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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想做家务(41)

作者:纪静蓉 阅读记录

林越为爸爸的绝情而恼怒,却又知他并非没道理。爸爸现在一口气憋在心头,非要和妈妈正面杠到底,而妈妈又绝不可能向大舅讨回那二十万。这三十年的“扶哥魔”硬邦邦的代价,要妈妈一口服下,妈妈消化不了啊。

雪华环视着这五十三平的小房。这原是个大开间,后来打了隔断,做成一室一厅。厅和室都小小的,两人住刚刚好,透着温馨。这本就是个二人世界,她出现在这里,相当不和谐。雪华又难过一分,刚在火车站见到女儿,她像留守儿童见到母亲那样感到委屈和踏实,可这小房犹如当头一棒,提醒她,女儿有家,但并不是她的家。

人生好残酷,自己生下的孩子,血肉相连,辛苦养大,到最后,人们告诉你,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要去解决自己何以为家的问题。雪华眼角余光落到了沙发旁的行李箱,活到五十三岁,她的家,就只剩下这行李箱了。

林越理解妈妈此刻自卑、孤独和彷徨到了极点的心情,抱住她,温言安慰道:“妈,只要有我在,你就有家。我在哪个屋子里,哪个屋子就是你的家,放心吧。”

雪华眼泪又流下来了,自己是一个多么不称职的母亲,而林越是一个多么好的孩子。两人静静抱在一起,享受着这深夜的宁静,此时卧室传来许子轩的鼾声,很小声,但如炸雷般响在雪华耳畔,她温热翻腾的心流瞬间冷下来了。一个念头浮上来:女儿其实也没有家,这个屋子是别人的。准女婿愿意对女儿好,女儿就有家;不愿意,女儿就流离失所了,像雪华自己一样。

雪华坐直身体,看着女儿的脸,如梦初醒。丈夫质问过她,哪个才是她的家,她真的错了,大错特错!娘家不是她的家,丈夫的房子也不是她的家,她买了房,才有家。房产证上有名字,才是家,否则就只是个不要钱的房客,要靠看人脸色过活。瞧,她这个不掏钱的房客,不是终于看不下去脸色,一夜之间成为流浪狗了吗?

那么,女儿呢?

林越并不知道妈妈在想什么,见她盯着自己目不转睛,还以为她仍沉浸在浓烈的情感里,于是亲切地笑了笑。雪华为了安抚自己的负罪感,谈起了未来的安排,想让女儿安心。老公房已经推倒在建了,大概八个月之后可以竣工。想要房,就要在竣工后去交齐二十万。不想要,单位悉听尊便,另有处置,但没人不要。林志民给过雪华两个选择:一,她去娘家讨回二十万,他不再提离婚,他的家仍然可以是她的家,但此生张家人不得再来叨扰他们的生活。他就是故意为难,明明知道她无法和娘家开口讨钱,而娘家也没钱还。所以第二个选择是,他们拿出积蓄,付了新公房的钱,房产证写林越的名字,雪华搬过去住。两人离婚,从此各过各的。

林越道:“妈,我有十五万存款,另外你们不是要给我三十万结婚吗?从里面拿出来五万,凑二十万来给你,你和我爸说是大舅还你的,不就行了吗?”

雪华道:“我不能那样做,那是给你的钱,我本来就已经非常对不起你了。而且你爸也早就料到你会这样做,早就警告过我了,在你领证之前,这三十万陪嫁是不会给你的。”

林越道:“那我不要他的钱,我涨工资了,很快就能攒齐二十万,到时给你就是了。反正那房也是给我买的,我算自己置办了婚前房产,也不亏。”

雪华瞥了一眼卧室方向,悄声道:“三十万当嫁妆,不是要给人家置办家具家电的嘛。小许虽然对你好,你临结婚前买了自己的房,对小家一分钱不出,他能没意见吗?而且你也不能嫁过来,自己手里一分钱没有,留点钱在身边,心里踏实。”

她想起自己做全职主妇,手里不握钱,这次离家出走,身上只带了靠微薄退休金攒下的几千块钱,心里越发感到沉重。真奇怪,世人为什么觉得陌生的两个男女,只因为领了那张证,就可以生死相托呢?一夜陌路甚至成仇的,不也有的是?但她不想对林越说太多关于夫妻之道的感悟,不想让女儿对婚姻失去信心,否则这个婚还怎么结?

雪华“嫁妆、嫁过来”的字眼让林越听得刺耳,她想纠正妈妈的话,想说她不是“嫁过来”,是结婚,却又说不出口。她的确是“嫁过来”没错,她拼命想把和许子轩的关系说成是平等的联姻,是合伙开公司,可一天比一天没把握了。

林越勉强道:“子轩对我挺好的,他不需要我的钱。”对于两性关系,她也有自己的感悟,但她也不能在妈妈最无助的时候说。妈妈落水了,拼命扑腾,好不容易抱住了她这块浮木,她怎么能告诉妈妈,其实自己也未见得百分百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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