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致命游戏[刑侦](204)
“不过什么。”
顾喻之不免担心,又悠悠道:“如果……Charles真的还活着呢?毕竟,当初,好像没有人找到过他的尸体吧?”
沈翳听到这儿,面色瞬间冷了下来,肯定道:“那是瓦斯爆炸,居民楼都被炸成了废墟,更遑论小孩子的尸体。”
“可万一——”
“喻之,他已经死了。”沈翳沉声打断。
“你确定?”
“是。非常确定。”
沈翳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男孩,在肆虐的大火中,拼力互相争执打斗,要将对方置于死地的场面。
他稳了稳心神,再次睁开眼,笃定道:“这世上,恐怕没有人比我更能确定这件事了。”
顾喻之愣了一下,眼角的余光瞥见沈翳阴厉的表情。他知道,但凡能从七芒星的魔爪之下逃脱的孩子,一定都有过一段非同常人的经历,于是,没有再说话。
天空中,乌云飘过,凉风乍起,裹挟着落叶,令人遍体生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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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将近9点钟的时候,路晨曦才将车又开回了医院。只不过,他一直站在沈翳病房楼下院落的花园里,绕着中央喷水的水潭打转,迟迟没有上去。
沈翳大约是在一刻钟前,透过病房的落地窗,发现路晨曦的。
杨阳洋应该一早就把沈翳已经醒过来的消息告诉路晨曦了,但,整整一个下午,别说电话,路晨曦连条讯息都没给沈翳发,这算不得正常。
明明他们出事前,路晨曦那么心急火燎地要见沈翳,一幅有话想对他说的样子。
沈翳倚在窗口,打量着楼下小花坛边的路晨曦,在察觉路晨曦转身要走时,终于忍不住拨通了路晨曦的电话。
“路警官,我早说过,咱们之间不太符合《罗密欧与朱丽叶》这出话剧。您这是打算怎么着,准备再跟我背另一出莎士比亚的戏剧吗?”
路晨曦抬头望向沈翳病房的窗户方向,知道沈翳现在一定正站在窗边,透过单向玻璃,观察着院中小花坛边的路晨曦。
“沈翳,我已经知道了。”
“你知道了什么?”
“你‘选中’我的原因。你多次冒着性命危险也要救我的原因,我全都已经知道了。”
沈翳的瞳孔在此时瞬间瞪大,仿如一时被钉在原地,死死盯着楼下的路晨曦:“你说……什么?”
“我还要再去个地方。等我回来,我们当面聊。”
路晨曦利落地挂断了电话,抬头又朝沈翳病房落地窗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后上车离开了。
沈翳迷惑地望着窗外路晨曦汽车远去的方向。
路晨曦说,他已经全都知道了?
沈翳捏紧了手中的手机,露出担忧的表情。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想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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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正是这个名字,才让路晨曦想起,他过去三十多年的记忆之中,并非没有遇到过外国人长相的孩子。
第二天,路晨曦驱车将近250公里路,到了隔壁市乡间的一所老旧的天主教堂。
十多年过去了,没想到这所教堂还在,并且已经被翻新重修。
教堂正中央是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苦相,两边有圣母玛利亚,大圣若瑟等圣人圣女们的圣像,四壁还有耶稣基督走过的十四处苦路像,四周门窗洞上嵌着描绘宗教人物故事的彩色玻璃,绮丽华美,璀璨夺目。
路晨曦走进空荡荡的教堂,径直打开了一侧告解室的门,坐了进去。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座位,十七年前,他就是在这里,遇见那个男孩的。
那一年,路晨曦15岁,才上高中,本该是最青春活力,光芒四射的年纪,他却仿佛一个历经沧桑,看破人生的老人,精神疲惫,时常陷入在一片虚无与苍凉的情绪之中。
人人都说,路晨曦是天之骄子,上帝宠儿。他自己也承认这一点。
路家世代经商,到路晨曦的这一代,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被捧在手心里,当成小皇帝一般地被呵护着长大。虽然父母工作忙,鲜少有时间陪他,但路晨曦本就是个爱玩的男孩子,与父母话不投机半句多,父母不管他,他反而求之不得。
他天生聪慧,过目不忘,别人花了几个月学习的知识,他考试前两周开始翻看,就全都能弄懂,并考到满分。他几乎没什么可缺的,没什么是自己想做,而无法达到的。这世间的一切,于他而言,似乎全部唾手可得。但越是这样,他越是感到空虚,越是觉得,这世上没什么是他所追求,他所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