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昼十年(121)
罗瑛问:“出什么事了?怎么想到现在给我打电话?”
裴寂曲指捏了捏自己喉结,胀痛感有增无减。
他也没再浪费时间缓冲,直截了当地问:“您还记不记得十年前您养好伤回到明港,在我信箱里翻出的那封信?落款是LT的那封。”
罗瑛费了好大的劲,才想起有这么一回事,“信我没打开看过,但总感觉不该扔掉,就给你放进你卧室的抽屉里了,怎么了吗?”
裴寂勉强松了口气,“您能把信的内容拍给我吗?”
罗瑛没来得及回应,他又改口:“还是先别拆了,我自己回去看。”
“行,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现在。”
荆海到明港最快的出行方式是坐动车再转大巴,加上候车时间,一共需要七个多小时,快不过自己开车回去。
六小时车程,裴寂全程保持高度紧张状态,开进别墅区后,他直接把车停在门口,一刻不停地上了楼,混着淤泥的鞋底在卧室地毯上踩出两条漆黑的印记。
罗瑛说的那封信就在抽屉第一层。
陈放时间太久,加上晒不到阳光,信封泛黄得厉害,边角落上点霉菌,有股难闻的味道。
他取出,放在桌面上,用手掌来回按压几遍,压下不明显的褶皱后,很慢地撕开封口。
他的手在发抖,信纸险些掉到地上,他的心脏也像单独经历过一回失重的体验,从最高点掉到地上,几乎摔了个稀巴烂。
在久久无法平静的心跳节奏里,他将信纸展开:
【裴寂同学,你好。】
只看了那么一眼,他又倏地将纸合上,许久才重新将视线投落回去。
【如果说上回给你写的生日贺卡也能算是一封信的话,那你手里这张纸就是我写给你的第二封信。
至于为什么要给你写信,说来惭愧,每次站在你面前,我都会很没出息地心跳加速,说话也变得磕磕巴巴的,只能挤出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比如:你好、谢谢、再见。
一开始我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六十分满分的作文,每回我都能拿50+,语文老师也经常在全班面前表扬我论点清晰,文章张弛有度,可在你面前,我就像牙牙学语的幼童,至高也就只到了学龄前水平,总是词不达意。
这种身不由己的状况让我觉得挫败。
后来我尝试将记忆往回倒,倒回最初我听说你名字的时候,这才开始发现一些被我忽视掉的蛛丝马迹。
裴寂。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喜欢“寂”这个字——
寂静,沉寂。
这是我曾经最向往的生活环境,一个没有争执,没有吵闹,更没有放贷人突然上门收债的世界。
每回在草稿纸上描摹你的名字,我的内心都会得到一种难能可贵的安宁。
等我回过神来,裴寂这两个字就像蒲公英一般散开了,顺着我的鼻腔飘进我的灵魂,传来酥酥麻麻的痒意。
明明和你身处两个空间,我的眼前却总能浮现出我虚构出的你的模样。
当我真的见到你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想象究竟有多贫瘠。
期末考结束的那个下午,你笑着经过我的身边,我很清楚你不是在对我笑,我的内心却依旧欢喜到无法自持。
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里面有这样一段描述:
“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
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我幸福得在黑暗中哭了起来。”
是的,那一刻的另一个我,躲在身体的某个角落里,就这样幸福得在黑暗中哭了起来。
成为你的同桌,大概透支了我所有的运气。
后来不管我如何费劲心思制造出同你的交集,在明港这么小的地方,我依然无法如愿以偿。
也或许正是因为偶遇的机会太难得,每次跟你见面,我都会下意识想从你身上抓走些什么,有时是你的视线,有时是你校服的衣袖。
可惜我过于胆小,伸不出手,甚至挤不出和你对视的勇气,等你看过来时,我总会抢先一步别开眼,一次次短暂地从你的目光中滑落。
就像一只孱弱的雏鸟撞进风里,无声也无痕。
写到这儿,相信你已经看出来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喜欢你把一身再普通不过的蓝白校服穿成如此干净清爽的模样,喜欢你时而稳重时而幼稚的行为,喜欢你在不经意间对我的种种照拂,喜欢你在最好的年纪里名利双收的张扬,喜欢你熟睡时贴上我脊背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