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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天幕]皇帝聊天群(296)

作者:九月有衣 阅读记录

难怪秦念说明朝的贪官需要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秦念: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可免今日之前所有罪行,唯有宗室不赦。对于豪富,只需购买国债,日后若是被查出不法,购买国债的部分既往不咎。对于官员,主动上报的罪行方可免罪——就算是十恶不赦之罪,也可免罪。】

大明三朝的贪官都在此刻色变。

不管是想要重新做人的官员,还是已经泥足深陷不想自拔的贪官,都看出这句话的用心险恶。

上报罪行,就必然会供出同党。

任何贪官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人供出来——这是人人自危!

人人自危,就有可能人人缄默。

偏偏却还有一条生路:

主动上报罪行则既往不咎,只没收本金,十年后可以获得同等金额的“正当所得”。

………

贪官的罪行大概率不只是贪污。

为了让他们安心把钱拿出来买国债,秦念必须强调十恶不赦的罪行也可以免罪。

但她只是说既往不咎,又不是每人发一面丹书铁券,就算是发了——

众所周知,在洪武朝,持有丹书铁券的功臣死亡率更高。

秦念相信扮演朱元璋的同事知道该怎么改剧本。

第124章

【朱元璋:……如秦皇所愿。】

各朝皇帝都为这国债治贪之法所惊艳。

但他们不会采纳此法。

正如秦念所言“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

明朝皇帝必须如此, 是因为被迫贪污的官员太多,且急需五百万两国债应对停发大明宝钞后的钱荒。

故而不得不大赦天下,还要在十年后兑现国债利息。

本朝若是开此先河, 后世君王就有可能效仿,或者说被迫效仿。

这应是秦念强调“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的原因。

【赵匡胤:秦皇,倘若权贵豪富购买的国债超过五百万两,又当如何?】

赵匡胤觉得以秦皇这般大手笔,愿意购买国债者不在少数。

但发行的国债越多,十年后要还的利息也越多。

又当如何是好?

赵匡胤不打算发行免罪的国债,宋辽之战就算缺钱,也不至于缺到要给官员富豪免罪。

但以他对经济的敏锐度,已经察觉发行利息合理的国债利国利民。

故而有疑问之处就立即寻求答案。

【秦念:发行的国债越多产生的利息就越多, 所以额度必须经过反复核算, 朱元璋身边没有懂经济的官员, 只能朕替他决定额度为五百万两白银。】

【朱元璋:倘若五百万已经凑齐,此后的贪官就不能免罪?】

看到赵匡胤的问题时,朱元璋的想法是权贵豪富愿意购买多少国债,他就收多少。

不是因为贪得无厌, 而是既然要赦免被迫贪污的官员, 那就不能只赦免一部分。

地方官员距离京师甚远。

朱元璋担忧他们上报罪行的折子还没到, 国债就已经全部被购买。

【秦念:贪官的赃款不必计入国债额度,因为实际上不产生利息。】

【朱元璋:……原来如此。】

朱元璋再次意识到自己确实不懂经济。

赃款会被没收,十年后只需兑换收益,不必归还本金。

等等……

朱元璋突然想起除了“钱五”还有“钞五”,也就是说贪官还需要上缴等额的宝钞, 这部分宝钞就不必在三年后兑换为二代宝钞。

难道这才是秦念要求“钱五钞五”的目的?

【秦念:国债购买期限为四个月, 前两百万额度银钱先入国库者得;后三百万两额度优先择取清官、其次豪富、最后为宗室, 超出额度的银钱应尽数退回。豪富的钱即便退还,这部分钱依旧既往不咎。】

【秦念:财产距离京城太远的权贵富豪可上书表明想要购买国债的数额,得到准许后再上交银钱。】

当即就有豪富家族召集族人,商讨分散购买国债。

额度总共就五百万两,超出额度的部分会直接归还,不法所得也会既往不咎。

他们要确保只有一部分被选作国债,另一部分过明路后被退回。

如此一来,就算国债不能兑现,收益也远大于损失。

“此次陛下必会兴商开海,甚至允许商户科举——这些钱只有过了明路,才能安心经商赚钱。”

【秦念:对了,清官购买国债的上限为五百两。】

【朱元璋:这是为何?】

大明豪富更加不相信国债能够兑现。

限定清官的购买额度,或许就是指十年后只兑换清官的国债!

故而上限仅五百两。

【秦念:就你朝这点俸禄,家境清贫的清官没钱买国债。不设定上限,这三百万额度可能都属于家境殷实的清官。届时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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