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393)

苏平安虽然是香港人,但在美国的地界上犯了美国的法律,论理是和美国人同罪。但她是个外国人,还是个华人,又是个孤女,实在是毫无分量。虽然依照法律会有公派律师给她,可哪个律师吃饱了撑着会为一个华人孤女尽心尽力。何况公派律师大多都是无能之辈,这等证据确凿铁板钉钉的案子,如何翻天?

自然是一见面就要她认罪,认了罪好向法官求情,争取轻判。因为她年纪有优势,按照护照上的出生年月来算,一个月之后她才满十六周岁。现在她就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可以从轻发落,因为美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律师自认为这一番说辞是完全为她考量,小姑娘就该感激涕零,该认罪认罪,该低头低头,该坐牢坐牢。争取表现好一点,也许能在四十岁之前重获自由。

可惜,小丫头杀了两个人大概是吓蒙了。律师在她面前嘚吧嘚吧说得唾沫横飞,她愣是一点反应也没有,只低着头剥手指甲,一张小脸阴沉沉的。

偏生她又不通西文,律师说再多也是鸡同鸭讲。当然政府又给安排了翻译,可惜这翻译只会说一点广东话,而这小丫头仿佛是连广东话都听不懂,交流非常困难。

但横竖不管是律师还是翻译,都是来尽人事而已。若不是她还有一张货真价实的护照,就几乎要认定她是个小偷渡客。

讲不拎清,那就不讲。反正照章办事,苏平安就糊里糊涂的被收了监。先是在警察局里关了三天,然后被带上一辆大巴车,跟着一批同样十来岁的少男少女一起被送到郊外的少管所去。

从卷宗里见公派律师只知道让小丫头认罪,唐唯宗就知道这律师是靠不上,草芥人命。也得亏苏平安有厚实的靠山,总探长大笔一挥,出钱出力。否则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还不由着社会搓圆捏扁。

如此看来,他也实在不能怪她势利贪财,实在是生存艰难。

少管所那是什么地方!一屋子杀人放火吸毒贩毒无恶不作的年轻人,她纵使再有不好,可也不是那样作恶多端的孩子。她纵使再有心计,再有手段,也不过是勾搭男人争风吃醋争宠夺爱而已。

事发到现在都快一个星期了,满打满算她也该在少管所里待了好几天。少管所里刚进去的孩子被欺负惨了闹自杀什么的,都不是新鲜事。

落在那样一堆人手里,她可怎么活?

偏偏她长得又那么好看,在外面好看是福气,在那种地方,好看就是晦气。

唐唯宗对苏平安一贯有偏见,不待见。但此时此刻,设身处地的为她想想,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苛责了这个小姑娘。

说到底,她终究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小小年纪,孤身闯荡江湖,都是为了生存而已。

因为笃定她是无辜的,他就更多几分怜爱怜惜。在警局焦急等待之时,不禁内心默默祝祷。

她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千万坚持住!他马上就来救她了!

因为唐唯宗不是苏平安的直系亲属,拿的是监护人代理权委托书。这隔了一层又一层,法律手续相当麻烦。

手续一时半会的弄不好,大律师便决定先冒充公派律师助手,去少管所见苏平安一面。

是好是坏,总得看一眼,让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都安心。

唐唯宗没有律师资格证,自然不能同去。只好在路上对着大律师千叮咛万嘱咐,虽然他不待见这小丫头,但少管所那个地方也不是她这样的少女该待之地。得尽快想办法把人保出来,不然夜长梦多。

大律师自然是晓得轻重,别说领着钱,就是看总探长的佛面,他也不敢怠慢。这也是消息耽误了,要是事发之时就由他一手操办,苏平安连少管所都不必去。

唐唯宗虽然进不了少管所,可宁愿待在门口傻站也不愿去酒店。仿佛这样离苏平安近一些,也许对方能感受到他的存在,心里也好受一点。

皱着眉头,他一脸凝重的在少管所门口走来走去,一副不把水泥地踏穿誓不罢休的样子。原以为大律师会在里面耽搁一阵,结果半个多小时两个律师就一前一后出来了。

公派律师一边走一边嚷嚷,表示苏平安一直就是这个样子。问什么都不回答,说洋文她听不懂,广东话她也听不懂,大律师说国语,她还是听不懂。她不可能什么都听不懂,她就是哑巴聋子见到人了也该有点反应。

可偏偏她就是没反应!

这样不合作的态度,真让人头疼。

公派律师觉得头疼,大律师倒是一脸淡然。

瞧着大律师这个淡定劲,唐唯宗就觉得松了一口气。等和公派律师分道扬镳,两个人就在出租车上用广东话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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