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人生梦(124)

宋家三公子都有艺术天分,宋学礼学画,宋学义学文,宋学仁呢最是有天分,是学音乐的。这小少爷钢琴从三岁开始学,十二年下来水平相当好。

十五岁的他在维也纳学琴,做交换生的时候认识了林晓培。

当时是在一个酒会上,宋学仁在一片香衣云鬓的淑女绅士堆里弹钢琴。他是来打工的,客串一把过过瘾。林晓培不知道呀,一看这么一个雪白聪慧模样俱佳的小琴童,在一片金发碧眼之中这么一个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十六岁小男孩,一下就抓住了她的心。

生了彬彬以后林晓培就不干那刀口上添血的营生了,算的上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杀手界损失了这位神龙见尾不见首的女中豪杰也是一大遗憾,不过钱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浪,这一行也是新人辈出竞争激烈。十五年一晃就过去,她林晓培早就是昨日黄花,被遗忘的传说。

虽然不干那些营生了,但她也知道不能冒然去看自己的儿子,毕竟那儿子爹来头太要命,她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引火烧身害人害己。可不能去看不代表不想看,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这相思日积月累的总有一天要井喷。

林晓培的井喷就在她结实了宋学仁之后,因为小宋少爷的眼睛有那么一点孩子爹的味道,让她很有感触。

她是真喜欢这孩子,跟他相处的时候那真是一腔热情滚滚而去,留都留不住。论对付男人的手段林晓培那是妖孽级别的,偏生她还是真心的对一个男人好,那更是要不得了。但这份真心,却不是男女之情。她把人小宋少爷当儿子一般的宠,一般的爱,醉生梦死的投入,大有让我一次爱个够的气势。

宋学仁一开始也就是个玩,人家少爷来当琴童是玩票的,不差这点钱。冷不丁冒出这么个妖娆绝色大美人扑心肝对自己好,他还当人家是喜欢玩幼齿的变态。

可这么相处下来呢,才知道人家是真心对自己好,也就喜欢上了这位大姐姐。

可林晓培是个妖孽啊,这所谓妖孽就是她不发威别人也会自动折在她石榴裙下。她是自以为对人家小宋少爷是一片赤诚之心,绝无任何龌龊的想法。可人家小宋少爷不是这么想的,十五六岁的孩子,说小也不小了。该知道的早就知道,不该知道的那也知道了不少。何况人家是天才,好多事情更是无师自通。

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又遇上这样一个妖孽级的美人,一颗少男纯爱之心扑下去,也是理所当然。

到此,事情都还停留在美好的阶段。

大美女的真心实意,小男孩的一片纯爱,两个人发乎情,止乎礼。

但林晓培到底是这样的体质,即便生过孩子进化过了那还是离不开男人的。虽然不再靠杀男人来营生,可靠男人生活那也是理所当然的道路。在和小宋少爷玩纯爱的同时,这位大美人自然也不会拉下勾搭一众各式美男给自己养生滋补。

滋补来滋补去么就被小宋少爷给抓奸了。

被撞破了奸~情,林晓培活了半个世纪破天荒的脸红心虚了。在她看来被宋学仁撞破了自己的好事就跟被自己儿子抓~奸差不多。但凡当妈的总希望自己在儿子心目中是永远纯洁高大的形象,一旦变成一个了个搞破鞋的,就实在有点下不来台。

对宋学仁来说呢,与其说他震惊与自己的纯爱大姐姐跟别的男人搞破鞋,不如说他没想到这位变态大姐姐原来并不变态。

这位小爷的大脑构造也是够奇异的,要不怎么说是宋氏一门出来的奇葩呢。

在得知原来喜欢小男孩的变态大姐姐不光喜欢小男孩,她还喜欢大男孩,喜欢老男孩,她是老中青通吃的好胃口,这可真愁死了这位小少爷。

原来自己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啊,只不过是其中之一,可能是一道小点心而已。

这个愁啊,这个恼啊,要不怎么说是小男孩呢,想得就是和成年人不一样。这位小爷想得不是去唾弃这位勾三搭四搞破鞋的大姐姐,而是想着该怎么把大姐姐从老男人身边给抢回来。

年轻人就是冲动,而且特别浪漫,特别豁得出去。这位小爷就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守在林晓培的门外淋成落汤鸡,抱着书包跟她告白。

把林晓培给吓得哟,活了半个世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冷汗都淌了一背脊。

这还得了,当儿子的小宝贝要求升级当情人,而且是唯一的情人。

绝不可能,她哪里下得去这个手。

何况心里认定了这是儿子,那情感上就不一样了。

可眼前这位纯爱少年那眼睛亮的跟天上的星星似的,吓人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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