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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二凤是始皇的太子+番外(455)

作者:煎盐叠雪 阅读记录

“有的有的,我当时就报官了,都有记录……”

李斯传讯了相关的官吏,查阅了记录档案,然后呈给嬴政。

嬴政都懒得看,直接递给太子,简洁地问:“此人有罪否?”

李斯三言两语概括了一下前因后果。两月之前,英布牵牛上山的时候,在树下打盹。那牛在坡上吃草,不慎失足摔下沟去了,四脚朝天。

养过牛的都知道,牛一旦仰翻过去,自己陷进污泥起不来,翻不过身,很快就会因为压迫内脏血管而死。

快的话,甚至只需要两三刻钟。

“摔死的?”李世民问。

“臣不能断定。”李斯却道,“也有故意为之的可能。”

“为什么这么说?”

“英布此人,轻薄游侠儿,常聚众玩乐饮酒,不是踏实干活的性子。”就这么一会,李斯已经飞快掌握了英布的情况,“他寄居在姨父家,也与家主发生过争吵,且曾经摔门而去。此黄牛之死,未必不是其蓄意报复。”

想想看,一个外地来的,妻子的外甥,年纪轻轻,不爱干活,就知道玩,整天在外面不务正业,吃的还多,还不听话,怎么可能没有矛盾呢?

在有矛盾、又贪玩的情况下,放牛把牛放死了,究竟是意外还是人为,确实有待商榷。

“有人证和凭据吗?”太子又问。

“暂且没有。”李斯摇头,“但可以把这些人一一分开,重新再问。”

“那便交由你处理。”嬴政素来相信李斯的能力,顺便把太子带走。

回去的路上,李世民闷闷不乐,韩信也跟着怏怏,嬴政的耳朵清净了一路,幽然开口:“又在思量律法的事?”

“我只是在想,修律的事若是能再快一点就好了,即便英布真的祸害了自家的牛,也不至于黥刑。”

黥在脸上或额头,打上一辈子的罪犯标记,就因为害死了自家的牛。

“那不是他的牛。”嬴政神色淡淡。

耕牛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为了防止偷盗和私自宰杀,秦律定的是很严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秦律普及到六国旧地是需要时间的,齐国是最后一个归秦的国家,临淄的风气向来散漫,才三年时间,难道能指望临淄人人都能了解秦律吗?

而且因为律法正要改动,这时候再普及旧法,又给人一种白白浪费功夫的感觉。在这些地方为官的郡守县令们也很难做。

李世民把这些顾虑都说给嬴政听,父亲大人沉吟了很久。

“先等李斯。私宰耕牛这个口子不能开,效仿者会甚众。”

因为牛肉真的太好吃了!不腥不膻没有刺,随便蒸煮烤炖,怎么做都好吃,馋牛肉的人当然是很多很多的。

一旦有人钻空子,偷摸弄死一头牛,而没有得到惩罚,就必然有人效仿。

他们没有等太久,第二天李斯就来汇报结果了。

“依然没有凭证,不能确定那牛是否意外失足。”

“没有用刑吗?”李世民问。

“不敢,岂能屈打成招?”李斯回答得很快。

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就得看断案的人想怎么断了。

“可有‘开剥’的文书?”嬴政问。

就算是自然死亡的自家的牛,也是要向官府申请开剥的,不然也犯法。

“没有。”

“临淄以前需要开剥文书吗?”李世民毫不间断地跟了一句。

“……不需要。”李斯如实道。

这看起来很小的一头牛的问题,但像这样的小问题,大概整个秦国每天都在发生。

“你想怎么处理?”嬴政看向太子。

“英布是没有权力处理整头牛的,他的姨父姨母怎么说?”

“他的姨母为他求情,说他们不知道自家的牛摔死了,还要去请求开剥,肉吃不完都分与邻里了,皮卖了大半,剩下的做了蹋鞠。就差了这一道文书,恳求从轻发落。

“他姨父什么也没说,只问会怎么处罚。”

“笞四十,罚一甲,不连坐他人。”嬴政自觉已经非常宽容了,“如何?”

“也只能这样了。”李世民轻微地叹了口气。

一甲,就是一副铠甲的钱,大约相当于一个长工一两年的全部工钱。这钱不少,但按秦律一贯的轻罪重罚,又涉及耕牛,这确实是很宽容的处理方式了。

李世民没有插手更多,只是要了英布姨母家的住址,给了韩信一幅手画的地图和一包钱。

“你自己去,能找到吗?”

“我能的。”韩信连连点头,兴冲冲地带上肉干,边吃边走,好像在去郊游。

到那的时候,发现刘交也在。出来时,浮丘伯招呼韩信上车。

“不行,我得自己走回去。”

“殿下让你自己走的?”浮丘伯才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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