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出书版)(34)

在达兰萨拉时,我跟Jeeny之间发生了一些龃龉,两个女生二十四小时在一起,持续了两个月,性格再好也会有摩擦。

正是因为那短短几天的疏离,我有幸完全沉入一种暌违多年的安宁当中。大雪封山时,断水断电,没有网络,手机就像死了一样,一本日记已经写到了接近尾声。我塞着耳机看《项塔兰》,吃完早餐一个人去山里散步,厚厚的积雪在脚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没有人认识这个蓬头垢面的中国姑娘,但他们会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到了下午,夕阳的余晖里,那些坐落在山间的彩色小房子让人想起遥远的童话故事。

我买了一盒火柴,点了一根烟,手指冷得几乎夹不稳。那真是最好的时光,我想以后大概都不会再有了。

“再美的过去,回忆的次数多了,味道也就淡了。”我想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叫作历久弥新吧。

在马当即将去新疆的那几天,我不停地哭,其实也不是有多舍不得他,毕竟这几年我们各自都在辗转飘零,并不是第一次分开,但想到他这几年所受的苦,以及他每次说起这些苦时,轻淡的语气,我就忍不住眼泪。

曾经觉得有个了解自己的人多好啊,委屈难受的时候,有个人站在你身后,告诉你该怎么对抗,告诉你不要怕,一切有我。

我的人生似乎从没有过这种时刻。需要的时候,该存在的人却不存在,该怎么对抗,该怎么战斗,都是你自己的事,只有自己站在这里,哪怕对面是成群结队的敌人。久而久之,就真的活成一个这么坚硬的样子,就真的觉得脆弱等同于羞耻。

上周末回家看妈妈。2011年我像脱缰的野马,因为内心那些激烈的冲突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而将自己受难般放逐。时隔大半年,见到我之后,我妈说,你啊,从小就管不住,比男生还野。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是个没有归属感的小孩,每个地方的朋友都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可是“回”这个字在我的生命里,就像一个讽刺似的。悲观一点来看,终我一生,是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被称作家的,即使是住了上十年的老房子,之于我,也不过是寄居罢了。我手里过过无数把钥匙,可是没有一把是真正属于我的。少年时期,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每次都得接受人们异样的眼光,好不容易交到了朋友,又要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离开,刚刚熟悉了这个班级,熟悉了这个环境,又得离开。

我像个永远的插班生,永远的“新来的”。我可以很快地跟陌生人混熟,成为朋友,可是更快地,“朋友”又被时间和空间变为陌生人。因为我不断在离开。

阿牛哥以前说我是飘萍,听起来真美,可这感觉真不好,太孤独了,任何时候,都只有自己。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我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情感都看得特别透彻,也因为如此,我更珍惜那些大浪淘沙之后,在我生命里留下来的人。

一起长大的那些女孩,大多已经结婚生子,关于她们的消息,我也都是辗转得知,早已失了联络。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其实是个凉薄的人。

常年待在某一个地方,你未必感觉得到它的变化。但我说过,因为我一直在离开。我曾经住过的、路过的、爱过的那些地方,恐怕都面目全非了。

抽空回老家,那天晚上跟两个老同学一起散步,一个没完没了地在念叨他的感情问题,我和另一个女生说,我们回三中去看看吧?

走到那个熟悉的路口时,我心里激荡着一种接近于悲怆的情绪,我觉得再用一点点力,我就要哭出来了。

时光是什么,就是你穿上的衣服再也脱不下来了。

正好赶上下晚自习,那些朝气蓬勃得在夜晚都发亮的面孔鱼贯而出,他们或许还很青涩,甚至土气,但当你看到他们时,真想拿自己十年的生命和阅历去做交换。

我站在昔日的教学楼门口,眼眶发热,浑身冒起一颗一颗的鸡皮疙瘩,我真想哭。

九年前,我曾经在那个教室里坐着,某天下午,因为抬头看到外面碧蓝的天空,突然一下就笑了。

那时候,对人世的疾苦,对情感的变幻不定,对别离的伤感和生命的唏嘘,我全然不懂,我只知道,天好蓝啊,为了这么一个原因,我就笑了。

渐渐地,笑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起初要喜欢的人也喜欢我,然后要有钱买当季新款的衣服,然后要最高端的手机,然后要买全画幅的单反和红圈镜头,要跟爱的人去旅行,然后……看到西藏的天好蓝啊,就笑了……生命,原来是这样一个圆。我问老同学,如果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我能不能看见那时的自己?那时的自己,没有好看的长卷发,每天梳着一把马尾,最爱穿一件淡绿色的毛衣,讲话嗓门很大,数学成绩很差,经常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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