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她的新郎[年代](101)
不过实在算不上聪明,最起码比她小时候差得远,但比她健康得多,柏柔山还是满意的。
不过养到宋鹏那一家人身边她是绝对不会放心的。
“我以为你会劝我。”
“劝你什么?”
“劝我留下。”
“我尊重每个人选择。”
柏柔山和那女子对视一笑,头发被风吹的凌乱,她的长发已经剪掉很久了,现在将将到下巴。
那女子握住手里的通行证,这几乎是最后一条道路,不管是否可以,都必须尝试。
“那我劝你!你跟我走。”
远处是简陋的罗湖检联楼,那女子环视一圈,几乎有些神经质。
“谢谢你,小蓉,这里还有需要我的战场。”
柏柔山虚虚望着远方,今天的天气实在算不上好,沉厚的阴云压下来,像是在积攒一场大雨。
“不说这些了。”
柏柔山低头看了眼手表,发现时间快到了,便加快了语速。
“来不及,不然想把宋知恒带来让你瞧瞧的,但是太丑了哈哈,像个野丫头,你知道的,像她父亲。”
小蓉理解柏柔山这句话的意思,无非是提醒自己她已经有家庭有孩子了,也表明不可能再跟蒯石安产生什么关联。
小蓉、蒯石安与柏柔山是一起长大的朋友,算得上青梅竹马,柏柔山自小长得漂亮,但身体差,柏父不让她出门,她在花园郁郁不得欢时候蒯石安总会带着小蓉爬狗洞进来找柏柔山一起玩。
她们的成长路径也是大致相同的,留学时候柏柔山和蒯石安都学的医,青春懵懂时候曾短暂在一起过,不过很快又分开,柏柔山的感情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善变的如同波士顿的天气。
小蓉总习惯追随蒯石安的脚步,但依旧选择了向往的新闻学,抗战时期回国做过一段时间战区记者,她此次要先去香港,再从维多利亚港出发乘远洋客轮穿越太平洋到旧金山。蒯石安医科大学毕业后不断深造,此时已成为美国公民,为确保小蓉在香港能顺利获得签证,在回国之前他们二人已经秘密领证。
“那些东西……一部分当我送给你们的新婚礼物,要是有剩余,就拜托你们暂存,等知恒长大交给她。”
柏柔山说的是波士顿的房产,柏泽昌保存财产永远都选最朴素的方法,要不是房产,要不是金条,就连北京钟鼓楼那一片都有给柏柔山攒的嫁妆,一小四合院。
“才不要……我们不会动的……等政策松开了,我们一定回来看你!”
小蓉用力握了握柏柔山的手背,当初娇滴滴的小姑娘现在已经变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大人物,但还能看到那个坐在秋千上哭鼻子的小姑娘的影子。
“再见。”
这声再见之后,这对青梅之交就再也没见过。
“柔山呀,你说你年纪也不小了哇,家里就只有知恒这么一个女娃娃,多素净哦,不热闹,要我说,现在好不容易回来了,再添一个好喽,生个大胖小子。你也不要那样忙工作,多关心关心家里,外面有鹏鹏一个人就行了,家庭是讲究分工的嘛,两个人都忙,那日子还过不过啦。”
宋母说着,夹过来一筷子扣肉,很厚重的一层油,不知道加了有多少辣椒麻椒。
这一桌子菜都是这样,红
的绿的油油腻腻一盘盘,柏柔山一点辣吃不了,可能因为那几年的艰苦生活,她过敏的更厉害了,现在只是闻闻味道,就觉得鼻子嗓子都痒,只零星夹了几筷子眼前那盘青菜。
“不要一直吃青菜,吃肉,多吃肉!吃肉多了身体才好。”
宋母不大看得上柏柔山,她这个儿媳妇太傲了,身子骨也不好,看着风一吹就倒了,人再厉害有什么用。要她说就是她儿子仁义,这么大的官还就老老实实在家等着媳妇。要她说柏柔山还不如她们村随便一个大姑娘,人家屁股后面连着生一连串的孩子还照样能下地干活!
“宋知恒,好好拿你的筷子,怎么夹菜。”
小孩的学习能力是极快的,饭桌边的宋志强使筷子时候整个手掌都在用力,但还是夹不太好,所以每回都夹一大筷子,然后用力时候就掉一大半,最后只夹上来一小口。
宋知恒小时候学筷子还被妈妈讲过,一会说她不美观啦,一会说她不礼貌啦,为了让她长记性还用筷子敲过她的手指头,可疼了。但是小叔这样用筷子也没人说他呀。
宋志强脸红了,似乎被狠狠羞辱了一番,他也不喜欢这个嫂子,应该说这个家里除了宋鹏其他人都不欢迎柏柔山。
“吃饭,吃饭时候别说这些。”
坐在主位上的宋鹏说话了,他跟以前变化挺大的,也可能是工作需要,人沉稳了太多,腰挺得很直,头发眉毛浓密,嘴唇紧和,令人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