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罗刹女(167)

“仙君这处书斋真是别致,连漏窗都和北方传统人家不同。”

刘仙君摸着光洁的下巴,不无得意,“沈爷好眼力,此处还正是老夫特意命人改过的,仿效苏杭时兴的样式。要说考究二字,还真得是他们南边人精于此道啊。沈爷四海为家,不知有没有去到过江南繁华风流地?”

沈寰的父亲曾任浙江水师总兵,驻防浙东一带。不过那时节她只是个三岁的女娃儿,等闲也不出门,以至于到了今天,她对江南风物早已印象模糊。

“小时候随家人去过,记不大清了。不比仙君,博古通今,大江南北,足迹遍布。”

刘仙君摇摇手,谦逊笑笑,“不然,修道之人,吃斋化缘,走得地方多些也属寻常。倒是每至一处,总要留心那里的风水地貌,这也是积年的老习惯了。像是金陵,历经千载,几朝的古都,可惜啊,时移世易,如今的金陵城王气泄尽,都是败在那一条胭脂水米分染就的秦淮河上。”

他说着哈哈一笑,“你看看我,三句话总是不离本行,沈爷莫怪。老夫也是有感而发,好好的一座皇城就此陨落,可见阴气太盛,阳气便会损耗。这女人……”

他忽然抬眸,笑看了一眼沈寰,“女人总归不是善类,沈爷是侠客,想必平日里也是禁绝女色的了。”

沈寰点点头,忽然一笑,“想不到仙君对女子倒是颇有微词。不过依沈某看,女人也未必一无是处。譬如前次陈将军带回来的那三十名少女,现如今荣养在城中,日夜为天王祈福。这样高妙的主张,不也是出自仙君的神机妙策?”

她盯着刘仙君看,他的双目微眯,露出一丝一闪而逝的讶然,还有不豫。

她趁机接着说,“仙君是道门中人,早前听闻道家修炼的法术繁多,其中有一类是专修阴阳调和之术的。我觉得倒也合乎自然天理,由此可见,道家也并不是尽数排斥女子。”

刘仙君没料到她说话这么咄咄逼人,稍稍有些发愣,半晌仍是笑意盎然道,“说的在理,沈爷对道门知之甚多,看来还是老夫太过狭隘了。”

二人相对一笑,气氛变得松快下来。那好茶恰似醇酒,两杯下去,刘仙君对她已然换了称谓。

“沈老弟提到修炼之法,我近日确是有些心得。前些日子才刚练就了一盏桃花仙酿,今天既与老弟一见如故,少不得,就要拿出来与你分享一二。请老弟务必赏光品评品评。”

沈寰欣然道好,心中暗笑,今天的重头戏终于来了,且看看他有什么花样再说。

刘仙君的桃花酿,质地醇厚,气味诱人。分别呈与两杯中,然后像是有意为之,他用精心养出的小指指甲挑起了自己杯中的几滴,含入口中。尝过之后,目光清幽,望着沈寰但笑不语。

沈寰素性/爱洁,看着这一幕心里直觉得有些犯恶心。垂下眼自己消化了一番,余光见他拿起另一只酒盏,向自己面前推来。

她佯装低眉沉思,实则眼睛紧紧盯着刘仙君的手。于是看得一清二楚,刘仙君那枚一寸长的小指指甲正对着酒盏,轻轻滑过。

他的动作极快,瞬息间手指已离开。然而沈寰的眼力和她的耳力一样好——她曾在漆黑的夜里靠掌风聚拢一群萤火虫,一只只的细数它们的数目,直到连数十次答案相同才肯罢休。所以刘仙君在她眼皮子底下,将指甲中一星没有颜色的米分雾落入酒盏,便丝毫没能逃过她的注目。

比谁的手法更快么,那就试试看罢。举盏之时,她以大袖遮掩,迅雷不及掩耳般将杯中酒泼洒向窗外。紧接着连声大咳起来,借以掩饰酒水落在花叶上的声响。

“不好意思,喝得急了些。都为仙君的桃花酿滋味太好,小弟失态了。”

刘仙君摇首笑笑,不以为意,“老弟喜欢的话不妨多饮几杯,寒舍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东西,也不过借此物聊表寸心,以贺你为天王立下的奇伟大功。早前你只身前往敌营,取那王介瞻的性命如探囊取物。天王能得到老弟襄助,真乃如虎添翼。”

沈寰一派闲雅,连连摇头,“仙君谬赞了,实在令沈某汗颜。其实我不过是杀人的时候,手法够快而已。”

“沈老弟风采卓然,这一个快字足以睥睨当世。”刘仙君颇有兴致,笑问道,“不知可否露两手绝技让老夫开开眼界?”

他一边说,一边眼睛不离的观察着她。

沈寰心中冷笑,她知道,他在算也在等,等她毒发那一刻尽快到来。

双双起身,沈寰和刘仙君步出书斋。她走到墙根下,柳树梢上正栖息着几只麻雀。

藏在袖中的手指捏上绣花针,她回眸冲刘仙君嫣然一笑。蓦地里扬起头看向其中一只麻雀,刘仙君紧紧盯着她人,这会儿也就不由自主跟着她的目光仰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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