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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论儿媳的自我修养(354)

作者:卫东篱 阅读记录

她的声音清脆响亮,带着难以抑制的喜悦。

阳光洒在中医馆的青瓦上,泛起一层金色的光晕。

刘珍珠正整理着药柜,听到芒种的话,手中动作一顿,接过报纸,目光在字里行间游走,仿佛看到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缓缓打开。

“我想去当一名律师!”

刘珍珠的声音坚定而充满憧憬,“以后为姐妹们争取更多权益!”

芒种看着她,眼中满是鼓励与支持,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去吧!这是个伟大的想法,你一定可以的。”

(侧重讲一下女性贡献)……

芒种陷入回忆,想起自己学法律时,老师那激昂的话语:“女性的解放从不是恩赐,而是她们以血肉之躯撕裂枷锁的宣言。”1950年的《婚姻法》并非是馈赠,而是中国女性以觉醒的主体性,在历史的裂隙中凿出的自由之路。

这部法律的诞生,是女性从“他者”向“行动者”蜕变的史诗。

邓颖超、史良等女性领袖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将“婚姻自由”刻入法典。

她们在41次草案修订中,将“禁止包办婚姻”“保障妇女财产权”等条款化为对封建制度的审判。

起草小组深入农村调研,倾听被压迫者的哭诉,用法律语言重构女性的生存逻辑:“旧婚制是包办强迫、重男轻女,新婚制是自主自愿、男女平等”。

她们以存在主义的锋芒,宣告女性不再是“依附者”,而是法律的缔造者。

“就像邓颖超同志……她们,为了这部法律,付出了多少心血。”

芒种感慨道,“她们让无数女性看到了希望。”

冬香在一旁点头,眼中闪烁着敬佩的光芒。

当法律颁布后,女性化身为‘火种’点燃社会。

河北冯敏珍用连环画向文盲妇女解释‘离婚自由’,上海女性在法庭上以‘反封建’之名控诉家暴。

评剧《刘巧儿》的唱词‘自己找婆家’,撕碎了‘三从四德’的虚伪面具。”

“她们将个人苦难转化为集体呐喊,让‘童养媳’‘溺婴’等陋习在舆论中溃败。”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女性用身体丈量的自由。”

“法律落地后,女性以行动证明‘自由’的代价。”

“石家庄赵小姻反抗包办婚姻,韩花珍14岁退婚,她们用身体对抗旧秩序。

史良设立‘婚姻庭’,让女性法官成为法律的守护者,防止权力复辟。”

芒种越说越激动,“这些案例昭示:当女性拒绝成为‘第二性’,便能以立法为剑,劈开封建的黑夜。”

“1953年,117万离婚案冲破天际,女职工从99万激增到百万。

土地与工厂中,女性的劳动重塑了社会结构。

1950年的《婚姻法》正是女性用行动创造的自由——它证明,当女性拒绝被定义为‘依附者’,便能在这片土地上,以立法为锚,锚定自己的命运。”

——??——

中医馆的窗棂外,金黄的银杏叶簌簌飘落,在石板路上铺成一片斑驳的金色。

馆内,姐妹们围坐在八仙桌旁,报纸上的郭俊卿照片被芒种郑重地压在茶碗下。

暮色渐浓,煤油灯的光晕在每个人脸上投下细碎的阴影,空气中浮动着中药柜散发出的淡淡药香。

芒种的手指轻轻点在报纸上郭俊卿身着军装的照片,声音沉稳而有力:“女性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的……”

“但当她们以行动撕裂性别枷锁时,便在历史中刻下自由的碑文。当女性被赞颂为‘像男人一样勇敢’时,本质仍是将男性作为衡量尺度。”

她的目光扫过新来的姐妹们,眼中闪烁着灼灼的光芒。

姐妹A凝视着照片,若有所思地开口:“军长贺晋年的赞叹为‘巾帼英雄’,实为对‘异常’的认可——社会仍以男性标准衡量她的价值。”

她的话语如一颗石子投入静水,激起层层涟漪。

冬香的目光中带着赞许,她微微颔首,接口道:“郭俊卿的荣誉,恰是父权制对女性力量的矛盾承认:

她必须超越性别,才能被看见。

这荣誉背后,是她以血肉之躯对既定秩序的冲击。”

她的声音低沉而坚定,仿佛在诉说一段被掩埋的真相。

芒种的手指在照片上摩挲着,仿佛能触碰到郭俊卿历经风霜的容颜:“她用五年男装生涯证明:性别不是命运,而是战场。”

姐妹们B的目光被照片吸引,她脱口而出:“在部队中,她从不脱衣睡觉、拒绝与战友共浴,以近乎自虐的方式维持男性表象。”

“郭俊卿的伪装,正像是花木兰替父从军一样……是她将身体与身份重构为‘行动者’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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