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厌如曦(159)
比如,沈厌工作繁忙,陪顾昭云时间有限。
林曦也是,而且她是两头跑,新加波与京北。
顾昭云从小到大都是由秀云给养大,带大,连开家长会都是秀云去。
一些老师同学以为顾昭云是孤儿,或者留守儿童,被孤立嘲笑,小小的他内核实在太稳,这一特点继承了沈厌。
所以他不辩解。
来学校是来学习的,这才是最终目的,至于交朋友,随缘吧。
有时候朋友也是看缘分。
从小由着外婆带大的他,特别懂事。
即使,家里有千亿要继承,沈厌的一切都是他的!
父亲叱咤风云,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
母亲金枝玉叶大小姐,如果对林曦一无所知的人,见到林曦第一面只会夸赞貌美如花。
他们生出来的孩子,也是人中龙凤。
……
顾昭云与楚凝和楚年好久不见,三个都不大的孩子,面面相觑。
三个孩子都懂事了,楚凝和楚年互相认识,唯独对顾昭云陌生。
而顾昭云和楚凝楚年长的又不像,分别是一个沈厌模子刻出来,一个楚景川模子刻出来。
同母异父,差别太大!
楚凝盯了一会儿顾昭云,朝大哥哥爬过去。
顾昭云小胖手扒拉一下妹妹。
林曦举起相机记录下来。
等以后兄妹三人长大了,给他们看看小时候的相处模式。
“一二三,茄子。”
一张“老”照片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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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桌上,林曦提到:“感觉身体恢复的也差不多了,小凝和年年两个孩子也不用我带了,”
孩子大了,没有那么黏着妈妈了。
“还是想要回去公司。虽然曾经三年没休过一天,公司欠我三年的年假,但是这一下子休的够多了。”
秀云夹了一筷子鱼肉放进碗里,“随你吧。妈妈都依着你。”
“好。”林曦露出一个微笑。
自从有了顾昭云,楚凝,楚年,林公馆一下子就又热闹了。
果然,家里嘛,还需要有家人才像一个家,不然的话,林公馆也只是一座华丽的城堡。
……
沈厌的桃花一直都很好,主要是他条件太好了。
有对沈厌身份了解的女人,为了他的美貌与财富不惜一切前仆后继。
有不了解沈厌身份的女人对他一见钟情,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他确实好看,厌厌意指貌美。
沈伯父沈伯母很会起名字就是了。
他偶尔会借酒消愁,这家高档酒吧,VIP会员制度。
沈厌就喜欢这里喝酒,清静一点。
自从和林曦离婚以后,他就开始为情所困,怨过林曦,恨过林曦,更舍不得林曦。
以前不好吗?
为什么要离婚?
以前确实好,那是沈厌过的好,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
沈先生最近两天又来了,而这家天上人间酒吧也来了一位新服务员。
还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名为付漓。
付漓长相清丽,气质柔和。
这是她第二天晚上观察沈厌。
也许她不认识沈厌,却觉得这位沈先生不一般。
见过的最帅的男生,是京大校草,杨思泽。
见过最神采奕奕的男生是足球队意气风发的胜利者。
像沈先生这般,随随便便的西服,微醺伤心的样子,足以吸引住付漓所有目光。
他皮肤白皙,却也不似女人的惨白,他鼻梁高挺,眼睛漆黑冷漠。
矜贵优雅气质浑然天成,没有一丝一毫刻意为之。
在付漓眼里,他一定是出身很好,是泼天富贵的贵公子。
付漓就这么盯着沈厌,终于忍不住想要靠近了。
“这位先生,需要解酒药吗?”
天上人间是有这么一
项服务的,此时此刻正好借题发挥。
而沈厌没说话。
付漓愣了一下,随之又微笑,“好,不打扰了。”
不说话,就是不需要。
这是沈厌和付漓的第一次对话。
沈厌可以说现在对付漓毫无印象。
直到第二次,付漓因为外表出众,被几个公子哥调戏了。
因为沈厌喝醉了,闻声看去的时候,错把付漓当成了林曦。
他脸色熏红,一言不发的用酒瓶砸了那名富二代的脑袋。
他就是这样,与付漓这种讲道理的人完全两种人。
付漓的发脾气是无效,而沈厌做什么事情都有效,没人敢忤逆他,这就是上位者的姿态。
居高临下,俾睨众生。
……
付漓吓得当场失语。
沈厌却扔下一张名片。
他离开后,付漓小心翼翼从玻璃碴子堆里捡起名片。
“沈氏集团总裁,沈厌……”付漓说完前面的话,后面沈厌两个字,简直是捂住嘴巴,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