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九里(112)

作者:奉小满 阅读记录

包不屈说:“你说得对,荔枝火大,还那么甜,一天三百颗,还不得得‘消渴病’?”“消渴病”也就是糖尿病的古称。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听说的,是这么回事——苏东坡到了惠州,当地人告诉他说我们这有句俗语——‘一啖荔枝三把火’,是提醒他荔枝再好吃也不能多吃,但他一个四川人,也听不懂岭南话啊,还贪嘴,所以就留下这么句诗了。”

原来如此,我们可爱的通才苏老先生的确是很享受口腹之欲的……也不知他嗓子肿了没有。

奉九笑着叹道,“有理,讲得通。”又说:“其实我不大爱吃荔枝,但这句诗的前一句是‘罗浮山下四时春,芦橘杨梅次第新’,到了广东我才知道,原来芦橘就是枇杷,嗯我更爱吃枇杷,甜得刚刚好。”随手拿起放在一个竹编小篓里的枇杷,仔仔细细剥起了皮。

包不屈静静地看着奉九,枇杷是广东开春最早成熟的水果,现在正是好时候,杏黄鲜嫩,香甜多汁,金丸一般在奉九嫩白纤长的手指间翻动着。

包不屈早就发现,奉九不象其他女子那样,认识她一年多了,就没见过她涂抹指甲。她的指甲是天生的肉粉色,形状椭圆,泛着自然的柔光,健康又洁净,十指尖尖,在女子里并不算小,但也是这么漂亮。

现下这漂亮的指甲正尖起来,在枇杷薄薄的外皮上滑动、挑起再轻轻撕开……

包不屈喉头动了动,忽然觉得一阵燥热,他扭头去看火车窗外慢慢掠过的青翠欲滴的春山,漫山遍野挂满了金黄果实的枇杷树和还没结果的杨梅树。

奉九剥好了一个枇杷,递给包不屈:“包兄,吃枇杷。”

包不屈感激地一笑接了过来,忽听得对面的佳人惆怅地说:“杨梅我也爱吃啊,不过,等它结果的时候,我已经回奉天了。”包不屈神情一黯,已经进了嘴巴甜如蜜的枇杷,也变得苦涩了起来。

剩下的旅程,两人除了不时交谈几句,就是一起看着窗外的风景,在以后的生命里,包不屈也始终觉得,从广州到潮州的这段火车之旅,是他一生当中,最安宁、最幸福的“Quality Time”,也就是美国人总爱讲的“黄金时光”。

当后来因为战争在困境中挣扎,到了夜晚无法入睡时,他就会无限珍爱地让这段尘封的记忆像画卷一样徐徐展开,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天拂过耳畔的清风,带着枇杷的果香,连着少女时代的奉九那美好如雕塑般的侧影,一起陪着他在梦境里,随着火车哐啷哐啷的节奏,缓缓滑过,抚平他无尽的焦虑和悲伤。

到了潮州,包不屈带着奉九到了新娘家,也就是自己的堂叔家。

潮汕人极重传统和亲情,所以家族里有事,大家都会互相帮忙。

新郎也是本地屈一指的大户人家的嫡亲子弟,包不屈先作为娘家人送亲,再充数做新郎家的伴郎出席婚礼。

他们很快到了新娘住的院落。

新婚夫妻一共请了有四个伴娘和四个伴郎,伴娘们现下终于到齐了:都很年轻,不是亲戚就是同学,而且都是广东人,除了奉九一个不知如何归类的。

新娘家给每个伴娘都置办了湖蓝色素绉缎做的短袖袄褂,外面别出心裁地罩了一层半透明的白色乔其纱,下面配珠灰色百褶裙;听说伴郎则是一水儿的黑色香云纱长衫,奉九赶紧去屏风后换上了伴娘服。

包不屈跟奉九交代了几句,跟堂妹点点头,就出门赶到新郎家去了。

剩下一屋子人说说笑笑地等着新郎迎亲。

又等了一阵子,门口终于有了动静。

包不屈在半路上碰到了新郎迎亲的队伍,于是掉转头跟着一起回来,不忘在汽车里换上了伴郎服,并把新郎家人交到他手里的一对色彩斑斓绚烂的长尾野山鸡转交给了堂叔。

伴郎们大多是活泼的,他们理着清爽的发型,抹着发蜡,看起来颇有些玉树临风,在婚礼上除了负责帮新郎接亲、挡酒,就是负责耍宝,这在各地都一样。

按照惯例,新郎来叫门了,里面不给开,外面就塞红包;伴娘刁钻,出问题难为新郎;伴郎奋起应战,你问我答,各种歪解得不亦乐乎,背古诗词的,做对子的,考莎士比亚台词的,甚至还有做微积分题的,不一而足;到后来伴娘终于满意了,闹哄哄地门终于开了,于是迎亲队伍总算可以往新郎家赶了。

到了新郎家,等着前厅举行仪式,于是这个八个伴郎伴娘都站在一个回廊处待命。

来了两个月,奉九的粤语又有进步,听得懂这些人说话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只有她与其他人不熟,所以她一直不出声,保持着微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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