,把原本就已经很短的袖子卷吧卷吧卷成了背心,整个人靠在高高的灶台上,用竹刷清洗着铁锅底的锈。
洗完锅,身上衣服也已经湿透了,她又跑到灶筒前开始生火,山上捡的干枯松针塞进灶筒,用打火机点燃,燃烧的松香就飘了出来,趁着火燃得旺,赶紧加了柴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