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分你一半(211)

薄暮:话说…我追了《秋意浓》,亏我还真情实感地觉得,能写出这么精彩的本子,编剧人一定不会坏到哪里去,之前初一大大那个《天街》的案子我还觉得是小题大做,帮许悦然说话了,现在有一种屎糊在喉咙里的感觉,简直恶心:)

月色很美:法学生弱弱地说一句,其实按现在的证据来说,言小午大大要赢很难。

这条评论很快就出现在了热门评论里,很多法学生纷纷附和。总的意思就是:虽然舆论完全应该站许幸,但这场官司她很难赢,因为没有板上钉钉的证据。

可就在大家都以为这官司许幸要输,各种愤愤不平的时候,原告方忽然提出,要提交新证据。

证据突袭在香港电影中出现次数很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概率却并不大。

因为在举证期结束后提交的证据,如无正当理由,有时需要面临不予采纳或者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等风险。

即便出现,大多也是为了不正当地拖延诉讼期。

好在这一次原告方的证据突袭合情合理。

简单交涉过后,身为当事人的许幸发言陈述道:“这份版权登记证据我也是刚拿到不久,证据提供者是我读研期间的室友方萝,之前的案情陈述中提过,方萝已经过世,且生前与被告方许悦然有利益牵扯。

“去世前她设置了定时邮件,告诉我版权登记书的存在,但她过世后,遗物辗转,我们没有办法断定该证据是否真实存在,也没办法断定该证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所以在找到证据之前,我们没有举证。”

很快,法官认可了该理由,接纳了新证据的提交。

许幸继续道:“方萝的邮件我们也已经一并提交,邮件中还原了当时版权登记的来源。案情陈述中提过,我与被告许悦然曾达成代笔协议,但因方萝母亲过世,我不再急需用钱,这份协议双方都并未履行。

“后来我入狱,因我与被告许悦然事实存在的亲戚关系,方萝预感被告许悦然会来收拾我的寝室物品。

“身为室友的她已经对陷害我一事感到愧疚和后悔,所以在许悦然带走我的所有寝室物品之前,她拷贝了一份我电脑中的剧本文档,在笔树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将我创作完成的五部剧本作品文档上传,并进行了版权登记保护。

“虽然剧本名称与许悦然冒用并最终播出的剧本名并不完全一样,但内容是完全一样的,仅这一项就可完全证明,我的创作时间早于许悦然,这是我的作品。”

这一举证瞬间令被告席上的许悦然脸色煞白,她的律师随即与她商议,建议申请休庭对新证据辩护做准备。

许悦然安静了很久,木然地摇了摇头。

不需要了。

不需要再拖延时间了。

算了,结束吧。

她面无表情,默默地闭上了眼。

***

因案情复杂,这一场庭审并未当庭宣布结果。

之后一周,当事双方,包括康沉、李缘君还有白泽等一众知情人都缄口不言。

网上舆论倒是相当热烈,毕竟这么戏剧化的案子真实出现在生活中,又狗血又精彩,实乃下饭好菜。

一时间,懂或不懂的,嘴里都能说出几句和知识产权相关的话语。

一周后,庭审结果出来,众望所归——

法院判决原告许幸方胜诉!

因舆论关系,所有与之前侵权剧本有版权合作的版权方都主动前来与许幸进行沟通,已发行的几部作品都纷纷下架,进行了编剧名称的修改与重新公告。

在沉寂了整整一周后,许幸也终于发了新的微博。

@言小午:大家好,《秋意浓》等剧剧本侵权一案今已收到判决书,我方胜诉。感谢大家对此案的关注,也感谢各位对我的大力支持。

虽然我国原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很幸运在这条路上还有一些人始终执着、始终坚定,借用一句在网上看过但不知出处的句子表达一下我的愿景:希望今后能与君共勉,“但欲以三寸笔锋,写出七尺立锥之地。”

微博一经发出,初一白泽等知名作家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并对原创维权表达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初一:我国知识产权法案的发展历史并不长,多是参考其他国家制定,用于我国国情之下,大家对这一权利的认知并不完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足,所以维权难的情况时有发生。

可所有法律都是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完善,希望不要因为一时失意而对自我创作产生怀疑进而失望。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希望我们能做栽树造路的前人,为我国原创走出一条愈加平坦宽阔的光明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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