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197)

但外人都已经饿得只能吃草根树皮,她还能有红薯干吃,也已经应该知足。况且,奶油饼干是假如逃港小集团的入门费,该花的还是得花。

货郎苏蹲在地上,眯着眼把红薯心检出来塞到她手里,自己则吃着带皮的。

苏平安也不跟他客气,麻木着一张脸往嘴里塞干巴巴的红薯心。

吃到半饱,货郎苏便把装着红薯干的布口袋一扎。

“剩下的留到明天吃。我瞧着陆爱国话里的意思,应该就是在明天了。咱们得吃饱了才行,不然没力气赶路。”

苏平安把嘴里的红薯心咽下,舔了舔嘴唇看着布口袋,一言不发。

货郎苏见她眼馋,叹了口气,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小小的红薯干塞到她手里。

她撩起眼皮,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接过这块带着土腥气的红薯干塞进了嘴里,慢慢的咀嚼着。

货郎苏看着她把这块小小的红薯嚼碎,咽下。如同自己也跟着吃了一块红薯似的,咂巴了咂巴嘴巴,这才低下头把布口袋扎紧,转身掀开草席,抛开烂泥,把布口袋藏好。

吃过了红薯,两个人就坐在草席上,肩碰着肩。

货郎苏伸手揽住她,像一只干瘦的猫头鹰揽住一只同样干瘦的小乳鸽。

她竟然这么瘦了,分量轻的如同一片羽毛,让他想起第一次遇见她时的情景。

那是1941年的夏天。

那个时候她也是这么瘦,这么饿,带着一身的土腥气,出现在他的面前。

起先他只是可怜她,一个小女孩,在兵荒马乱的时代孤身一人流浪。她的家人在哪里?她的未来又在哪里?

他给了她一碗饭吃,结果她就赖着不走了。

他是走街串巷的货郎,二十来岁孤家寡人。她是流浪的孤女,十四五岁一朵花的年纪。日子长了,他不是没有想法的。

可是她身娇肉贵,鲜花似的人物,不是他一个小货郎能养得起。他能给她的,只是粗茶淡饭,男耕女织。

可她就是不走,吃着他的粗茶淡饭,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

而他也跟魔怔了似的,养了她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

明知道她不会属于自己,可小货郎做起了白日梦,宁愿不醒。

他养了一朵娇花,冰雕玉琢,高不可攀。然而一养五年,她除了身材胖了一些,气色好了一些,眼睛活了一些,却是一点都没有长大。

直到这时,他才仿佛明白过来,自己养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也许是鬼魂?也许是妖怪?

然而她不怕太阳,不怕符咒。会饿,会疼,要吃,要睡,要穿,不会法术,从不变身。香喷喷,软绵绵,热乎乎,跟人没有丝毫区别。

只是,不会老。

他是一个体面机灵的小伙子,小货郎虽然不能发财,但腿脚勤快,脑子灵活一点,也能成家立业。烧饼铺的老板娘三番五次的要给他介绍姑娘,他已经找不出理由在推辞。

在二十五岁的这一年,小货郎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

他带着他的这朵小娇花,离开了自己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远走他乡,并一生也没有再回去。

****

在无人知道他和她根源来由的地方,他终于成了她的丈夫。

年轻的丈夫和一个小妻子。

小妻子那么小,然而那么漂亮,足矣叫人惊叹。

他爱她,所以哪怕她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做妻子,苏平安是很不称职的。既不会做饭,也不会洗衣,连收拾一下屋子都懒得动。他须得从早忙到晚,收拾屋子,照顾生意,同时还要喂饱她。

累,但心甜。只要看到她想花朵一样开在他的身边,他就已经满足。

她总是不老,即便是长年累月不出门,可时间长了,也总要引起非议。所以他们成了没有根的江萍,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二十年,她没有任何改变。时间在她的身上失去了作用,她是永不凋零的花骨朵,当然也永远不可能为一个男人生儿育女。

但没有关系,她曾经是他的妻子,后来是他的小妹,到如今是他的女儿,将来可以是他的孙女。

他养她就如同养儿育女。

货郎苏用干枯的大手在苏平安乌黑的香菇头上抚摸了一把,眼神是复杂的怜爱。像父亲的慈爱,像大哥的眷爱,像情人的热爱,又像是信徒最虔诚的敬爱。

他这一生,就是用来爱她。

苏平安把头靠在他的怀里,枕着他硬邦邦的胸膛,嗅着他日益老迈的气息,心里即平静又荒凉。

曾经她贪恋他年轻的身体,厚实的肩膀,温暖的胸膛,还有笑起来嘴角那迷人的酒窝。所以厚颜无耻的赖在他的家里,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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