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万人迷总被碰瓷(97)
“外面都传开了,说兄长养了个宠姬。”
辛榕面不改色提笔:“都是饭吃的太多了。”
“小平淮,你知道廖莎第一天夜晚对孤说了什么。”
她轻笑出声:“廖莎让孤灭胡族,割下胡族王的头。”
“那不是他的亲人吗。”
“如果他的亲人想对他行不轨之事呢。”
辛榕派人查过,廖莎在胡族的生活过的还行,有吃有喝饿不着,无聊了还能撸毛绒绒白狼。
除了有个变态王一直对他虎视眈眈外,大多数得罪他的人都过得不怎么好,不是那个身体部件断了,就是半身瘫痪只能躺在床上。
太阳花切开是个黑的。
遗憾的是,没查出小作精到底会不会苗疆蛊术,她对这个还挺好奇的。
平淮静默,她知道兄长看小王子的眼神并不是柔情看着爱人,而是对美的欣赏。
但一想到京城说兄长也纵情遂欲了,她心里堵气,她的兄长才不是那样的人。
“史官都已经写下孤养廖莎了。”还是很迫不及待的写下,一脸的终于吃到她的瓜了,兴奋的不行。
“孤的大夏,养个外族人而已,想说就说,孤还能堵住他们的嘴不成。”
……好吧。
平淮不存在的耳朵一塌。
接下来就是说正事了,她的表情严肃起来。
“兄长让我做的,胡族的一些商人已经带着消息回去了,陆续种棉花的人多起来。”
想到他们真的信了,和兄长说的一样,平淮面色惊异,“兄长是如何想出这个法子。”
“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罢了。”
她们说的是针对胡族和敌国的贸易战。
辛榕吩咐下去,让大夏的商人去胡族用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棉花,冬天到了,就说京城贵族用棉花做斗篷逐步加高价格,这样,胡族的百姓开始放弃种植粮食,没有地方和人力去种植粮食。
但棉花获得的收益要比卖粮食高出几十倍,这样下来,种植棉花所得的钱,不仅可以购买更多的粮食,还有盈余。胡族的百姓开始种棉花,来年粮食欠收,大夏又忽然停止收购棉花……那胡族只能选择归顺。
敌国擅长锻造兵器,辛榕就派人用钱去收购兵器,再去别国收购粮食,大夏不缺的是钱,这样如法炮制,陆续去他国大量收购当地特产,并且收购价格比之前正常的市场价格高数倍,等到对方全部忽视粮食生产转而投入这单一领域的生产后,大夏马上停止收购并禁止出口粮食给对方。
即使后来他国察觉到大夏的阳谋,但大夏已经粮到手,上好的兵器在手,亲兵雄厚,反之自己国只有国库大量堆积的铜币,粮食欠缺,百姓吃都吃不饱,还打什么仗,他们无力抵抗。
辛榕屈着手指轻叩红木桌。
天涯更有天,虽然这是一个架空王朝,但多少有相似的地方,上一世没做到的事情,这一世她想做。
“……廖莎呢。”
这小王子当自己家一样,撒欢了跑。
*
“小金,大夏真有意思。”
廖莎穿着小暴君的衣服走了一圈,明显能感受到周围人对他的态度变化。
形容的夸张一点,不亚于死人诈尸。
审视,不喜,打量,在想他为什么会得到小暴君的喜爱。
小王子对什么都好奇的不行,蹦蹦跳跳,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跳着跳着,迎面走过来一个黑袍长发的男人,廖莎没有看他,自顾自的沉溺自己的世界,直到他被拦住。
——“你就是谣传的胡族宠姬。”
被迫停下的廖莎站住,他歪了歪头,看眼前的男人。
这样的相貌特征,似乎在哪里见过。
哦对了,这不是战场上经常和陛下并肩作战的人吗。
好像叫——尉迟宣。
小暴君不知道的是,廖莎早在胡族,就经常听到她的名字,让王痛恨地每夜骨头都在痒,拿着小刀扎她的小人,还找过他让他下蛊,他才不会蛊术,父亲真是老糊涂了。
无聊的时候,廖莎也会跑到战场去看,他不在意谁死了,冷眼看着胡族的人被刺穿胸膛也无动于衷,满眼睛都是那个浑身浴血,面若冰霜的银盔少年,她垂下眼睫,额间的红莲印记让她美得惊心动魄。
廖莎感觉自己的心砰砰跳,可惜母亲离世了,不能分享给母亲。
手腕的金镯脱落,鳞片光滑的黄金蛇吐着蛇芯要去少年那里,被廖莎手疾眼快的揪着尾巴拖回来,红着脸跑回胡族。
廖莎又仔仔细细的打量着尉迟宣,音色柔软:“我是啊,你是谁。”
尉迟宣看着他身上的衣服,脸紧绷着,战沙场的杀意毫不收敛,他本就是将军,平日就算不收敛也让人畏惧不敢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