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402)

苏平安是按着程序进来的,自然也要走一遍这个程序。

可进了档案室,把标着她名字的牛皮口袋外加表格拿出来,就出事了。

东西不对!少了!

她来的时候,身上穿戴的就是事发现场那一身。

从里到外那一身蕾丝的内衣裤,吊带丝袜,外加泡泡纱的小洋装和高跟鞋都在。小洋装上刘景廷的血都成了褐色,原封不动。

她戴的假发也在,还有蝴蝶结头箍也在,就是蝴蝶结被压折了,样子很难看。

唯独只有她身上的现金首饰全没了。

苏平安说有现金和首饰,现金是一百二十美金外加三个钢镚,都是装在一只镶水钻的小坤包里。当然,现金没了,小坤包也没了。

首饰也不少,有个镶钻的十八K金手镯,一对镶钻的小耳钉,顶顶要紧的还有一只大钻戒。石头跟个小蚕豆似得,又大又亮。

末了,还缺一张两寸宽六寸长的黄裱纸。

大律师一个头两个大。

苏平安说有现金首饰,他信。总探长能花六百万捞的人,身上穿金戴银不稀罕。但问题是人家少管所说没有,单子上明明白白,有衣服有鞋子有丝袜,就是没有钱和首饰。

这里面谁说了谎?毫无疑问肯定是少管所。但大律师是见多识广的,自然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一个孤零零的华人少女穿金戴银还拿着现金,进了少管所,那就是一条肥鱼进了猫肚子。肯定是要把这点油水刮下来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这美利坚民主国家的监狱也没少这些脏事。

依着大律师的想法,那就是破财消灾。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要她能平平安安回去,还怕总探长不给她再买一堆大钻戒?

这个道理,大律师跟苏平安说了。小姑娘是总探长手心里的大宝贝,但就怕这大宝贝被宠坏了,不识时务。这可是美利坚,不是香港。人在矮檐下,该低头还是得低头。

没了现金和首饰,苏平安自然心疼。但过江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她还是懂得。只是现金和其他首饰可以不要,唯独那个钻戒和那张黄裱纸,必须还给她。

大律师一听这话就急了,心说我这不是白忙活了?姑奶奶你怎么就不懂这个道理呢?

人家能给你么?给了不就是承认拿赃,能这么自打脸么?

多大的钻石?能有自由重要?多金贵的纸片?那金子打得也不值当啊!

可苏平安就是不依,非要那钻戒和黄裱纸,否则她不签字,不走了。

大律师那个满头汗啊,这真是,好一个不懂事的姑奶奶,白瞎了他一番好心好意。

这做律师的最怕的就是当事人不合作,还作死。那真是费尽心机都救不了。

可苏平安有她的道理,依着她的意思,这两件东西要是回不来,她别想好,这少管所拿了赃的也别想好。

至于这伙狱警要不要自打脸,在她看来那是不打不行。

他们要是有本事,那就留着那些东西吧。就怕,有命拿,没命留。

她是四平八稳,稳坐钓鱼台。大律师是急的团团转,穷途末路。

唐唯宗一听黄裱纸,顿感背后起了一层白毛汗。好啊,原来这里边还真有她的事。又是这黄裱纸!

只是她非要不可的那一张黄裱纸,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黄裱纸?

另外,她还非要那个大钻戒。这真是……

依着他如今对她的了解,自然不会再以为这是小丫头贪财。正如大律师所说的,只要能回去香港,她想要多少大钻戒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可她如今是非要那一只大钻戒!

哪一只大钻戒呢?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刘景廷给她卖的那一只。当日里还晃瞎了他的眼呢。

如今刘景廷斯人已逝,就留下这么个念想。想不到这没心没肺的小捞妹到还念着他的情,要这个旧物。

这算什么呢?人死了才想着他的好?这有什么用。

唐唯宗暗暗吃了一顿山西老陈醋,扭头恶狠狠瞪了苏平安一眼,就回去安慰大律师。

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苏平安不是个东西,不识好歹。可谁让她是总探长的大宝贝 呢,不看僧面看佛面。咋们办事的也只能尽力而为。

她既然自己不想出去,得,就让她留着吧。

依他之见,横竖她也不像能出事的样子,就让她在少管所里再待几天。指不定待上几天,她自己就受不了,妥协了呢。

大律师还打算跟总探长邀功呢,这下全搅合了。心里也存着气,索性就照着唐唯宗的意思,把保释的事给缓了。

两人送苏平安回去,心里都指望她能幡然悔悟,痛哭流涕的签字走人。哪知小丫头心气也大,愣是面不改色套上囚衣,大步流星的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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