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子北北小姑子南(44)

正文 结婚蛋糕第六层 黑巧克力碎片(11)

虽说现场没有任何大牌明星只有几个三线配角和剧组人员,刘韵南还是很愉快的和这些圈内人就‘目标上戏编导系’这个话题聊了大半夜,只是在回家的路上对着马哲雨暧昧的说了一句关于雅囡的评价:两个真心相爱的人不一定适合结婚一起生活一辈子,所以同居时最好的磨合方式,让彼此在朝夕相处中更了解彼此,看清那些被爱情冲昏头脑时忽略的所有细节。“她还说,只要你们一天没结婚就只是同居关系,她没有必要承认你的身份,如果你们在同居半年后还继续决定要结婚,她就算再不满意也会衷心祝福你们,毕竟这是老哥自己的人生,她会尊重他的选择。”“靠!那她没说要是我们真的结婚了,她们会搬出去这种话吗?”“没有,她一点没有提和你一起住不方便的话,雅囡,我看她真的对你成见很深,不过你放心,我会继续努力的,我觉得经过昨晚,她已经对我很有好感了。”“好感你个头啊,你这个木头,她就是利用你认识圈内人,顺便要借你的嘴巴告诉我她就是讨厌我的最后结论,拜托你别再给我添乱了,我和她的梁子真的不是靠个外人就能解决的,退一万步讲,就算你魅力无极限让她爱你爱的死去活来的,愿意爱屋及乌的也接受我这个死党,那你准备怎样?真的娶她和她同居吗?拜托,纸包不住火,总有一天她会发现你的险恶动机,到时候她会更恨我,然后把事情搞得更复杂。”“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的,昨晚我和她聊过以后发现她其实也蛮单纯的,只不过性格直接大白了点,我还是会尽量帮她考进上戏,按照我们之前的计划走,让她忙起来就没有时间来干涉你了,我相信她会说话算话,等你们真的结婚了,她一定会衷心祝福你们的,就像我一样,明明还是很爱你,很不想你嫁给别人,但只要你能幸福,我也会感觉幸福的。”“啊!停!蚂蚱,别再酸了,还有,你千万别让老南知道你曾经追过我好几年,然后是为了我才去接近她的,否则我们这辈子连朋友也没得做!”“知道了,我不是蠢货,我有分寸!”再一次,听见马哲雨开口说他有分寸,雅囡除了叹息只能叹息,她知道电话里根本说不清楚,于是约好大家到公司后MSN再详聊细节这才挂了电话。自然,稍后的MSN聊天记录又是一场惊涛骇浪般的年度大戏,毕竟贺军翔这个喜剧性的出场完全重叠了马哲雨的男一号男主身份,面对有着和他重叠身份的竞争对手,马哲雨当然戒备,何况,当初他可也是近在咫尺的看见过这个牙口完美的主。一连一周,马哲雨暂时把关注的重心从刘韵南身上又转回到了雅囡这里,天天苦口婆心的劝雅囡悬崖勒马取消集体参加派对的计划,不厌其烦地提醒她理智,提醒她人生不是偶像剧,提醒她必须实实在在的直面生活的压力,都忘记了是谁先迸出‘舍身美男计’这个狗血念头且付诸行动的。就这样,一周的时间很快的就过去了,周六的傍晚,根据请柬上的要求,用黑白两色打扮得体的一家人在客厅里集合着。彼此打量着对方的打扮后,品位相差很大的三个妞再一次很是不屑对方的小巧思。雅囡选择了一身白色公主袖及膝小礼服,高腰线上的黑色水晶蝴蝶装饰是亮点之一,公主袖的弧度褶皱是亮点二,裸妆加红唇是亮点三。至于黑色手包和白色罗马细跟鞋就很是中规中矩了。这一身打扮在老北老南眼里直接就被归类成了儿童派对打扮,特别是雅囡的赫本高马尾完全让她们无语。老南虽比雅囡小几岁,却用着深V的黑小礼若隐若现了事业线,她白色的部分用在了头发上,用着一根黑白色的细条围巾直接当做发箍绑在了头上,这个打扮希尔顿妞曾用过,确实很时尚。只不过人家希尔顿是挽起的发髻,老南是直接披着长波浪,让垂坠下的围巾下摆被大部分头发遮掩了显得很不明显,这样一来,白色的部分就显得过分少了点。老北选了一件白色蕾丝复古衬衣,配了一条高开叉长裙,这样的打扮倒是让雅囡眼前一亮,这样的高雅打扮让雅囡一直很不待见的光额头突然高贵的无数倍,在长裙的分叉里,第一次看见老北笔直纤细的大腿也让雅囡忍不住的后悔没有选另一条再短点的小礼服和她PK一把谁的腿更美。黑白打扮对刘凯西来说当然是最简单的命题,白衬衣,黑西装就足够应景了,已经了解了雅囡的‘心思’的他更期待早些看见雅囡不经意安排出现的另两个男主。一路,大家都比较安静,三个女人始终都只是看着街边的景物后移的迅速,紧闭的车窗阻隔了弥漫在城市每个角落泛滥的浮躁情绪,只是任由收音机里男主持人略显做作的声调介绍着港台新歌,在车厢里肆无忌惮地飞扬起上海所独有的浓郁小资气氛。酒会设在了外滩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停好车,雅囡先拨通了马哲雨的电话,因为请柬都在她手里,所以必须和他先会和后一起进入酒会现场。看见了等在一楼大堂里也是黑西装一身的马哲雨,刘凯西立刻给了对方一个高分,同时,第一次见到刘凯西的马哲雨虽然带着偏见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外形完美。握手后,两个男人都摆出了一副公式化的见面礼数,在一番刻意做作的介绍下,刘韵北也对这个‘追求’妹妹的和自己同龄的男士做了一番深刻的打量。随着电话铃声的脆响,最后一个男主也出现在了大家的眼前,贺军翔身上同样是黑西装却是窄身礼服版,把他的好身材映衬地很是嚣张的笔直,而他脚上那双亮的可以当镜子照的尖头皮鞋完全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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