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光环失效了[快穿](354)
但,还是好憋屈怎么办?
这些人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估计以前没少对女性开黄腔造黄谣。
他们愿意众筹,让贺明隽多告一些人。
诉讼比较麻烦,而且一些情节轻微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但发律师函就简单很多了。
在网上大放厥词满嘴喷粪,那在现实中社会性死亡的代价,不知道够不够让他们长记性?
第127章 选秀文(26)
有的网友不顾第二天的早八熬夜吃瓜, 也有人是第二天通勤路上才打着哈欠追后续,或是拿着手机随便刷一刷,然后就看到了剧组的澄清。
对于这样的结果, 被各种阴谋论洗脑很深的人依旧不信,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则为吃到一口寡淡无味的瓜而倍感失望。
恐怕只有那些善良温暖的人是庆幸的——真好, 并没有一个小女孩受到伤害。
与贺明隽相关的新闻除了在网上引起热议, 就连现实也不乏讨论。
比如:打工人去茶水间摸鱼时,就很乐意聊聊娱乐圈八卦。
“还真的有反转呀。”
“那些造谣的真是恶心死了, 还有网上一些屌丝那发言……”
“棠棠,你的黑眼圈都遮不住了, 你家贺总又没有塌房,这下能好好休息了吧。”
“我激动嘛, 再说,之前在黑粉那里受了多少气, 总得还回去。要是线下遇到那些人, 我高低得给他两个大耳刮子。”
“哎哎, 你们听说了没?咱们公司收到了律师函。”
“嗨, 这有什么稀奇的?这座写字楼里,哪个公司没收过、没被告过, 那才稀罕呢。”
“如果我说是你家贺总委托的律所寄来的呢?
……
相似的对话, 在好几家公司发生。
还有人把同事挂在了网上——
“……他工作能力一般, 全靠会拍马屁、酒量好能跟着一起应酬才当了个小领导, 平时除了爱嘴上花花, 还挺人模狗样的。没想到他在网上又是另一副嘴脸!那些意淫简直令人作呕!要不是这次有律师函寄到公司, 我们都不知道他竟然偷拍穿裙子的女同事,用的还是从下仰拍的视角……”
这位女员工选择发出来,不是为了博关注或是让大家一起谴责对方, 而是希望发动万能网友的力量,找出那人还有没有小号,或是在其余平台的账号。
必须查出对方到底偷拍了多少人、做没做过更过分的事,然后让他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条帖子很快就被顶到热门。
还有人在下面追评:“我们公司也收到律师函了。”
一看,都是首都的IP。
某网友锐评——
「到底是大城市啊,就是机会多,连收律师函都快人一步呢~」
哪怕只是文字,也难掩嘚瑟意味。
一个#你的律师函正在路上#的词条很快被刷上热搜。
其中当然有贺顶红们出力。
他们又开始了新一波的艾特。
或许贺明隽没有发出那么多的律师函,但他们可以搅混水啊。
就是要让那些之前嚣张的、嘴臭的、得意洋洋的键盘侠尝尝提心吊胆的滋味——有本事继续发啊,或许你的律师函正在路上呢。
一时间,不知道又有多少网友点进个人主页,开始删除自己的发言。
超过三位数的转发、上万的点赞,此时已经不再让他们感到被附和、万众瞩目的爽快,反而像是一把悬在头顶上的剑,使他们惶恐——
网上那么多人都在骂啊,不会偏偏自己倒霉吧?
怎么办?如果真有律师函甚至是法院来信寄到工作单位或学校,那么,自己遭遇的就不是网暴,而是现实中的蛐蛐和排挤了。
有爆料说那位被同事挂在网上的造谣者已经被开除了……
自己不会也因此丢了工作吧?
有人心虚懊悔,忐忑不安。
也有人因为害怕反而开始倒打一耙,指责贺明隽小题大做、浪费公共资源。
但这些言论已经不怎么能影响到贺明隽了。
陆续开始有官方媒体发声。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网络暴力何时休#
#应该整顿的粉圈也包括黑粉#
……
显而易见,这场舆论战是贺明隽打赢了。
真正关心贺明隽的人,以及利益相关者,这时才真正放松下来。
粉丝们如何欢欣鼓舞,自不必多说。
笼罩在《疯人院》剧组的阴云散去,大家也重新找回之前的工作状态,干劲十足地想要补足这两天耽误的进度。
赶紧拍完早日上映吧,免得中间再出什么幺蛾子。
官方的发声,无疑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