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94)

真的,唐易生气也好,再欺负她也好,她见过他细心待她的样子,于是心底始终都相信,他对她,始终都会有好耐心。

过去两年来,她喝的中药几乎都是他亲手煎熬出来的,有时她会站在他身旁和他闲聊,问:你懂中药?他漫不经心笑一笑,不答,只在她兴起拨弄糙药的时候,他会抓住她的手,看着她说,药分君臣,相辅相成,相生相克,畏者有十九,反者有十八,弄错了,你就没命了,所以,这些事我做比较好。

和同龄人比起来,她已经算是很有忍耐力的了,再苦再难喝也不会抱怨一句,虽然当时喝下去的时候真是恨不得连胃都吐出来。每当这时,他就会在旁边陪,握着她的手对她讲,以宁没事的。

大概就是这样子的一个唐易,让纪以宁在最后甚至喜欢上了一个游戏。中药自有它的妙处,火候分量,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她每次喝,都能凭舌尖味觉分辨出手上之药是否出自他手熬制。如果是,再苦再难喝她都不会皱眉;如果不是,她也会喝,只是喝完之后不会开心,非要他看出她心中所想,搂过她的身子告诉她,下次我做,她才会觉开心。

“还生气吗?”

她朝他靠过去,靠进他怀里。

“以后,我会改,把你想知道的都告诉你。”

她对他讲:“比如今天,你问我为什么从来不用你买给我的那些首饰。我不是不喜欢,而是我已经有了最好的,所以我不需要那些了。”

“什么?”

“这个啊。”

她背靠在他怀里让他抱着,举起右手伸到他面前,无名指上的铂金钻戒在夜色里依然熠熠生辉,是他给她的最好的承诺。

“古希腊人讲,无名指下有一条血脉连接着心脏的脉络,双方同时戴上戒指,就启动了两个人的爱qíng之脉,如果摘下来,便会断心脏之经脉,撑不过去的那个人便会死。”

唐易笑笑:“你不像是会喜欢这样血腥故事的人。”

“那是以前,”纪以宁抚摸着自己无名指上的钻戒,“以前我不喜欢这种激烈的感qíng,但现在我喜欢。感qíng这回事,往深了看就是恐怖跟危险的,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偏执。而你……已经让我有了这种偏执力。”

唐易缓缓低下头,吻她的唇,“你一旦认真起来,就好会哄人……”

纪以宁顿了顿。

她才不是在哄他,她这分明是在跟他讲大实话啊。

她仰起头承受他的吻,任他一路游移向下,喘着气发出声音,“以后,你不用再给我买那些东西了,我不在意的;但同样的,我手上的这枚结婚钻戒永远都是我的,你给了我,它就是我的,你不能抢走它,更不能把它给别人……”

唐易停下动作,玩味地看着她:“在佛教里这叫物执,是最不能被救渡的那种人,太不像你,你会害怕。”

“不怕的,”她说:“如果连你给我的戒指都守不住,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失爱于她,才是生命中的最不可承受之轻。

唐易终于忍不住一把将她压在身下。

这么多年了,谦人有时仍然会忍不住问他,说少夫人会不会是中世纪穿越来的,他只是扫他一眼,谦人就自动夺门告退了。然而静下心来细想,这话不无道理,她身上没有一丝现代沉浮的气息,只有缓慢而细腻的步调,穿越中世纪的古老韵律。

纪以宁喜欢凭细节辨别他的感qíng,就像她喜欢凭药认他一样,这qíng节有种很古老的làng漫在,他对此虽明白却也词穷,它甚至不是用我们这个时代的语汇可以表达的。

那更像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信、望与爱,诚然更迟缓,却也更细腻,要靠发肤方寸体认,直至终老。

每每这种时候,唐易心中都会惊觉,地老天荒,其实也就是如此这般了。

从来说起这个词只道它山远水长,谁能料到这一刹那于他而言,竟也是触手可及的。

他缓缓褪下她的裙衫,动作柔爱,声音蛊惑人心,却隐隐透着将来不顾一切的杀伤。

“你说,你会改,会把我想知道的都告诉我,那么相对的,从今以后,我保证,你说的话我都不会再怀疑……”

伸手抚过她的眉峰,他的表qíng相当漂亮,有着放手一搏的姿态:“但如果,你背叛你今天说的话,到一个我没办法容忍的地步,那么,我一定会毁了你。……这样子的感qíng,你还敢不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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