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44)

那老汉被放下来的同时,三儿子笑着解开了自己的皮袄子,露出一副结实的胸膛出来,地主的大儿子抄起杀猪刀照着他小肚子就捅了上去。锋利的刀子捅进去,再抽出来,根本就没见血,那小子利利落落地裹上了袄子,低头看着瞠目结舌的老地主道:“大叔啊,得罪了哈。”然后又利利落落,大方从容地走了。邻村的人讲,肯定那小子不仅当了土匪,还顺便学了妖术!!从此再没有人敢找他们家的别扭了。

……

舅母说到这里,嘴巴更渴了,喝了一大口茶,还格外需要点有滋味的东西:这个南一,去哪里找冻秋梨去了?正要哄小儿子去寻他表姐,忽听得外屋房门开了,南一呼哧呼哧地说:“沉死了。”

刘太太第一个跳下炕,趿着鞋出来,见南一背上负着个人,自己累得满脸通红,额头冒汗,当时唬了一大跳:“怎么回事儿啊?”

“雪堆里面,捡的。”

刘先生和南一的舅也出来了,刚把那年轻人从南一背上解下来,刘太太从后面狠狠地杵了南一一把:“吃一百个豆不知道豆腥的玩意。”

南一没躲,挨了那一下子也没说话,见爸爸和舅把年轻人抬进屋子里面,把他衣服打开,用雪搓胸口。舅是镇上的郎中,随身都带着药箱和针灸盒,捻了针又照着和软些的胸口扎去,然后吩咐着舅母去烧水。

舅的针在年轻人胸口上捻动了半柱香的光景,一直将死未死的年轻人竟长长出了一口气。这人算是有救了。

第二十四章

从雪里被救回来的年轻人成了南一惹下的又一个麻烦:他小腹上有个半寸长的新伤,束腰的板带上别着一枚飞镖,白象牙刀柄上面扎着金线的。舅帮他把身上的伤口捆扎好了说,这人啊请来容易,恐怕送走难,得在家里好好养着,好饭好茶伺候着,得他自己想走的时候走才行。南一不解,问为什么啊。舅说,土匪啊。南一头上又被妈妈的指头推了一下子。

年轻人昏迷了三天三夜方醒,已是大年初四了。天色很暗,厚云彩捂了一场大雪,南一正跟弟弟们在场院里面踩硬了的一块雪地上抽冰嘎,抬头见那年轻人立在大门口,身上披着自己穿来的翻毛皮袄。这人眉眼奇特,两道眉毛是斜飞上去的,两只眼睛又有点耷,倒是浓眉大眼,鼻子直,嘴巴厚,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就很好看,如今清醒了就让人觉得有点凶巴巴的。

马厩里面有舅养的几匹大骡子和两匹马。年轻人从里面牵了一只膘肥体壮的出来,跨上去,双手揪着马鬃在院子里面转了几圈,他身高腿长,样子威武。转到南一和弟弟们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看她:“家里大人们呢?”

“串门子去了。”

“谢你们照应了。”

年轻人夹了马肚子说完要走,表弟上去抓马鬃:“谢俺们照应,怎么还把马给弄走?这叫谢吗?这叫抢……”

南一上去把表弟给拽过来,手箍在他肩膀上不让他动弹,心里想,你个小笨蛋,要钱不要命了,跟土匪还讲理呢。

那人骑在马上在门口又绕了几步,回来说:“借个脚力,过两天还送回来。”

果然初七那天大早,马自己被人撂在门口,背上还驮着一袋米,两坛酒还有两只山鸡。

南一后来再见到这个年轻人两次,都是在自己做的梦里面。

一次又见他在雪里面趴着,她再把他翻过来,脸上全是雪,看不出来模样,她把他脸上的雪都扒拉掉了,那人睁开眼睛却发火,伸手拿了自己腰下别的小镖,别到南一脖子旁边就要给她放血,南一吓得满头大汗,别别别别,是我,是我上次救的你啊。人家可不知道,锋利的飞镖又往她脖子上面使劲。南一道,我把你背我家去了,累得都要断气了,你就这么谢我救你的命吗?

刘先生吃早点的时候要放唱片的,餐厅里面的音乐一响,南一在自己的卧室里面就睁开了眼睛,心里遗憾地:梦做得太短,告诉了是自己救了他,还没见那人什么反应呢。

第二次梦见他没那么多的语言和情节,只一个画面,就是那年轻人骑在马背上在一大片白皑皑的雪原上奔驰。他那么高,又壮,像老年画上东北山野里能骑善射的英雄,不惧严寒刺骨,粗犷又野性,驾驭驱遣着山林里的飞禽猛兽,真让人崇拜而且向往啊。

很多到了十八九岁的女孩都有南一这样的毛病:机缘巧合之下,在突然发生的故事或者巧合里面遇到毫不相关的人物,相遇的时间十分短暂,但他的突然出现和截然不同却给她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日后常常想起,回味,固执地丰富并深刻这个人物,编织种种后续和传奇,难舍难分,不肯自拔。南一为此惆怅大半年,终于又遇到了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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