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九里(253)

作者:奉小满 阅读记录

他早注意到了,奉九很喜欢一本叫《弗吉尼亚人》的美国原版西部小说,因为在书房里,这本书在书架上的位置是非常靠前的,而且书页都被翻得翘了角,可见是经常阅览。

有一次他回来正好是周日,奉九已经返回奉大准备上学了,他就回了帅府小红楼的书房,不请自拿地把书带到了河南,用了四天的时间抽空读完了,心里觉得有点……荒谬。

他打算找个好时机跟奉九谈谈。

他们又玩了两天,然后一起打道回府。宁铮明天又该入关了,印雅格也得陪着他。

回到了帅府,到了晚间上了床,宁铮照例把奉九搂在怀里,问:“你最喜欢的书是《弗吉尼亚人》对么?”

奉九有点吃惊,但想到宁铮这个人观察力其实挺敏锐的,也不稀奇,再说一谈到自己喜欢的书,她总是兴致勃勃,就点了点头,又加了一句,“我和萝莉能那么快成好友,就是因为我们都最喜欢这本书呢。”

……这条消息可挺有价值,宁铮暗暗记在心里。

宁铮说:“你喜欢这本书什么呢?”

“书里那个简单的世界吧。有规则就遵守,即使好友违反了规则,也只能毁灭他。”奉九说起喜欢的书来,比平时更是滔滔不绝,“我还喜欢里面那些与众不同的实话,比如对莎士比亚戏剧的批判和对‘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毫不留情的否定,这种批判思维,很不同。”

“还有呢?你不欣赏里面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么?”

“喜欢啊。我很欣赏女主角的独立坚强和自尊自爱。”

“那男主角呢?”

“聪明有本事有正义感……嗯还英俊。”

“如果你没嫁给我,如果你碰到了男主角这样的人,你会接受他么?”

“应该会吧。”奉九犹豫了一下,然后说。

如果这时奉九抬头看,就会发现宁铮的嘴巴咧得很开:小狐狸不是已经掉到自己的坑里了么。

既然这么欣赏过去在女人方面不那么干净的弗吉尼亚人,那么对于自己,也是可以接受的吧。

“那你和葛萝莉不都是‘叶公好龙’么——印雅格跟你们欣赏的弗吉尼亚人不是很相似么?聪明有本事,不靠家里,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就是以前在女人的事情上不大光彩,但我觉得他没糟蹋未婚少女,也没有勾引有妇之夫,这比弗吉尼亚人勾引旅店老板娘可都强。再说了这只要是男人就会有欲望需要发泄……”

奉九秀眉一拧,“就不能忍着么?!”

“……当然应该忍着了。不过,每个人的自控能力也不一样,印雅格都快三十了,这要还忍着,实在有点困难。”

“……你们留学回来的不是都同意男女平权的么,如果我有欲望也随便找人发泄,然后遇到你了,就痛哭流涕地说以前的事儿都不要当真,我遇到你才是开始恋爱了……你感动不?觉得荣幸不?这可是初恋呢。”

原本言笑晏晏的宁铮一听嘴巴就抿起来了,翻身重重压上奉九的身子,“你说什么?你是要气死我么?”他的鼻翼翕动起来,目光犀利地盯着她,好像连这样的假设都让他无法承受一般。

宁铮气咻咻地说,“你也得承认这个世界对女子在这方面就是不够宽容。这就是当今的世道。你除了接受,也没别的办法。”

奉九从他身下拔出胳膊,胜利地两手一拍,“所以喽,你们男人就是只许州官放火的货色。无耻之尤。”她伸出左手手指向下拉了下眼睑,吐了半截舌尖,狠狠地嘲笑他这个表面道貌岸然实则一肚子大男子主义的假绅士。

宁铮被她堵得哑口无言,其实他倒是打心眼儿里承认绝大多数的男人的确是无耻混蛋,可现在只能把头凑上前去,咬住她灵动的舌尖。奉九一惊,立刻改为求饶地看着他,他不会是恼羞成怒之下,想要咬断舌头把自己变成哑巴吧?

宁铮只是不轻不重地用牙齿咬了一小会儿,很快就用双唇吮住,又用自己的舌尖舔舐轻弹她舌上被咬的地方,安抚着她。宁铮尝到了她最爱用的国货三星牙膏清凉的薄荷味儿——奉九有个好习惯,一天按三顿饭刷牙,只要是饭后,她肯定就先去刷了牙再做别的。

因为奶奶的牙不好,花大价钱配的全口义齿也不那么合适,所以进入六十岁后饭量锐减,这可把奉九吓坏了,她终于认识到了从三岁起母亲就不厌其烦耳提面醒他们兄妹几个保护牙齿的重要性——自己这么爱吃,不把牙齿保护好,那老饕的惬意生涯只怕很早就会被迫结束,所以她的牙齿一向是白亮白亮的。

奉九一感觉他的牙齿松开了自己的舌尖,立刻气急败坏地反击,狠狠地咬了他的舌头一口,宁铮“唔”了一声,鼻端感受到了一股子血腥之气,口腔里也充斥着咸咸的液体,他以东郭先生的心情不可置信地瞪着眼前这个小中山狼。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