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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篇(33)

作者:听鹿 阅读记录

「我才不要讨好孟嘉珩,我要征服他,要胜过他,要比他还厉害。」

青涩板正的笔迹,应该是很早很早以前就写下的。

后来,或许是换了目的,这句话之下,多了一行蓝色的,更显娟秀漂亮,更为洒脱的一行字——

「除了胜过孟嘉珩,我还要他喜欢我。」

「因为,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孟嘉珩眼底浮现嘲讽,指腹盖住了【喜欢】两字,纸张皱团,很快,又被松开。

“真是个骗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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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我准时出现了![撒花]

再多嚎一嘴:孟总嘴上恨恨的,但除了漓没有其他任何感情经验,全身心各方面的那种。

第14章 第十四页

方知漓逃离的步伐急促,就连保安队的宋大爷和她打招呼,也只是匆匆回以颔首。

她暴晒在烈日之下,薄薄的眼皮耷拉着,热意从脸颊烧至耳根,汗津津扒在皮肤上,乱成一团的思绪似是被灼烧,化成了愈发烦躁的灰烬,散至各个角落,无法躲避。

她其实不怎么喜欢晒太阳,毒辣的光会将她那颗同样恶毒蛮横的心脏烧得烦躁,幻视仙侠剧里的反派角色,心情差,就想骂人。

孟嘉珩和她不同,他喜欢晒太阳。

她的卧室正对孟家,那栋欧式华丽的别墅三楼是属于他一个人的,方知漓最阴暗的那段时间,总是躲在窗帘后观察着这位“攻略兼竞争”对象。

结果发现,这位少爷只要在有太阳的时候,无论多毒辣的晴天,准会出现在那巨大的阳台处。懒懒窝在躺椅里晒太阳,边上放着水果,高挺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墨镜,拿着平板打游戏,仿佛在哪个海边度假似的。

她在学习的时候,他在晒太阳。

她练完钢琴,他也在晒太阳。

方知漓就没见过这么装逼的人,太阳不但没把他晒死,甚至没有晒黑。

本想偷窥他有没有什么特殊癖好,就这么日复一日,直到有一天,方知漓还躲在窗帘后,手机滴滴两声,她看了一眼,忽地抬头,只见对面晒太阳的人依旧戴着副墨镜,没有起身,但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和他对上了视线。

【你变态吗?】

【看够了没?】

【要不要我脱了衣服裸身给你看?】

“.....”

她当时直接拉开了窗帘,明目张胆地盯着他,回道:【脱。】

【不脱你这学期期末考垫底。】

孟嘉珩:【你做什么青天白日梦?】

孟嘉珩:【没想到你是这么变态的人。】

到后来,两人关系好一点儿了,面对她这个“变态”的明窥,他也懒得说什么。

有时候方知漓心情不好,孟嘉珩打了个电话,让她出来。

“出去干什么?”

“晒月光。”

“.....你脑子有病吗?”

也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从那之后,她若是心情不好,一抬眼没看见他,就会发消息去骚扰。

几乎一分钟的时间,孟少爷慢悠悠地从里屋走出来,偶尔还是披着浴袍的,漆深的夜里,颀长的身影就这么静静立在那,方知漓一低头,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女朋友,整天这么想我。】

她冷笑一声,恶毒地把火气撒在他身上:【我比较想你去死。】

【我死了你这变态不得伤心死?我死了你找谁偷窥去?】

他的存在,就像是生长痛。

方知漓厌恶过他,讨厌他的傲慢,讨厌他天生的优越感。

想尽办法讨好他,得来的是他冷漠的无视,是别人嘲笑的目光,是温临泽他们讥讽她不配,得来的是方闻廷愤怒的指责与家暴。

后来她将他当成了竞争者,想要胜过他,得到的是差一分的卷子,是无人在意的第二名,仿佛她怎么努力都没办法赢,一次又一次地让她意识到——就算换了个环境,她也只能平庸。

这种讨厌,又或者是嫉妒,嫉妒他这个站在顶端的天之骄子。

她曾经很确认,没人会爱上疼痛的感觉,没人会喜欢上自己讨厌的一切。

所以在意识到自己不该有的情愫时,她用力撕开这道伤疤,血肉模糊,留下的却是一道怎么也无法愈合的痕迹。

但其实,从被方闻廷家暴的那一刻起,她就意识到,疼痛从来都不能让她屈服的。

她不会因为痛低头,不会因为痛放弃,伤疤只会让她的野心如同烧不尽的野草般滋生。

或许,她本就是和方闻廷一样的人,骨血里流动的是同样的势在必得,是同样的绝情,是同样的野心。

她没有抑制自己的心,依旧靠近他,利用他,却也在要离开时,毫不犹豫地将他丢下,与之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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