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倾心,一生不离/我又遇见你(出书版)(74)

他在椅子上坐下,环顾眼前的一切,熟悉又陌生。

就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玉嫂端着水杯轻轻地推门进来。

“即使你不回来,你的房间我依然每天打扫一遍呢,就想着你哪一天会突然回来。这想着想着,你就回来了。”玉嫂一边倒着水,一边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他走过去,将她搂进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安慰她说:“我又没说永远不回来,我住在香溪山庄,是因为那里离我工作的地方很近,不用每天开着车横跨整个N市。”

玉嫂将凉开水递给他,小声地说:“宸宸,你饿不饿?我给你弄点夜宵去。”

他淡淡地笑了笑,说:“不用了,我在外面吃过了,就差没撑着。”

“行行行,你赶紧洗洗睡吧,有什么话咱们明天再说,早点休息。”

“嗯,你早点休息。”陆宸和在玉嫂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晚安。”

“调皮,出国尽学这些没正经的。”玉嫂破涕为笑,轻轻带上门离开。

他转身走进浴室,站在花洒下,闭着双眼,一动也不动,任由温热的水冲刷着身体。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今晚的事,他并不是一时的冲动,才会连想都不想就愿意与侍漪晨假结婚的事。

他也很奇怪,为什么总是能遇见侍漪晨,而且总在她相亲的时候?若说这是一种缘分,那么这种缘分还真是奇特。每一次她相亲,他只是刚好也去了同一家餐厅而已,并不是像她说的是个变态。不过在她的眼里,估计他就是一个变态的跟踪狂吧,纵然有千张口解释,她也未必会信。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吗?

他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女人像她这样,永远都是跟打了鸡血一样,像一串一点就着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炸个半天,外表看上去冷若冰霜,自恃清高,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模样,内在看似坚强,实际上内心脆弱得就像是路边被丢弃的小狗小猫一样。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体质,每次相亲都会遇到这种不堪的事,每一次都能让他“惊喜”,惊是居然又遇到她在相亲,喜的是为什么她每次相亲都这么有喜感,一个女人没有女人该有的温柔体贴,不会扮萌求宠爱,这样一个拥有孤傲之心的矛盾体,怕是再相个十年也找不到满意的对象。只要一想到她每一次相亲的过程,总是会忍俊不禁。

下意识地,他弯起嘴角,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他忽然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那嘴角之处弯起的弧度,让他诧异,就如同今晚站在家门外敲开门的那一瞬间。

也许在别人看来,他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其实只有自己心中明白不仅枯燥无味,甚至更多的是孤独。很长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他从来什么都不缺。母亲的去世,带给他的打击相当沉重,被丢至美国后孤寂的生活,让他几乎忘了胸膛里还有颗温暖会跳动的心。从美国回来,又一次跟父亲翻脸,只为追求自己喜欢的农业种植研究而放弃家族事业,那一刻,他才体会到什么是满足感,因为那是她想要的。毫无征兆突然出现的侍漪晨,给了他同样的感觉,明明很柔弱,却又那么坚强。有很多东西他还没有理清,但有一样他能确定,他被她这个矛盾体吸引着,甚至有种想跟她结婚的念头。

这一夜,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未眠。

“哥?”一位十多岁的小男孩原本正吃着早餐,当看到出现在餐厅的陆宸和,立即丢下手中的刀叉,立即奔向他扑进他的怀里,高兴的嚷着:“哥,我想死你啦!想死你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天晚上吗?我想去香溪山庄看你,可是老爸不让。你回来真是太好了!”那句“我想去香溪山庄看你,可是老爸不让。”说的极轻。

陆宸和一脸无语地望着像只无尾熊一样抱着自己的陆宸瑞,轻柔地笑着说:“陆宸瑞,你这样是想我把你举起来转三圈呢?还是想我抱着你哄你吃饭呢?”

“我已经上小学五年级了,不是小屁孩了。”陆宸瑞立即松了手。

一片培根片刚入口,陆佳凝看到站在餐厅中央的陆宸和,觉得难以置信。停下手中的动作注视着他,细细地咽下培根,口气微讽地说:“这究竟是西湖水干了,还是雷峰塔倒了?我们的陆家大少爷居然肯回家了?”

陆宸和尚未来得及开口,坐在主座的父亲陆长敬冷着一张脸冲陆宸瑞说:“都已经七点一刻了,早餐还没有吃完吗?你今天不用上课吗?”

“吃完了,我吃完了。”陆宸瑞连忙将最后一小块面包塞进口中,灌下半杯牛奶,接过玉嫂递过来的书包,经过陆宸和的身边不忘冲他挤了下眼,“哥,我先去上学,你等我回来,不许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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