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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离歌:克夫新娘(歌三阙之二)(128)

锋利的刀刃割破了我的手腕,鲜红的血冒了出来,渐渐的流成一条细流,我越来越晕眩,迷蒙中,看见逸君在云端微笑……

依稀听见仲文狂怒的吼叫,可我太累了,很想睡,这是我第二次选择死,那时没有后悔,只因可以与逸君重逢……

我以为自己真的可以见到逸君了,然,接下来的事却改变了一切……

醒来第一眼没有见到逸君,是很失望的,而仲文却笑眯眯地站在我床前,“姐,若你下次再如此轻生,逸君在九泉之下亦不得安生,一定会责怪你!”

“为何?”固执的我不以为然,他如何懂我和逸君?

“因为啊,你要当娘了!”

声音不大的一句话,却如炸雷响过。我抚着小腹,忆起祠堂那个疯狂的夜晚,再度泪流,为自己对生命的轻率,为差点对不起逸君,为我和逸君的爱终于结果……

“逸君,对不起!”这一声对不起之后,我知道自己又站起来了,我,还是离歌……

我听从詹姆斯的建议,决定去美国,仲文执意要陪我去,理由是答应过夏生和逸君要照顾我。

詹姆斯一直对我刺绣很欣赏,我们到达美国后,他帮助我开了一家中式服饰店,主营中国服饰和刺绣,我的刺绣很受欢迎。

八个月以后,我和逸君的孩子在美国出生,是个儿子,皮肤白净,双眼睁开的瞬间,我立刻被他乌黑纯净的深瞳吸落,时光倒流,仿佛回到春雨迷蒙的码头,穿白色长衫的男子目如点墨,瞳若笼烟……

“我叫逸君,你叫什么名字?”

“离歌。”

我含泪轻吻他的眼睛,一遍遍告诉他,“你的父亲叫逸君,母亲叫离歌。”

仲文跟我提过,孩子需要父亲。

我凝望他酷似夏生的容颜,狡黠一笑,“好啊!那得辛苦你,给孩子当干爹了!”

他的笑容凝固,眸子里的失落一闪即逝,继而勉强笑道,“好啊,好……”

“怎么?不愿意?不愿意拉倒!”我眨了眨眼。

他嘿嘿一笑,“哪里哪里!给姐的孩子当干爹,是我的荣幸!”

我转身微笑,仲文,你的意思,我懂,可是,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一生一世一双人

六十年后。

我的书架上有一摞厚厚的笔记本,里面记载了我和逸君的故事。之所以把它写下来,不是因为怕忘记,而是,回忆,是我一生最甜蜜的事。

六十年,原来人生可以如此短暂……

不知不觉,镜子里曾经乌发如云的我已是白发苍苍,曾经细嫩的脸庞也已布满岁月的痕迹,六十年,改变的又何止是容颜?

在美国的六十年发生了很多很多事:

我们的中式服饰店越开越红火,有一日来了位穿着轻佻的女子来订做衣服,我没出面,只在里面看着,当地的店员拒绝为她做,她悻悻离开后,我出来,奇怪地问为什么。店员告诉我,她是很脏的ji/女,还说是被一个美国人从中国带来的,后来美国人不要她了,她便沦落为妓女。我不知该如何评价,因为那个女人,是娉婷……

仲文终于娶妻,对方是个可爱的华人女孩,两人共同孕育了三个孩子,如今孩子亦有了孩子,孩子的孩子也已长大,仲文在去年春暖花开的日子离开了我们,离去的时候,一直握着我的手,含泪看着我,最后一句话是:姐,我哥……

我知道,他一直念念不忘的是夏生,我又何尝不是?我们曾经无数次想过回国,都因各种原因耽搁,或战乱,或自身疾病,或儿女之事,总想着一辈子还有很长,以后再说,未曾想到,这一耽搁就是六十年。

也曾不断写信回去托朋友打听,可所有的信都因查无此人而退回,我们的朋友熟人都下落不明……

我和逸君的儿子叫爱君,娶了仲文家一个女儿,很漂亮的女子。爱君比他爷爷和父亲都厉害,共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也就是我的孙儿孙女们,其中孙女如梦二十一岁,最喜欢听我说那些窨子楼里的故事,做梦都想听雨滴打在青石板上的声音。

而我,唯一不变的嗜好,是捧着我和逸君码头相拥的照片,回忆江南潮湿水润的空气。照片早已泛黄,可记忆里,柳色依然如新,黄花年年必开……

每天我都会对着照片说重复的话:逸君,你可满意现在的我?歌很幸福,一直一直很幸福,等时间到了,歌就下来陪你了,歌不做傻事,你得把糖栗子先剥好,歌老了,牙不行了,真的不能剥壳了……

逸君,你还是旧时的模样吗?可是歌老了,你还能认出来吗?

其实,我知道自己离和他重逢的日子不远了,因为越来越力不从心,只是,很想念雨天青石板上溅起的水花,想念河岸柳堤年年新绿的杨柳,想念码头上或许已布满岁月斑驳印记的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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