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32)

十天之后,“大磊酱园”诉日本人井上三郎投毒一案开庭审理。中日商界人士,学生市民代表,还有媒体记者们出席旁听。谁知道案情居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井上三郎当庭翻案,拒绝承认自己投毒,坚称收了浙江商会的好处,在这里当替罪羊,本来不知道罪责如此重大,如今知道了,坚决不认!“大磊酱园”老板和经理都傻了眼,开始语无伦次,前后矛盾。结果庭审三日,最后得出结论:“大磊酱园”之前的官非未消,如今又添上“欺诈”一条,数罪并罚,多人入狱,永不翻身。!

彩珠带着兵兵在街上玩,买了报纸号外看到这一条消息,当时愣了半天,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得,中国商人弄巧成拙,给了日本人更大的把柄,学生们可是白游行了。

兵兵第一次上街,见什么都是热闹,用力挣开丫鬟的手,凑到街边看老工匠叮叮当当的修理一只半高跟的皮鞋。

修鞋匠跟这位客人蛮熟:“前掌补好了,我在里面再给你垫一个半垫,这样穿着舒服。”

鞋子已经旧的不能再旧了,可是客人的脚上穿着一双整洁干净的白色袜子,她是一个贫穷却有自尊的女孩。

年幼的脖子上长着一颗红痣的兵兵倒是不会知道这些,她只是看了看女孩的脸,然后说:“你怎么不回家?”

吴兰英怔了一下。

彩珠把兵兵抱起来:“乱走乱说话。”

第十七章

九月二日早晨,张明权同学像往常一样提前二十分钟来到教室,想在老师来之前预习一下功课。第一节课是宋史,老师今天要讲解的一章是王安石变法。同学们三三两两地来了几个,各自在座位上看书。从门口忽然进来了一个个头不高,看上去很壮实的男人,三十多岁样子,穿着白衫子和黑色的紧脚裤。这个男人在教室里面东张西望地转了一小圈,慢慢走到他座位旁边,低声叫了他的名字:“张明权?”

张明权本能地“嗯”了一声,随机抬起头来。男人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张明权心里纳罕,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低头想了一会儿,把课本放装回书包,离开了座位。可是他刚从教室门口出来就被三个男人挡住了去路。

师范大学历史系三年级的学生张明权从来没有缺过课,可是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同学们都没有不再见到他。他是“大磊酱园”事件学生游行的主要策划和发动者,也是向军阀呈递请愿书的六位学生代表之一。同一天的几乎同一时间,全市六所高校的十数名学生被带走。事情在暗中进行。

而吴兰英却侥幸逃脱。她那天没有去上课,而是去郊外的工厂去看弟弟兰荃。

十八岁的兰荃个子高了也壮实了一些。固定的工作做了整整三年:滚热的胶皮轮胎被投到冰水中冷却定型,他就站在冷却池的边上,弓着腰,用带着手套的右手把轮胎捞起,摞在一边。由于长时间从事同一种劳动,他的背有点驼,右侧的肩膀和手臂比左侧的粗壮。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这个人有点不正常,木讷的脸孔,不多言语,一只眼还是瞎的,走路时间长了会偏向一侧,但工头和工友们都不讨厌他,兰荃干活儿熟练准确,不惜力气,性格又沉默老实,从来没话,是个守得住秘密的人。

工头认识兰英,把兰荃从车间里面叫出来见他姐姐,工头会替他干一会儿。姐弟二人坐在一个土堆旁边,兰英对弟弟说,我想要回家一趟。为啥?想爹娘了,回去看看。啥时候走?过两天走,实习之前还得回来呢。什么实习?就是我毕业之前,正式工作之前,要找个差事练练手,有点像你们学徒的时候……兰英正解释“实习”是个怎么回事儿,看见弟弟眼睛发直,然后站起来就跑了,过了好一会儿,兰荃才回来,将手里的一个麻布包塞在兰英手里。

兰英翻开来一看,里面是九枚银元。

“怎么这么多?”

“带给爹娘。”

兰英心里计算了一下弟弟为了要辛苦工作多久,要省吃俭用多久才能攒下来这么九枚音乐,当时就流眼泪了,低着头半天不说话,直到兰荃说道:“姐你走吧,我还得上工。”

兰英不知道的是,兰荃只攒了四枚银元,一直藏在他床铺下面一大堆废旧的手套的某个指头筒里面。兰荃听说姐姐要回家看爹娘了,忙跑回去把这点继续找出来,扒拉一番,怎么数都觉得太少,便问在另一边的床上养病不上工的才叔再借一枚。

才叔说你干啥?让我姐带回去给爹娘。要多少?一个。才叔给他拿了五个。这下把兰荃给难住了,看了半天那五枚银元,没动弹。跟工头说自己腰疼的才叔看上去身手灵活,也没什么大碍,跳下床窜过来拍拍他肩膀:你有急用就拿去,不白拿,以后帮我办一件事儿就好了。兰荃二话没说,拿上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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