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金牌鲨手+番外(76)

作者:一山钩月 阅读记录

他点点电脑,放映投影仪上的PPT,同时进行案情回顾:“四二七连环杀人案的第一名受害人叫赵凡云,独居,自由职业者。案发当日4月27日,受害人有晨跑习惯,于当日上午五点出门绕小区晨跑,随后在五点二十前往小区外购买了早餐,后受害人为赶近路,从这条小巷穿行回家,当时是早晨五点四十,他遇到了凶手,随后被凶手用钝器砸击头部至死,后来在中午被环卫工人发现。尸检判断凶器应该是羊角锤。我们在全市的五金店进行了摸排,并未发现案发前三个月内有可疑人士够买羊角锤。现场没有脚印、指纹、DNA、毛发留存,受害人居住地点比较偏远,这条小巷平时也没人,并未发现目击证人。”

PPT切换到了第二张。陈晨继续介绍:“从第二名受害人开始,犯人开始固定在雨夜进行行凶,第二名受害人是何单,做服装生意,人际关系较复杂,有去水库钓鱼的习惯。当日案发前何单曾和妻子通电话,时间是晚上八点,案发前两小时。何单提到天开始下雨,自己带了雨衣,因一天没有钓上鱼,打算继续夜钓。他是夜不归宿,第二日被妻子报警找到的。同样是钝器伤,这次的凶器是水库附近的一块石头……请看这张,凶器这次被找到,但没有什么信息。由于暴雨,现场破坏严重。”

“接下来的死者有男有女,”陈晨快速地介绍,“五名死者的人际交往关系我们都进行了摸查,没发现交集,也没有发现可能对他们存有杀意的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现场没有什么线索,五人全都死于钝器,但后三名死者的伤情鉴定显示,后三起案件的凶器应该是石工锤。不过这不能代表凶手是工地工人之类的职业,毕竟我市工地对工具看管一般不算严格,不排除是凶手行窃的可能。我们组的小谢做了凶手的侧写,我打印出来了,大家都看看。”

陈晨把一摞打印纸发了下去。林月天接过来阅读,内容不算特别多:青壮年男性,年龄可能在20到45不等,反侦察能力强,可能有前科,随机杀人,有反社会倾向,对雨天或钝器可能存在特殊感情。

陈晨盯着一直没发表意见的林月天:“林侦探,你有什么想法吗?”

林月天重复了侧写里一条内容:“犯人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我觉得他可能有前科。”

“我们早就想到了,”陈晨无奈道,“我们调查了本市和附近三个市近两年全部的钝器伤人或杀人案,但所有案子的犯人都已经被抓了,都在局子里,没有犯案能力。连他们的近亲属我们也排查了,没有发现五次都有作案时间的嫌犯。”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月天解释,“你们觉得凶手为什么选择雨天犯案?”

“方便隐藏痕迹。”陈晨回答。

“对,但是还有个问题,”林月天指着卷宗,“第一个受害人,死在巷子里的赵凡云,他并不是死于雨天,对吧?他死于清晨,是出来晨练的。”

“清晨也能隐藏痕迹啊,清晨人少,不容易有目击者。”

“是这样没错,但是犯人第一次选择在清晨作案,为什么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而重新选择了雨天呢?”林月天自顾自地说着,“我设身处地地思考了一下,应该是因为雨天比清晨更方便,而雨天最方便的一点是什么…雨,冲刷——是血迹。”

“?为什么是血迹。”系统用一种理解不了你们这些变态的语调说话。

“因为雨天有的人会穿雨衣。”林月天对着陈晨,其实也是对系统解释,“杀人案中最难处理的线索就是血迹,而最难处理的血迹是在现场,但在这种不是在自己居住点发生的案件,真正难处理的其实是凶手身上的血迹。要怎么没有血迹地离开现场不被目击者感到异常——答案就是雨衣。凶手犯案时应该都穿了胶皮雨衣,在杀人后,雨水会冲刷掉雨衣上的血迹,而犯人从容离开现场后,可能存在的目击者也不会过多在意一个在大雨天穿着雨衣的路人。我认为凶手最开始选择清晨,应该是认为清晨目击者少,有空余时间换下血衣,但其实换衣服是很麻烦的,有时候裤子上也会有……”

“不用说这么具体了。”系统咳嗽一声,提醒。

林月天也咳嗽两声:“总之,他应该是在第一次犯案后感觉这个方式太麻烦,风险太高,于是选择了雨天犯案规避风险。”

他补充:“除此而外,凶手几次作案的凶器都不一,虽然都是钝器……第一次是羊角锤,第二次在现场寻找了一块石头,第三次之后才固定使用石工锤。这说明他在找最合手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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