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初恋(出书版)(35)

眼看就要滚下山去,一条小命玩完,她眼睛一闭,放声尖叫:“救命啊——”

陈孟礼在韩秀第一声开口的时候,就已经顿下脚步,缓缓回转身,谁知一转身,就见一个脸红扑扑满脸大汗的女生向自己扑来。他的反应相当得快,直觉伸出手,将韩秀抱了个满怀。

就在韩秀以为成功拦截住杉杉的男友,并且他救了自己一条小命的时候,抬眸的一瞬,她看到了长相相差十万八千里远的陈孟礼。

她惊讶地连说声谢谢都忘了。

偏偏这般凑巧,杉杉的男朋友穿得是一件黑色T恤,深色休闲裤,陈孟礼穿得也是黑色T恤,深色休闲裤,两人又理了一样的发型,差不多的身高,想不认错都难。

与陈孟礼同行的几位朋友见到这番情形,笑着打趣,“孟礼,你的桃花可真是处处开啊。”

韩秀胀红了脸,囧得连忙推开陈孟礼,急道:“谢谢,不好意思啊,我认错人了。”

陈孟礼只是嘴角轻扬,笑容就好似那四月里的桃花盛开般迷人,“没关系,能接住美女,也是种缘分。”

韩秀伸手擦了擦汗,美女?缘分?经历过唐泽齐之后,她此生最雷的就是自恃长得帅,又喜欢对女生乱放电的桃花男人,而陈孟礼就属这种。

她对所有长得帅的男人敬谢不敏。连说了两声“谢谢”,转身就要走却被陈孟礼拦住:“我叫陈孟礼,很高兴认识你。看在我救你的份上,可否告知芳名。”

此男满脸桃花,明目张胆的泡妞行径,这技术含量决不亚于唐泽齐。

韩秀呵呵干笑两声,“陆仁宜。朋友还在上面我等我,不好意思,先走一步。”说完,她蹿得比兔子还快,那速度绝对比先前哼哼哈哈爬山时要快好多。

第二次见面,差不多是她刚毕业的时候,她在某商场里做保洁,当时她穿着商场里发的土黄色工作制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哪个工地上的民工一样,扛着一个拖把,准备收工。谁知偏偏又是那么不凑巧,遇上去洗手间的陈孟礼。

“路人乙小姐。”陈孟礼是这样亲切地叫她。

陈孟礼的相貎绝对是看过一眼,很难会忘记的那种大帅哥,但是韩秀的脑子偏偏与常人不同,是属于遇见帅哥就会自动过滤的那种。

面对眼前西装笔挺的陈孟礼,她一头雾水,秀眉一挑,声音极为冷淡:“你谁啊?”她最烦燥乱搭讪的男人。

陈孟礼又是招牌式的笑容,略提了下那次爬山的事,她明明露出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却在下一秒淡定地说:“不好意思,鄙人从来没有爬过山,鄙人也不姓陆,你认错人了。下班了,借过。”说完,又是一溜烟的蹿进女洗手间。

第三次见面,就是去年,这时的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虽然公司规模不大,却也凭她的努力,接下了EC这个大客户。

谁知又一次遇上陈孟礼,谁知他竟然是EC的太子爷。OMG,她突然开始后悔在商场那次对他很不屑,假如他要是随便吹个风,EC这么个大客户说不准就这么飞了。

“韩小姐,这一次应该不会认错吧。”陈孟礼从行政部调出合约,查到她的老底。

“是是是。”太子爷绝对不能得罪。

“俗话说的好,事不过三。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三次,这不能不说是缘分吧。”

“是是是。”缘分?是猿粪吧……

说来也怪,不过是见过三次面,甚至她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他却对她一见钟情,有事没事往她的办公室里打电话,还喜欢用最俗的鲜花攻势。按她的想法,就是有钱人感觉那钱放在身上咬他一样,骚得慌。

因为她是她的客户,所以不能采取强悍态度对应,几场太极打下来,她濒临于崩溃的边缘,终于下定决心,狠狠地拒绝他:“我们俩不可能,也不合适。”

陈孟礼问:“为什么?不试着交往一下,怎么就知道不合适?”

“这样说吧,我有仇富心理,外加我内心阴暗,一看见长得好看的男人,就想上去抽几巴掌。如果你真想追我,先在自己脸上刻两个叉叉和两个圈圈,我勉强可以考虑一下。”

韩秀说的是实情,若是陈孟礼长得稍微次一点,也许,她还能考虑考虑,要不要跟这个富二代发展一下。但是经历过唐泽齐之后,她是真的不能见着长得帅的男人,她承认,她心里很扭曲,很变态。

原以为她这种变态的要求一说出口,陈孟礼一定会将她列为哥斯拉怪兽一级,谁知陈孟礼笑眯眯地说:“我可以理解为,你是在赞美我的外表。”

“……”韩秀实在不能理解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体质,似乎能吸引的永远都只是桃花男的注目,她很想对主说,能给她一个平凡一点的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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