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儿女[年代](294)
常静重重点头:“对!要还一起还,我们是一家人!”
常美意味深长看了林飞鱼一眼:“不说这事了,菜要凉了,晚上还得去交钱。”
李兰之和常静买菜回来,才发现不知何时菜篮子里多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今晚的交钱地点——罐头厂子弟学校。
李兰之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蜜汁叉烧放进口中说:“都吃吧,吃完我和你一起去。”
常美点头。
自从那回差点被叶成志得逞,她至今心有余悸,有李兰之一起去,出了事也有个照应。
听到李兰之这话,林飞鱼和常静两人也纷纷拿起筷子吃饭。
只有常欢,由始至终都没有出声。
她低垂着头,浓密的眼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片阴影,让人看不清她在想什么。
三天后,李兰之终于见到了两年没见的常明松。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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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汤:是粤菜中常用的一种高汤
第73章
广州人爱吃鱼,又讲究过年要“年年有余”,因此越是临近春节,鱼市就越发红火。
天还没亮,李兰之就和常静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出来,母女俩穿上雨衣雨裤和雨靴,然后共骑一辆自行车朝批发市场赶去。
昨晚一场冷雨,气温骤降了十来度,广州仿佛一夜入冬,凛冽的寒风刮在脸上,像刀子般生疼。
“妈,要不换我载您吧?”常静在后座缩着脖子喊道。
李兰之被寒风吹得直抽冷气,声音都带着鼻音:“不用,快到市场了,别折腾,你坐稳了,别摔下来。”
常静心里暖暖的:“放心,我抓得牢着呢。”
前方的路灯忽明忽暗,李兰之紧盯着路面,眉头却越皱越紧。
三天前,她们按照那帮人的要求把赎金放在了子弟学校门口,现场只留了张字条,说三天后如果她们没有报警的话,便会把常明松放回来。
可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常明松却一点影子也没有。
她心里像压了块大石头,沉甸甸地直往下坠。
钱已经给了,常美甚至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婚姻,但常明松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担心遇到了仙人跳,更担心对方拿了钱还是不放过人,偏偏又不能去报案,这几天来,她鬓角的白发都多了不少。
但日子总得过下去。
年关将近,买鱼的人越来越多,价格也水涨船高,虽然辛苦,一天却能赚到平时好几倍的钱,所以别说心里压着一块大石头,就是压着几十块大石头,也要趁着这几天赶紧赚多点钱。
在这个节骨眼上,没什么比赚钱更要紧的了。
想到今天又能多赚些,李兰之精神一振,脚下用力一蹬,自行车载着母女二人,迎着寒风向批发市场疾驰而去。
她们来得有点早,批发市场见不到几个人,不过有一家卖肠粉的早点摊位已经摆起来了,摊位上的蒸笼正冒着热气,这家的肠粉做得很地道。
李兰之一边支自行车,一边叮嘱常静道:“我去取拖车,你去买两份肠粉回来,再要两杯热豆浆,你的也要买,别舍不得,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常静刚应了声“好”,转身往早点摊位跑去,还没跑出几步,就听身后传来李兰之的惊叫声——“放手!你这人怎么回事?!”
常静心头一紧,猛地回头,就见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正死死拽着李兰之一只裤脚,李兰之踉跄着后退两步,雨裤被拽得歪斜,露出里面的黑裤子。
连日来的焦虑与疲惫在这一刻爆发,李兰之只觉得一股无名火直冲脑门,她用力拍打那双脏污的手,声音都变了调:“大清早的碰上个疯子!真是晦气!还不快松手!”
常静见此情景,也连忙跑过来帮忙。
她抄起角落的扫把,对着那肮脏的男人“哐哐哐”就是一顿揍:“快放开我妈!再不放开我就喊人了!”
但那男人就跟听不懂一样,死死拽着李兰之的雨裤不放手,他蓬乱的头发结成一绺一绺的,脸上糊满污垢,根本看不清面容,身上散发出的酸臭味熏得人直皱眉,母女两人认定眼前的男人是个变态乞丐,于是打得更用力了。
李兰之的拳头雨点般落下,却在某一刻突然僵住了——
她注意到男人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尾指处光秃秃的,再定睛一看,左手竟也少了尾指。
这个发现让她如遭雷击,脸色瞬间煞白,急忙拦住常静:“别打了!快住手,他……可能是你爸。”
“爸……爸?”
常静手里的扫把猛地停在半空。
她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地上蜷缩成一团的男人,那个记忆中高大挺拔的父亲,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