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然恋爱(44)

司徒凛,他,曾经,是个杀马特。

严格说起来,这个锅一大半要给他的堂弟司徒俊。

当年,司徒俊小朋友还没有进化到如今这等智障程度,但也是一个清新脱俗的傻逼了,这个快乐的小傻逼成天缠着他堂哥,并将堂哥介绍给了自己的狐朋狗友。司徒凛一走进他们的KTV包厢,好家伙,赤橙黄绿青蓝没有紫,再来个紫色就能凑一个彩虹战队。

“兄弟!我们就差一个紫毛了!染发吗?烫头吗?耳钉耳洞了解一下吗?”

一开始司徒凛是拒绝的,然而当时家中情况复杂,母亲刚刚去世,父亲的生意有了起色,成天忙得见不到人影,空虚寂寞冷的司徒凛小朋友,在尝试打了个耳洞挂上铆钉耳环后,得到了疯狂吹捧一致好评。

在周围人令人着急的审美下,正处于变声期的司徒凛小朋友迅速把自己搞成了一个紫毛杀马特,然后用离家出走抗议老爹对他的冷暴力。

这是前情提要,事情要从司徒凛和父亲吵完架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说起。

那时候司徒凛才十二岁,还是个除了家和学校之后不知道能去哪里浪的小男孩,出走时手机也没带,口袋里几块钱只够坐公交车,在家门口绕了三圈之后,拒不向老爹低头的他咬咬牙,跳上了一辆不知道前往哪里的公交车,一直坐到了郊区。

和繁华的市中心不同,这个城市的郊区有一大片可以被称为贫民窟的地方,大量自然人居住在这里,多数都只能从事非固定的行当,比如打零工,生活比较困难,很多甚至成为了罪犯。

司徒凛也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一下车就懵了,云里雾里不知道要去哪里。

刚好有个看起来和他同龄的男孩子背着书包走过,他就跟了上去,一路尾随人家穿过阴暗的小巷,越走越怀疑自己是不是要被卖掉了,这地方看起来真的很不对劲啊!

看,竟然还有抢劫的小混混!

小混混的目标当然不是他,而是他尾随的那个小男生,小男生看起来细皮嫩肉,一副一拳下去就要GAME OVER的样子,战战兢兢地说自己没钱。小混混当然不信,抢过他的书包搜出个钱包。

小男生怕极了,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这是他生病住院的母亲给他的生活费,他还要用这点钱去买菜给母亲送饭去。

小混混哪会在乎这个,抢了钱包就要扬长而去。

司徒凛实在看不下去,上前见义勇为,不料那两个小混混竟然带了凶器,等司徒凛反应过来的时候胳膊已经被划了一刀。然后那两个小混混就被吓跑了……

没错,他们不是被打跑的,是被吓跑的。

司徒凛无语地看着高喊着“杀人啦别抓我”的小混混,捂着受伤的胳膊捡起了地上的刀。

“怎么办,你在流血,会不会死啊。”小男生看起来比他还紧张。

“死不了。”司徒凛小时候见多了混混亲爹头破血流地回家,对这点小伤浑然不在意。

“那不行,你跟我回家,我帮你包扎一下吧。”小男生说。

哎呦,饭票到手了。

司徒凛美滋滋地跟着小男生回了家,接受了粗糙的包扎治疗,然后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离家出走生活。

——并没有。

小男生很忙,忙着做作业,做饭,然后带去给住院治疗的母亲,晚上回家的时候已经十点了,司徒凛百无聊赖地坐在破旧沙发里看着仿佛是上个世纪生产的电视机里无聊透顶的节目,感觉自己无法呼吸!

“你家没有电脑吗?”在小男生回家后,司徒凛第一时间问道。

“没有……”

司徒凛感到一阵绝望,他多想现在登录自己高贵的七彩钻会员账号,跟兄弟们炫耀自己竟然离家出走!然而他忘了带手机,这里也没有电脑,他只能躺在沙发里,看无聊的综艺。

“我们来聊天吧,刚才你走得太快了,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司徒凛说。

“啊,我叫晓雨。”顾晓雨说。

“小宇啊,了解。”司徒凛也没问这两个字怎么写,还以为这是个小名。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顾晓雨问道。

“我?嗯……我的名字嘛……”司徒凛想起父亲再三叮嘱对陌生人不要说真名,随口给自己编了一个名字,“你叫我轩辕龙傲天吧。”

“……”

如果是二十五岁的顾晓雨坐在这里,看着这位刘海遮住眼睛的紫发杀马特少年,用变声期的公鸭嗓说出了一个羞耻的名字,一定会尴尬到无法呼吸!

然而这时候顾晓雨还是个单纯的孩子,并不知道什么中二病什么杀马特什么羞耻PLAY,他只是单纯地觉得这名字好像不太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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