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男人他死十年了(21)
楼下,沈行健这边也没好到哪里去,这种东西他只在青春期的时候瞄过几眼,还是港台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腿坏了以后,他连青春期的心思都没了,过得比和尚还清心寡欲。
这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可怖画面直接对他造成了精神污染,他觉得高兴多半是个变态,甚至对自己的清白感到担忧。
是以第二天早上,高兴下楼吃饭时,沈行健长衣长裤从上到下裹得严严实实,还不知从哪里翻出来一件高领套头衫。
高兴:“……”
大夏天的也不怕捂出痱子。
沈行健看见她,立刻做出警惕的姿势,不是把碗挪得远一点,就是同时夹到一盘菜时立刻抽手,一顿饭下来,极尽做作。
高兴忍无可忍,一掌将筷子拍到桌上:“你有事吗?”
沈行健立刻做防御状:“以防某些人兽性大发。”
高兴被他气到,翻了个白眼想骂人,又想起协议里写不能吵架,便转向客厅电视里正在播放的电影,哂笑:“我就算兽性大发也会找个可口的猎物,比如第五舟这样身材的……”
她视线转过来,目光在沈行健身上扫了一圈,“你,不行。”
沈行健:“!!”
这要是换了以前,沈行健高低要脱了衣服展示一下子让她开开眼,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梗着脖子在轮椅上气得面红耳赤。
“你什么意思?”
“你把话说清楚!”
“你说谁不行?”
“你才不行!”
仅用两个字就大获全胜,高兴拍了拍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故意从他面前扬长而去,留他一个人在餐桌前破大防。
沈行健气急败坏,威胁的话在脑子里找了一遍又一遍,最终只找出一句:“你、你以后不许吃我东西!”
沈行健这个人好像有什么魔力,每次都在别人快要不讨厌他的时候突然干出一些讨人厌的事,把好不容易积攒的一点好感度一下子消耗干净。
“莫名其妙!”
回到二楼后,高兴低声骂了几句泄愤,然后化悲愤为力量,打开电脑继续修文。
《风月》是她两三年前写的第一本小说,那时候戚冉冉和司尧主演的电视剧《朝华》大爆,她很羡慕电视剧里女主纪朝华杀伐果断、敢爱敢恨的性格,便以此为灵感写了一个小片段发表在论坛里。
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小片段竟然受到了很多剧粉的喜欢,甚至还有人给她打赏,虽然金额不多,但却启发了高兴,或许她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赚一点生活费。
说干就干,当天晚上高兴就按自己的想象写了《风月》的一章。
因为有之前那个小片段积累的人气,《风月》的开头走得很顺利,后期连载的过程中,高兴一直很注重评论区的反馈,读者想看什么她就写什么,一来二去竟赚了不少打赏。
《风月》的上半部完结后,高兴尝到了甜头,本打算接着写下半部的,可那时正好赶上学校的技能竞赛,高兴作为种子选手,几乎所有课余时间都花在了技能训练上。
从校赛到省赛再到国赛,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断断续续耽误了近一年的时间,等到她回过头来再想写《风月》的下半部时,这种权谋网文已经凉了,原先的读者也早跑光了。
高兴只能被迫转换赛道,不再混迹于论坛,转而签约了一个专业的小说平台,开始追逐新的热点。
高兴不是专业作者,没学过写作技巧,她写小说纯粹是为了赚钱。是以当风口的热度褪去后,她的小说不出意料地扑了,而且连扑数本。
明白了这一现实后,高兴不再对此抱有希望,她开始把写小说当成一种既可以赚
到生活费又可以逃避现实的喘息方式,每当她觉得累得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就去故事的世界里逃避一会儿,第二天再打起精神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
《风月》的出版对她来说是个意外,美丽的意外。
按照纪念的修改意见,高兴把《风月》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工作量几乎等同于重写一本,但她并没有怨言,因为她需要钱,非常需要。
做完稿子的收尾工作已是半夜一点多,高兴躺着躺着渐渐觉得胃疼起来。
她以前就有胃疼的毛病,本以为忍一会儿就好了,便没太管,到了凌晨忽然严重起来,胃肠里像是打了结一样,疼得她直冒汗。
高兴捂着肚子爬起来想找点药吃,却发现之前的胃药已经吃完了,想点个外卖送药,又被提示已经过了服务时间。
她记得度假村附近是有药店的,就是不知道这个点还营不营业。
高兴强撑着起身,抓起外套和手机,扶着楼梯扶手一步步往下挪。经过一楼浴室时,没留意地上的水渍,脚下一滑,膝盖重重磕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