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每一个情人节,我都会收到很多礼物,不管是花还是奢侈品,有些颇花心思,有些价格昂贵,也许是太多了,所以才会不懂珍惜。
今天启阳请我吃饭,我拒绝了,今天是情人节,我怎么可以和发小度过?我应该回家,陪我的丈夫,否则像我这么漂亮的太太居然和别人过情人节去了,他一定会吃醋。
知道情人节的花很贵,可是我不怕,我是豪门少奶奶,我有很多钱,我随时都可以买到满意的花。
虽然如此,我还是上午翘班去了花店,提前付钱订了一束玫瑰。
情人节怎么可以没有巧克力?即使不爱吃,也要有的,所以我又去超市买了巧克力。
下班的时候我抱着一大束花火红的玫瑰下车,家里的下人看到,个个眼神诧异,我不是很在意,他们要想歪是他们的事,我不能左右他们的想法,也无需解释。
爷爷碰到了我,他也跟我调侃,“看来今天收不少礼物啊。”
我当时心情太好,还朝他耸了耸肩,“今天情人节,我买来送锦程的。”
晚上,我在房间里点了蜡烛。
蜡烛好漂亮,是在花店买的,以前从来没有发现商家竟是如此聪明,他们可以把蜡烛做成粉粉的桃心,嵌在玻璃里面,中间火苗软软跳动,像一颗悸动的芳心。
我把粉红色的桃心蜡烛摆在了锦程的床头,跟他一起吃了烛光晚餐。
我嘴里的巧克力溶化了,很甜,滑滑的,锦程的嘴唇长得很好,其实他没有地方长得不好看,所以我想,在这么浪漫的情人节里,怎么可以没有吻呢?
我把舌尖上的巧克力舔到了唇上,俯身下去,吻了他,也让他的唇沾上了巧克力的味道。
2010年2月14日,我的人生中,第一次,真心,主动,正式的吻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我的丈夫——裴锦程,是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的男人,是我一生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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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结局篇:拿走了离婚协议书
“2010年2月15日--天气-晴,心情-雨
昨天刚刚过了情人节,今天早上收拾好锦程后还怀揣延续的好心情去上班,可是回到家后,心情便阴了下来。
我其实不该到三楼的书房里去,虽然我经常让人打扫,恢复原样,但我一直秉着‘有素质的人不能去翻看他人物品’的理念在裴家生活。
好奇心有时候可以助人成材,也可以让人丧命,我的好奇心没有那么光艳和恶劣的结果,但是我的好奇心让我开始有了妒忌,不平,阴暗,以及不快乐。
结婚前,我是见过白珊的,婚礼上也见过,我知道那是爷爷和家人口中的白珊,也知道白珊就是锦程的前未婚妻。
在我的概念里,未婚妻未婚夫只是一个代号,没有实则的意义,这个代号甚至还不如一个人的名字来得有力。
爷爷说过,末即终,未即无。
未婚本来就代表一种婚姻状况,加一个“妻”字又能怎么样?
未婚妻就一定代表是未过门的妻子?既然是未过门的妻子,就算不得妻子。
若不然那么多抱着以结婚为目的而谈恋爱的男女,不是也跟未婚夫妻一个概念吗?
我和启阳在很小的时候,两家人就订了婚,他是我的前未婚夫,我是他的前未婚妻,仅此而已,这个代号于我和启阳来说,根本没有意义。
我以为白珊的存在也是如此。
可是我的好奇心终于击碎了我的信心。
锦程始终会醒来。
可是我却看到了书房里的照片,白珊的小鸟依人和温柔可人全都是因为拥着她的男人,照片后面会有日期以及摄于某处。
他们像所有情侣一样会拥抱,亲吻,会洋溢出一脸灿烂的幸福。
结果他们因为我,都碎了。
所以白珊才会那么痛苦的晕倒在属于我婚礼上。
一切都有了答案。
我是不是该说服自己坦然接受自己的身份?我是否该奉劝白珊一句,如果谈恋爱就有用的话,要结婚证来干嘛?
我是否比白珊更有资格?
我想,我有。
虽然我认为我有,但今天看到锦程和白珊过往种种亲密照片,我的心情也好转不了了。”
“2010年8月13日--天气-晴(炎热)
时隔半年,今天在给锦程做完全身按摩之后,给海城家里打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