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问归处(7)

无弦看东方钰一眼,极简短的抛出两个字:“杀了!”

晨羽手脚冰凉,这才明白东方钰的”消失“是什么意思。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真的错了,早在那天给风笑天下醉花荫的时候就错了。

风笑天准备要走的前两天,两人去外面玩。

风笑天在水边收拾兔子,她巧笑嫣然:“风笑天,给我看看兔子的内脏。”

“咦,满手的血。”她把戳在兔子内脏的手指抽出来,然后,伸进旁边的溪水中,看那血迹渐渐淡去了。

“我看我还是不要学杀兔子了,我既觉得兔子肉好吃,可又觉得杀兔子有点残忍。喂,风笑天,你十二岁的时候也开始杀兔子吗?”

风笑天头也不抬:“我十二已经开始杀人了,杀兔子算什么?”

杀人?

微风吹过,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看看风笑天凝重起来的脸,俊秀的五官这一刻竟像是刀刻的一般坚硬冰冷,浑身散发着疏离。

她相信了。

但是,要她明白或者了解,有点困难。她只是觉得,这个少年,喜怒无常,刻薄成性,骄横跋扈,这些,并不是最可怕的。

可怕的是,他沉着冷静的告诉她:“杀人和杀兔子并没什么分别,一样是满手鲜血,只不过人命比兔子命多值一些银子。”

这样说着的时候,他已经把兔子架在火上烤起来了,想想,再补充一句:“不过,我只吃兔子肉,不吃人肉。”

他缓缓转身去溪边洗涤满手的血腥,留她一个人发呆。

人命是可以用银子买的?既然连命都可以用银子买,那么这世上还有什么不可以用银子来买呢?她隐隐觉得这是错误的,可是风笑天说得是如此理直气壮,咄咄逼人,她的所有想要辩解的理由都显得如此苍白。

兔子肉自然是一口都没吃下去。

他们回去的时候,风笑天暂住的门前站着一个带刀的少年,眉如远山青黛,眸如千百琥珀。

“少主,堂主有令,要少主即刻回返,有要紧事。”

看见身后的晨羽,他竟是眼也不眨,恍若未见。而他怀中的刀和他一样泛着幽幽冷光,不容人接近。

这是晨羽第一次见他,飞远,如刀冰冷如刀锋利得的少年。

冉修赶来送行,快要出谷的时候路过一片八月春,白色的红色粉色的株株艳丽,风笑天却不由打了两个喷嚏。

晚饭时候冉修却似想起来什么似的一直盯着她看,只看得晨羽汗毛直竖,耐不住他强大的心理攻势,终于丢盔弃甲:“师傅,我承认我给风笑天下了醉花荫。”

“你,”冉修的脸白了又青,青了又白,终究没忍住反手抽了她一把掌。

啪的一声让师徒俩都吓了一大跳,冉修虽即后悔了,但更快的冲了出去,他没有时间后悔。

醉花荫,顾名思义:中者三日之内闻见花香就打喷嚏,三日之后直接醉倒了,形状跟醉酒类似。

风笑天的爹风霜上次送风笑天来的时候曾告诉过冉修,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闻花夫人。

这些,晨羽当然是不知道的。

她只知道她的委曲,还有离风笑天既近又远也许终将会形同陌路的感觉让她很不开心。

在师傅离开的那个晚上她也离开了忘忧谷。

现在,她为她的冲动有些后悔了。

“钰哥哥,如果这几个人你不杀了他们,他们是不是也会来杀了你们?”

“会。”少年微笑,却不多作解释。

“我要回家。”

“好。”

礼物

一直感觉写的不顺,因此决定从此章开始,改为第一人称,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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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二岁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件蠢事:离家出走。

这件事情导致的后果很严重,它改变了我一生的轨迹,只不过当时,年少的我缺少预见性,且在命运逆转的时候无力改变。

我在某天清晨醒来,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房间甚是华丽,轻纱围幔,高床绣被,地下,是白色的羊毛地毯,矮几,几上摆着一碟果子一碟点心。

我很饿,却不敢吃。

我记得自己拒绝了东方钰要派两人送我的好意,自己一个人上路的。然后,然后在山路上碰见了一顶墨绿的小轿,跟夜色融在一起就是黑沉沉的墨。

我本来要绕过去走的,却看见那轿帘掀起,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咦,小姑娘长的好面熟啊!“

之后的事情我就不再记得了。

面熟的结果就是我现在躺在此地。

饿,很饿。我四下看看,房间里没人。

我总不能在离开此地之前就饿死吧?那个点心,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

吃下第一口的时候,我几乎是满足的叹了口气,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点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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